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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何桂藍指《國安法》令《基本法》成condom、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化為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初選47人案】何桂藍指《國安法》令《基本法》成condom、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化為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7日)踏入審訊第93天。何桂藍繼續作供,就選舉主任以反對《國安法》為由指她不擁護《基本法》,並取消其參選資格,何強調「我自己嘅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因當中有很多權力相互制衡的內容。何質疑選舉主任是主觀判斷,又指《國安法》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法會職能,並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感覺《基本法》被架空,「好難好文雅咁講,但係《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咗 condom 囉。」何又指被DQ後,曾認為「入立法會嗰個唔係我⋯我就以為因為呢單嘢而坐監嗰個就唔係我喇」,自言「天真」;又認為最後大規模DQ是對民主派最有利,可破除大家對跟制度行會有結果的迷信,亦反映不一定要妥協自保才有好結果。

辯方其後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控她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何回應時指理解中國大陸的邏輯認為要求民主化是「顛覆」,「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 court 要 endorse(認可)呢個諗法,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何今完成8天主問。

何自言擁護《基本法》 惟選舉主任決定是主觀判斷

何桂藍今繼續作供,她最終被DQ,理由是不真誠擁護《基本法》,大律師 Trevor Beel 問她有何回應。何先指對香港政府來說,「『擁護』呢兩隻字嘅意思係經常變」,她指正常人對「擁護」也有自己理解,但記得就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一案,「擁護」的定義包括「embrace(信奉)」和「promote(推廣)」,直言「呢樣嘢對正常人嚟講已經好難理解,即係我擁護你仲要幫手推廣埋你先至算嘅」。翻查資料,判詞指出擁護《基本法》不僅指遵守,還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

何續指,「我自己嘅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因為《基本法》入面的確係有非常多權力相互制衡嘅內容嘅」,但何指到了選舉主任手上,「即係你點樣決定一個人 em- 唔 embrace、pro- 唔 promote,我覺得呢啲真係主觀判斷。」

何桂藍

何質疑《國安法》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會職能 架空《基本法》

何又補充,選舉主任理據是她反對《國安法》因此她不擁護《基本法》,「但係《國安法》入面明明係講緊如果兩個法相衝突就以《國安法》為準。」惟李運騰即指《國安法》沒有這樣說。何回應「咁可能係京官解釋嘅時候提出呢樣嘢」,李指「我不認為任何人有這樣說」,但指不重要,這是何的印象。

何指「呢個容後處理啦」,並指另有條款是「國安公署係唔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嘅」,李運騰反問「是嗎?」,何說好像是第60條,Beel 說是62條。李重申不認為該條款與何所說的完全一樣,不過這是何的印象。何再說,「然後又話國安公署簽署嘅文件喺香港係有法律效力嘅,我唔記得 exact wording 啦,但國安人員嘅做法係唔經司法覆核嘅」,李再次說不完全是條文的說法,並問何是想說什麼。

Beel 其後一度欲說明第62條內容,惟陳慶偉打斷,指法庭不關注,再問何想說什麼。何指「我嘅意思係,即係我唔識法律啦,但一個正常人睇完呢啲條款,個感覺就係成份《基本法》架空咗囉,又唔受司法監督、立法會嘅職能佢都可以僭越埋⋯⋯最重要佢係透過附件三擺入《基本法》,今日擺《國安法》、聽日擺《間諜法》、後日擺《對外關係法》咁,真係好難好文雅咁講,但係《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咗 condom 囉。」

何質疑《國安法》時遭官打斷 官指毋須深究法庭有限度

何欲繼續解釋時,遭陳慶偉大聲打斷,說「我不認為我們要深究這些(“I don’t think we need to go into all this.”)」,Beel 一度說認為法庭容許何回答,陳再大聲說「不,我不准她回答」。李運騰續指這是何當時的理解和印象,但到底想說什麼,何指是「答緊我係咪擁護《基本法》個問題」,惟李指何已回答她認為自己擁護《基本法》,故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何一度再欲回應,惟陳慶偉再打斷,指知道 Beel 有困難的工作,「但法庭也有限度。(“...there is also a limit for the court.”)」Beel 續就另一議題發問。

翻查資料,《國安法》第60條指國安公署及其人員依《國安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區管轄,62條指香港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的,適用《國安法》規定。至於第14條則提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至於第57條則列明,國安公署為採強制和偵查措施,及司法裁判而簽發的法律文書在港具有法律效力。

何曾以為入不到立會繼續議會抗爭便不用因此坐監 自言「天真」

Beel 其後展示何桂藍7月30日的帖文〈是你們每一個人的一票起了作用〉,提及「收到被DQ的消息,說實話,團隊固然有所失落,但也不無興奮的聲音」,何笑言同意「團隊失落,我好興奮」,解釋當時原初也有想過「係咪真係要入去(議會)」,「但其實最後反正都係DQ或者畀人拉嘅話,早啲完,或者都係一件好事」,何又指,「我當時嘅諗法,如果入立法會嗰個唔係我,但而家睇返我天真啦,我就以為因為呢單嘢而坐監嗰個就唔係我喇。」

何補充,「簡單嚟講就係我當時以為入到立法會、繼續議會抗爭,先會因為初選呢件事而畀人拉,既然我行唔到嗰步,咁應該就唔會喇。」

何稱大規模DQ反而對民主派最有利、不一定妥協自保才有好結果

而就帖文提及「對香港而言最壞的情況,就是選舉『如常』進行」,何重申如很少數人被DQ,大家雖會知道不公義,但焦點也會迅速轉移至剩下的人,「咁立法會選舉就仍然會有非常多人投票,但嗰個票數好可能就反而 endorse(認可)緊一個好唔公正嘅選舉」,故認為該情況對民主派更加不利。

至於「運動精神是甚麼?攬炒啊。反抗,是求生的唯一出路」,何指當時DQ規模「真係好大」,同一日包括她和公民黨等十多人被DQ,可見所有光譜無一倖免。何指當時的確有很多民眾仍會覺得「哇D到咁,好失望呀,或者輸晒冇得贏喇」,因此何想解釋為何這個「跨光譜大規模DQ」是對民主派有利、對政權反而有損害的結果,簡單而言「政權行呢一步佢哋付出嘅代價都非常之沉重」,亦呼應選民對「攬炒」的想像。

何重申,「反抗,是求生的唯一出路」,是因整場選舉不停討論避過DQ和表態會怎樣,但她個人一直採取反抗立場,並認為最終結果反而是對民主派最有利,「即係話唔一定要縮、唔一定要妥協自保,先可以得到一個好嘅結果。」

何稱大規模DQ可破除跟制度行會有結果的迷信

至於帖文提到這次大規模DQ,「完全將選舉作為『以神聖一票選出民意代表』的機制無效化,也將鳥籠式選舉吸納、消弭政治運動能量的功能完全扼殺」,何重申「鳥籠式選舉」是令很多人相信「跟住制度內嘅規矩、喺制度內爭取係會有結果」,但大規模DQ反而可令更多市民看得非常清楚,「只要政權喺現行制度之下佢有輸或者被挑戰嘅可能,佢其實係會直接破壞個制度,都要迴避個挑戰。」何續指因此她相信,「咁樣就可以破除到大家對『跟住制度行就會有結果』嘅呢個迷信,因為制度本身都係按照政權嘅喜好浮動咁變化。」

被問是否意圖顛覆 何:如普通法法庭認可此想法,是「攬炒緊普通法」

Beel 午休後向何桂藍指出案情,問何有否聽過被告任何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和解散立法會的協議,何一一否認。Beel 再問何有否聽過迫特首下台的協議,何思考數秒後說:「咁喺條街都聽過幾十萬人嗌林鄭下台嘅。」李運騰指不只是說口號,而是被告導致特首下台的協議,何續回應沒有。

Beel 續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她當選後會濫用《基本法》第73條的職權,何回應:「我會形容我係想還原返個職能」,故不同意控方指控,她亦不同意當選後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Beel 再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控她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何停頓一會表示:「我可以理解點解喺中國大陸嘅 logic,咁樣係顛覆嘅,I mean 要求民主化呢樣嘢。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 court 要 endorse(認可)呢個諗法,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李運騰指理解何即不同意,何說:「喺呢個 court,disagree。」

何桂藍完成8天主問 林卓廷一方明將盤問

Beel 表示沒有其他問題,何桂藍完成8天主問。何下午作供期間,咪高峰一直傳來雜聲,法官關注是否有人觸碰到咪,何並說:「唔好意思,希望法官可以處理一下,因為我份人比較易嘔,我依家已經唔舒服。」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其後指沒有盤問,但望申請於下周二才開始陳志全的案情,陳慶偉認為合理,但不認為屆時能完成何的盤問。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則指會有約30分鐘盤問,陳慶偉續提議由於何桂藍感不適,可押至明早處理。惟何即說:「如果聽朝返嚟個咪都係咁我都係唔舒服」,又澄清「我係驚我將會唔舒服」。

沈士文續指,明早有事情要辦,望能今天處理。陳慶偉問他明早需時多久,沈回應於10時半完成,陳慶偉續指明天不早於10時半續審。

何桂藍稱期望所有民主派參選人均認識到 於立選承諾爭取是空頭支票

此外,辯方今亦就何的選舉單張發問,顯示有何桂藍和岑敖暉的相片。何解釋於7月尾設計,原用作選舉通函,但「未定稿就被DQ咗」,呈堂的是接近完成的初稿。何並指除岑的部分,其餘內容都是她所寫。

岑敖暉 何桂藍
資料圖片:岑敖暉(左)、何桂藍(右)

單張上提及「如果香港立會還可以正常議事,我們會爭取」,並列出何的政綱,但上面以「The truth is」的藍色字覆蓋並劃去。何解釋如立法會正常,大家在選舉當然關注候選人的政綱,但她將政綱全劃去,並注明「承諾爭取咩係空頭支票嚟」,形容是她對所有民主派參選人應如何看待立法會選舉的期望。

李運騰問何說「我們」時,是否指她和岑敖暉,何重申「我希望成個民主陣營都有呢個認識」,因選舉通函某程度上也是提出一個主張,望其他人接受。法官關注讀者是否會認為這是二人的共同政綱,何解釋岑將其部分發給她,但她的部分未給岑看,而「提名期一完第二日就DQ喇」,岑終無機會回應。

何稱若DQ仍打算公開通函 讓新東選民知道「本身可以選一個點樣嘅人」

Beel 問她如認為自己會被DQ,為何仍製作通函,何解釋當時打算被DQ就自行公開通函,想傳達的訊息是「政府究竟DQ緊一個點樣嘅候選人,如果政府冇濫用佢DQ嘅權力嘅話,新界東選民本身可以選一個點樣嘅人」,故當時「亦都係用一種真係去選嘅心態去準備呢份通函」。

陳仲衡一度問,何是否認為自己會被DQ,但不想岑敖暉被DQ。何重申當時判斷「有開過聲反對過《國安法》嘅人都一定會被DQ㗎喇」,並強調「DQ真係唔係我哋想唔想,我哋唔想都冇得避免,除非我哋徹底咁改變立場,但係咁樣參選都冇意義喇」。

何指年輕候選人被批無倡議只想反政府 故列出政綱、惟非承諾可爭取什麼

何又解釋,當時無論建制派或選民也會批評,很多年輕候選人「根本冇任何嘅倡議,佢哋只係想反政府」,而何雖認為承諾爭取只是「開出空頭支票」,但認為「有必要擺埋出嚟,如果我可以爭取、我可以倡議嘅話,我嘅立場係啲乜嘢,咁選民就可以見到我本身係主張緊啲乜;但佢哋同時唔會有所誤會,我將呢啲政綱列出嚟,係向佢哋承諾緊,如果我入到立法會我就會爭取緊呢一啲嘢」。

何續指,同時她亦是表達,當民主派決定將議會作為抗爭陣地時,「其實個立法會本身係可以、或者應該要做到啲乜嘢,但好可惜我哋而家喺現行制度下係冇辦法做到。」Beel 問,若何想讓選民看到,為何最終沒有發布。何一度反問「我有冇擺上 Facebook?」,Beel 說他不知道,多人發笑,何後指印象中有,但應無再作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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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九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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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九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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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訊第九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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