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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修例草案會議「鬧雙胞胎」林卓廷否認阻撓建制派議員 料下周傳召陳恒鑌周浩鼎作供

2019年修例草案會議「鬧雙胞胎」林卓廷否認阻撓建制派議員 料下周傳召陳恒鑌周浩鼎作供

【獨媒報導】2019年5月11日立法會審議《逃犯條例》修訂草案期間,泛民和建制派議員就會議「鬧雙胞胎」,期間發生肢體衝突。時任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否認兩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案件今(26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料需時3天。由於辯方仍需時向林索取指示以確認影片錄音謄本內容,及與控方商討同意事實,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遂批准押後至下周一(29日),料屆時傳召立法會議員陳恒鑌和周浩鼎出庭作供。

林卓廷被控兩罪:法官閣下,我不認罪

被告林卓廷(現年48歲)身穿西裝,由懲教囚車押送往法院應訊。他否認2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指他於2019年5月11日連同朱凱廸、范國威、郭嘉麒和區諾軒,在立法會綜合大樓會議室1外,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分別為陳恒鑌和周浩鼎。林卓廷就兩罪答辯時,兩度表示:「法官閣下,我不認罪。」

林由大律師黃錦娟、管致行和郭雅媛代表。控方代表為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蕭啟業和高級檢控官勞泳珊。

辯方仍需時確認影片錄音謄本 官押後至下周一

林卓廷答辯後,控辯雙方表示需時商討同意事實,辯方另需時與林卓廷檢視影片並確認對話謄本,鄭官遂押後至早上11時。

至11時再開庭時,控方表示承認事實接近完成,然而辯方仍需更多時間確認影片的對話謄本,因影片有很多雜音,辯方需向林卓廷索取指示有關對話出自誰人。但雙方有信心今日之內可以將商議好的承認事實提交予法庭。

控方續指,控方主要依賴證人陳恒鑌、周浩鼎和一名時任立法會秘書的證供,但是三人作供時間相對較短,因控方會依賴現場所拍到的影片,故此控方有信心可在一日內完成舉證。

辯方大律師黃錦娟表示冀押後至下星期一才開始傳召證人,以讓他們運用今天的時間向林卓廷索取指示。辯方同時表示,有信心在聆訊時間內完成證據部份。鄭官遂批准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一(29日)續審。

散庭後,林卓廷微笑向旁聽人士揮手,有人大叫:「保重呀,阿廷!」、「掛住你呀!」、「撐住呀!」

「雙胞胎」會議衝突案 3名泛民前立法會議員認罪判囚

同案被告方面,朱凱廸早前承認4項「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判囚14日。陳志全則承認2項控罪,判囚16日。梁耀忠亦承認2項控罪,判囚兩周。范國威和郭家麒獲撤控,區諾軒獲准守行為。

據認罪被告的案情,2019年4月,有關《逃犯條例》修訂的法案委員會曾召開兩次會議,由資歷最深的議員涂謹申主持,惟兩次會議均未能選出委員會主席。2019年5月3日,由民建聯議員李慧琼主持的內務委員會召開會議,商討是否應交由另一名議員主持法案委員會的主席選舉。在翌日召開的特別會議中,會上以37:16大比數通過一項指引,該指引為石禮謙取代涂謹申主持法案委員會的主席選舉。

在2019年5月6日的法案委員會上,成員投票以36:24大比數通過採納該指引,並宣布將第三次會議延期至5月11日舉行。同日,涂謹申發出會議通告,宣稱法案委員會第三次會議按原定計劃在5月6日進行。在該次會議中,涂謹申當選為主席,惟立法會秘書處未有提供任何秘書支援服務。涂謹申其後發出會議通告,宣稱法案委員會將於5月11日舉行第四次會議。

在5月11日當日早上8時30分,涂謹申坐在主席台上,召開「第四次會議」。然而,石禮謙、陳恒鑌、周浩鼎和葛佩帆等建制派議員則前往會議廳出席「第三次會議」。

在會議廳外的走廊上,范國威反覆阻擋石禮謙等人進入會議室,期間朱凱廸身處附近,不斷用擴音器高聲發言。當石禮謙等人進入會議室的時候,涂謹申正坐在主席台主持「第四次會議」。石等人嘗試前往主席台期間,朱從後追上,以身體阻擋石前進。石其後嘗試留在政府官員的座位上,使用手提麥克風,與身處附近的建制派議員,包括陳恒鑌和周浩鼎,召開「第三次會議」。朱凱廸、范國威和區諾軒等人被指試圖接近石禮謙及搶奪其手上的麥克風,石最終宣布暫停會議。

其後,石禮謙再度嘗試前往主席台,朱凱廸爬上桌子,試圖隔著多名建制派議員接近石禮謙及搶奪其麥克風。陳志全後來亦以同樣方式,爬上桌子,俯身將身體壓向建制派議員,嘗試搶奪石的麥克風。

同日,陳恒鑌和葛佩帆到瑪麗醫院接受檢查,陳被診斷左後肩輕微觸痛,葛則被診斷左肩及頸部背面有觸痛。葛其後尋求中醫治療跟進。

案件編號:ESCC2514/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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