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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保險經紀涉強姦印傭 事主曾告知女僱主不能繼續工作 對方回應需等新外傭

已婚保險經紀涉強姦印傭 事主曾告知女僱主不能繼續工作 對方回應需等新外傭

【獨媒報導】一名45歲、育有3子女的男保險經紀,涉前年兩度在晚間溜進印傭的房間,強行與她性交,並曾稱「I want you」,其中一次因未能勃起而離開,事後警方發現事主內褲有被告DNA。被告否認強姦及企圖強姦共兩罪,今(24日)在高等法院繼續受審。事主供稱翌日曾將事件告訴女僱主,控方播放對話錄音,顯示事主聲音顫抖地稱不能繼續工作,因被告到其床邊想與她性交,她重複強調感到害怕並擔心再次發生,故希望前往中介公司。女僱主建議她可先居於小朋友的房間,但事主拒絕;女僱主則稱需時等待另一名新外傭。同日事主自行離開。

已婚且育有兩女一子的被告周家瑋(45歲,保險從業員),否認強姦及企圖強姦罪。

事主稱睡覺時遭被告入房摸腳 並試圖將陽具塞其口

事主X繼續作供,她指2021年8月9日晚,被告與女僱主、以及一名男友人在住所,他們曾經飲酒。晚上事主在房間睡覺,直至凌晨2時許,她感到自己的右腳被人觸摸,張開眼見被告站在床邊。事主聞到被告有酒氣,並問他正在做甚麼,被告將手放到嘴邊示意安靜。然後被告捉着事主的腳,將其褲及內褲脫至膝蓋位置,其後試圖將陽具塞入事主口中,她曾抗拒及掙扎。

事主稱被告強行性交10至20秒 其後發現下體有血

事主續指,被告按着其肩膊,並將手指放入其陰道約5秒,然後將陽具放入事主下體約10至20秒。事主表示當時沒有同意,她不知被告有否使用安全套,亦不知他有否體內射精。被告曾問事主當時是否有月經,她沒有回應。最後事主用紙巾清潔下體時發現有血及黏液。

事主稱告知女僱主感害怕欲往中介公司 對方建議先住小朋友房間

事主表示,同日早上以訊息告訴友人相關事件,提到自己被性侵並想更換僱主,同時想報警但沒有強力證據。

事主指於案發翌日下午,向女僱主告訴事件。控方於庭上播放事主錄下的對話錄音,事主聲音顫抖地稱不能繼續工作,因被告到其床邊並想與她性交(want to have sex),但自己並不願意,事主重複強調感到害怕,亦擔心再次發生。事主表示,希望前往中介公司,女僱主建議她可先居於小朋友的房間,但事主拒絕。女僱主則稱需等待另一名新的外傭。最後事主拿着電話及護照離開住所。

控方指被告以生日為由索吻 又問事主是否要錢

控方的開案陳詞指,另一次事件發生於2021年7月28日約凌晨3時,被告走進事主房間,聲稱當日為自己生日,要求事主吻他,事主拒絕後被強吻及遭觸摸胸部。事主嘗試用電話拍片遭被告奪走。事主向被告稱他可與女僱主進行有關行為,被告卻稱「I want you(我要你)」,遂強行脫去事主的衣物及吻其私處,又問她是否需要錢。被告又以手指插事主下體,並試圖與她性交,但未能勃起,最後用陽具磨擦事主下體。翌日被告稱因醉酒而失敗,現時已準備好但事主拒絕。

另外,開案陳詞指事主於第二次強姦事件後的早上報案,翌日將事件告知女僱主後離開住所。同日前往醫院驗傷,警方檢獲事主內褲,驗出被告和事主的DNA混合物。被告在警誡下否認犯案,又指忘記發生何事。

控罪指被告於2021年7月28日企圖強姦X,以及於同年8月10日強㚣X,X案發時40歲。

案件編號:HCCC 35/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