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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政策擾民 房署逼人枉做「搬房戶」

房屋政策擾民 房署逼人枉做「搬房戶」

文:OK德

六月二十七日晚上,十餘名自稱為「搬房戶」的公屋居民,捱著酷熱天氣走到特首居所禮賓府鐵閘前,向政府施政失誤表示抗議。發起這次行動之原因是房委會輕率修改居住標準,導致2400名公屋居民頓成「最嚴重寬敞戶」,被勒令限時搬遷。

身不由己的「寬敞」

參與行動的公屋居民指出房署稱他們「最嚴重寬敞戶」是帶有嚴重的誤導成份,必須要澄清。房委會對「最嚴重寬敞戶」的定義飄忽,原有定義為35平方米(約三百八十一呎),而在去年十月份沒有廣泛諮詢街坊的情況下,通過新修訂,更改成34平方米(約三百七十呎)。把原有居住在34.44平方米(約三百七十五呎)單位的居民介定為「最嚴重寬敞戶」,並要求住戶簽署同意書遷往細單位。最令人氣憤的是有居民於去年八月底時,房署指未為「最嚴重寬敞戶」,於是花費不菲地重修居所,卻在十一月實施新例後便變天。當中受影響居民王先生收到房署由「沒事」到「中招」的兩封信件,相距只有十五天,反映房署政策朝令夕改,處事輕率,令居民忽然「寬敞」。

房委會修改標準主要影響獨居的居民,他們並非一開始就單獨居住三十多平方米的單位,而是本來與家庭成員同住,其後父母過身或家屬嫁娶等,才變成孤獨一人,都是身不由己。

擾民扮做事 敷衍處理需求

得出如此下策是源自審計署指有公屋單位未充份利用資源,房署為求回應審計署的指控,透過修改條例,把三千戶介定為「最嚴重寬敞戶」,試圖魚目混珠,向外界表示已作跟進。有受影響的居民直指房署要求調遷,同樣要提供他們一個單位。所需單位的數量沒有改變,輪候公屋的申請人不會因此而加快上樓。現實的情況是公屋單位供應不足,合理的解決方法是增加公屋供應量,而非把單位左手交右手,欺騙大眾。

就著現時的趨勢,房屋條例會進一步變得嚴謹,令到越來越多公屋居民變成「最嚴重寬敞戶」,並要求遷到細單位。有居民經歷父母過身,主動向房署申報戶籍更動,在現行政策下便要調至單人單位,但是該居民的伴侶快將與他同住,屆時因為加戶而再調遷到大單位,實在費時失事又擾民,反映出房署的處理態度僵化欠彈性。

行動象徵與意義

為了表示不滿,參與行動的居民選擇穿白色或黑色服裝,在隊伍前方的參與者更披上麻孝,有的手持白色燈籠,象徵有親人過身,有人臉戴羊面具、肩負十字架,象徵他們是公屋政策失誤的代罪羔羊,政府不願意下決心解決樓價、租金與房屋規劃的問題,卻轉移視線,假借善用公屋資源這個籍口來怪到他們頭上。這種行動形式,是寄語不少居民被迫遷的原因是同住的父母過身。本來與年長的父母同住都有一份顧念,照顧他們到最後。但沒想到在雙親過世後,還沒從喪親之痛挺過來,便要面臨迫遷的打擊。

選擇到禮賓府作為抗議的地點是因為禮賓府為特首的居所,他能夠安樂居住和生活,在他的領班管治下,巿民卻無法安居樂業。參與行動的居民取寬敞戶的諧音,自稱「搬房戶」,並且源於「官闖禍」,直指政府官員施政失誤。

政府反應冷漠

居民於禮賓府閘門前逗留一段時間,叫喊口號表達訴求,又分享各自的苦況,並要求特首接收請願信。可是,居民在等候期間,警察呼籲他們到禮賓府東閘遞交請願信。居民認為正門同樣是表達意見的地方,毋須「走後門」,堅持在正門繼續等待。途中有居民分享他們的感受,同一時間不斷有警察增援並駐集在閘門兩旁的位置,又用大聲公警告在場的居民及攝錄行動過程。其間警民關係科阿Sir到場勸籲居民離開閘門。在場的居民都表達出他們的心聲後,便商議是否繼續停留該處,經過一番討論,決定移至禮賓府東閘,遞交信件。其後隨即收拾現場物品,由數十名軍裝警員目送離開禮賓府。

目的及目標

受影響的居民表示這次行動並非僅僅為了他們的居住問題,而是不滿整個政府的房屋政策。更有居民指他們只是第一批受害者,房委會的標準必會再收窄,向更多老街坊開刀。他們呼籲其他居民關注房屋政策的問題,並催促政府看清市民的訴求,滿足大眾的住屋需要。大眾需要一個由市民生活角度出發而制訂政策的政府,提供合理生活質素。

參考:
《房署僵化 玩謝寬敞戶》,《東方日報》,2011年1月7日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10107/00176_047.html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10107/00410_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