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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家庭系列】有家緣何歸不得——少玲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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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雙非搶床位、搶資源,有幾真確?本網與關注跨境兒童權益聯席合作,將刊出一系列跨境家庭的訪問報導,讓讀者更了解來港產仔的「內地人」的處境。首篇報導受訪者阿玲,家族五代也是香港人,只因為2001年港府人大釋法,將她這位港人內地所生的子女變成了「內地人」。她談到內地計生辦、公安部門的黑暗,香港入境處職員的留難。

哥哥.老闆.國家:窮家女子的青春

少玲於80年出生在廣東農村,她的家鄉是農村,父母皆以務農為生,自種自食,子女讀書需要時,才會拿部份糧食去賣。她在家中排行第二,上有哥哥;下有妹妹。農村仍有重男輕女的思想,總覺得應該把唸書的機會留給家中唯一男丁,而當女兒的就要出去工作,供養哥哥讀書。當時,中國工業發展迅速,而工廠的薪水比在農村好,故在十七歲的時候,少玲就已離鄉別井去到海豐縣城的工廠打工。當時一直做出口成衣,產品多出口到印度和香港。薪資制度是件工制,換言之沒有底薪,只能拼命做,天天加班做十多小時,一個月才賺得千多元薪酬。而且,當時大部份工廠,都到年底才發薪水,雖然提供伙食,但卻會在工人的薪金中扣除,如果工人在發薪水前需要錢,就要問工廠「借」,到年底七除八扣後,才能獲得一年辛勞的工資。少玲就這樣當個製衣機器般,把17-22歲的青春的年華,都就這樣送了給一心要成為世界工廠的政府和老闆們。

後來,經由親戚介紹,少玲又曾經在2002-3年到過深圳打工,在百佳超市賣大閘蟹,有底薪,若賣得好有佣金。當時少玲已有一同鄉男友在廣州打工,深圳亦較近較易相聚。再後來,本來就要平凡不過地結婚生子,供書教學,只是,想不到,某些身份,某些經驗,某些政策,撞作一堆,壓在小人物的身上,讓人措手不及......

「雙非」身份實屬無奈 紮根香港不想重蹈覆徹

少玲家族五代也是香港人,由她的太爺到她的父母也是,雖然她不知道她的太爺、爺爺是何時來港,可是她知道她爺爺直至零二年才成功申請她母親來香港, 而母親亦後申請到父親和妹妹來港。雖然,香港政府已於去年實施新政策處理港人內地所生子女的居港問題,可是,這新政策卻也是一個「抵壘政策」:父母須於1979或2001年前已成為香港永久居民,而當其時,他們的子女必須未超過十四歲。這個新政策,原本是為了處理港人的家庭團聚問題,且是一群港人家長十多年爭取後政府才給出的反應。可是,像少玲這樣,爺爺剛剛好遲了幾個月才能夠成功申請母親來港,且,少玲當時也已超過十四歲,就完全被卡住了。

她這一代「超齡子女」是缺乏支持的一群,因為所有家人都在香港,她卻只能不斷的申請雙程證來港「零三年有自由行之前,都無得去探親#。」及後,她父親帶同妹妹在零八年來港。她無奈地說:「連我妹妹也申請得了來港定居,我卻要靠雙程證才能來港跟他們一聚。」 家人近乎全在香港的她,「根」也生在香港:「如果有一日我成功申請來到香港,是否又要好似以前一樣辛苦,又要申請我兩個仔來港?」年青時,她就體驗過跟父母分隔兩地的痛苦,故她也不想這個循環再度發生,不想兒子再為居港權的問題而奔波勞碌。「那時聽人講零一年莊豐源案開始,在港出生的孩子都有居港權,而且又不受內地(一孩)政策影響。」加上,她跟丈夫本來就想多生一個,故她的兩個兒子都是香港人,分別於零六年及零八年出生。 零五年她懷有第一胎時,已發現相對於二三十萬元的超生罰款,香港只要二到四萬就可以有一個床位和一次產前檢查,是較便宜的方法。

童年見證計生辦惡行 對內地生育心生恐懼

少玲不否認內地生育政策近乎搶錢的做法是讓她來港產子的其中一個原因,然而,這不過是促成這個決定的次要因素,另外除了「超齡子女」這一份孤兒感的情結,另一個主要原因是跟她自身的經歷有關。

少玲的童年一直見證著內地計生辦的惡行,這些記憶一直讓她難以忘懷。「細個見到計生辦去市場到捉大肚婆,去查佢地有無准生證。」如果沒有准生證,又沒法證明這不是頭一胎,便會當作是超生,便會抓走強行打胎。這種經歴讓她懷孕時那裡都不敢去,尤其不敢去市場。

她也有兩個舅母也在內地超生,本以為到了孩子入學年齡不過罰超生費,罰過後孩子便有戶藉,可以入學。可是依然受計生辦牽連。「如果超生,計生辦會半夜來查屋,舅母就即刻帶著小那個騎摩托車走。不過留在家裡的人,就被計生辦的人嚇到死。」她小時,由於媽媽都是超額懷著妹妹,計生辦的人曾衝進她家,媽媽懷著妹妹逃跑了,計生辦的人便把她家的大門拆走,傢俬搬走,更時不時來她家找人,每次找不到人可能又帶走一些傢俱,如強盜無異。另外,她家鄉更曾有計生辦抓錯人的例子:「有一次他們查屋,某屋有個女生同一個小朋友,女生已一直說孩子不是她的。」但是計生辦的人還是抓走了那個女,還要她做結紮手術。「女孩已一直說那不是她的孩子,但他們竟然說紮了才講。」在結紮以後,才真相大白──那女生連婚也未曾結,更遑論生子。女生的一生被毀了,他們只是賠錢了事,再保送那女生當一輩子的公務員。

童年的經驗,讓她對內地計生辦的做法心生恐懼,更讓她決定頭一胎已經來港產子。她一再強調:「真係驚!」因此,她零五年知道懷第一胎時,便到深圳投靠姑仔。「深圳那邊沒有這麼嚴厲,好少查屋。」

巨額贊助費及文化差異 終決定來港讀書生活

本來少玲是打算來港生子,再帶兒子回內地唸書生活。然而,這種理想的生活,最終還是因孩子巨額的「贊助費」政策而承受不了。筆者奇怪為何少玲當初沒有想過孩子回大陸讀書會有贊助費的問題,不過回想自己在香港的經驗,也會發現,本來未試過同政府有任何交涉的人,也絕對不會知道何謂公屋政策、人口政策、福利政策......由於孩子沒有戶藉,雖不用交超生費,卻要交巨額的「贊助費」。終於,夫婦二人在2010年時,決定,由少玲帶著兩名兒子來港讀書。 少玲指,內地的中小學學位競爭大,一個班可能有五十到六十人,在如此激烈的競爭下,首先不被取錄的就是沒有中國戶籍的人。即使國內的中小學取錄了,也可能要交付幾萬塊的「贊助費」,並且不會有存根或單據,他日若校方言而無信,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也只能啞忍。「而且根本不知是付一次,還是繼續讀下去每期都要付。」

少玲堅信唸書對一個孩子來說是很重要的,因此她也不樂見兒子由於身份問題,而失去唸書的機會。儘管考慮到將來,若有港人身份的兒子日後需要從內地回港升學,學習上差異必然造成阻礙。內地跟香港的教學差異之大,最明顯的是英文程度,儘管近年這個問題好轉了一點,但問題依然存在。另一個核心的問題就是中文的繁簡差異,曾經有一次她被兒子問到一個中文字怎麼寫:「我只懂簡體字,我叫他先寫簡體,他說寫簡體字會被老師罵。」

可是,來香港讀書卻有不少的難處。少玲由於沒有香港永久居民的身分證,在香港不能工作;同時,又要照顧孩子不能回內地去工作。在沒有收入的情況下,生活就單靠那極為微薄的孩子的綜援金來維持。「就算有學卷不用交學費,還有書簿費呢?幼稚園重有雜費呀、茶點費那些。 兒子在學習上的花費,為少玲構成不小的財政壓力。「省點吃囉,其他開支都無法減,尤其是學業是節省不了的。」當長子升上了小學,這份負擔必然會更大地壓在少玲的肩頭上,她說到現在壓力已經夠大了,長子上了小學後更不敢想像。

親人雖願幫助 奈何年老自顧不暇

相對其他同樣情況的媽媽,少玲較幸運的是,作為「超齡子女」的她在香港不乏親人幫忙。由於她的父母都是香港人,她的父親做了兩個兒子的監護人,再向社會福利署入紙申請,才能讓兩個兒子有資格申請綜援。而她每隔一段時間便需要回內地一趟,以提出來港的申請,而等候申請的時間至少要十天,甚至有的時候要一個多月。

本來她每次回內地的時候,也可以把兒子放到父母家,讓他們幫忙照料。可是近來,這個情況難以延續,除了舟車勞動帶來的疲憊,還要面對各方面的壓力和負擔。

從2008年開始,她年老的父親患上肺癆,照顧自己也成了問題;而當清潔工的母親除了要長時間工作,也要照顧患病的丈夫。對於年邁且有病痛的父母來說,除了照顧自己以外,還要多看顧兩個孫兒,未免會負擔太大。所以,她要回內地申請來港簽證時,只好讓較小的兒子向學校請假,與她同返內地,而長子便交由父母或妹妹照顧,不會讓他們同時照料兩個孩子。再者,從那時開始少玲更要抽時間來照顧來照顧病弱的父親,因此也比以往更為勞累。

作為一個母親,要長期中港兩地走帶來最大的影響,莫過於對兒子的學習造成阻礙:「我也知道這樣會影響他(兒子)的學業,可是我父親連自己也照顧不了,唯有帶他回內地去。」她只能無奈接受現實,現在唯一能做的,就只有在她回內地前跟班主任先說,讓她把兒子的功課都帶回內地做。

在港每天家務勞動 朝八晚十

由於父母本是港人,少玲的遭遇已比一些舉目無親的「雙非」媽媽好一點。可是由於父親患長期病,母親年長兼長年做清潔工,已經身體勞損很嚴重。因此,少玲每天除照顧兩名兒子的生活,還要照顧老兩的家務和生活。少玲每天的日程的大概,可以讓你感受到她每日在香港的貢獻:
8:00 做早餐給兒子
10:00到達父母家、煮飯、做家務、照顧父親需要
12:00吃飯
13:00送兒子上學(學校在父母家附近)
13:30-16:00兒子上學期間,買菜、清潔父母家居、洗衣、煲湯、照顧父親需要
16:30接兒子放學
17:00督促兒子做功課、繼續做家務、照顧父親需要、預備晚餐
19:00母親下班回家,吃飯
20:00洗碗、為兩個兒子洗澡(因劏房的廁所太小,無法幫兒子洗澡)
21:00回自己劏房的家,督促兒子做功課和睡覺
21:30 做劏房裡的家務

內地部門官商勾結 中介公司無法無天

她的兒子在香港居滿180天,她本有權申請可留港90天的《往來港澳通行證》和探親簽注(又稱探親證)。然而,她依然一直以個人港澳遊(又稱個人遊或自由行)身份來港,很少申請探親證。

她並不是不想申請或是程序繁複,而是價錢被推高至一個不合理的水平。原來申請探親證只需繳交規定的100塊錢(少玲稱之為窗口費),但當她去內地公安機關想要申請時,她被告知「沒有探親簽證」。奇怪的是,在公安機關沒能辦到的探親簽證,只要透過中介公司就能申請到。然而,由於有中介公司的介入,價錢也從原來規定的100塊錢,跳升到3200至3800塊錢。

對少玲來說,如果透過中介公司申請探親證的話,等同於留在香港的時候每天多付三十多塊。價錢之高,對於原來財政已經緊絀的她來說,實在難以負擔。她亦慨嘆:「不是我不想辦(探親證),而是真的太貴了。」

她更透露,中國其他的地市也可以在公安機關申請探親證,就只有她住的地方沒有。儘管不知道當中有多少的利益輸送的關係,但是公安機關跟中介公司的官商勾結是無用置疑的。可笑的是,這樣的黑箱作業在中港兩地也未能受管制。

過關須入「黑房」 屢遭入境處歧視

以個人遊身份來港也有很多不便。首先,規定持證者每次來港的逗留時間不超過七天,故她需要多次續簽,一段時間以後也須再回到內地去辦簽證。可是,她由於有兩個兒子在香港,以「個人遊」身份來港續簽較他人多、也較頻密,因而惹來入境事務處的職員連番留難。從2009年開始,她每次來港,都會被入境處人員拉到「黑房」,被多番質問、責罵,甚至曾被恐嚇下次來港不保證讓她入境。 如果運氣好一點的,她被拉到「黑房」,也不過是被告知「下次要辦探親證,不要用個人遊」之類,很快就可以放她走。可是倒楣的時候,便被逼要呆在「黑房」裡幾個小時,入境處官員每次也對她作出非常嚴厲盤查。即使少玲已解釋了自己是港人內地子女的背景,即使少玲已交代自己無法申請探親證是因為內地的官商勾結,但得到的回應就是「妳地係黎爭人地學位、床位」、「妳落得黎生就預左」、「無錢就唔好落黎生」之類的說話,即使她哭了對方還要繼續,更恐嚇如果她不申請探親證來港,便每次都把她扣留在「黑房」。也有一次,她被困在「黑房」中幾個小時,放她出來的時候已經沒火車搭了。雖然,每次最終都會被放出來,可是被拉去「黑房」漫罵、侮辱的經歷,讓她每一次「過關」時都戰戰兢兢。

小結

一家團聚,對一個基層家庭來講,竟已成為一種特別的奢侈。少玲的一生,見證著每一代也要與父母分隔兩地的命運,先是爺爺跟媽媽,之後是媽媽跟自己。「人家過時過節就可以一家團聚,自己家裡特別冷清。」正因為了解到家不成家的痛苦,才萌生出來港產子的想法,想要了結這個惡性循環。只是, 當她的上一代跟下一代都有港人身份,唯獨她這一代沒有,這個夾縫人的命運,就更難以承受。

很多人以為跨境孕婦,是因為在香港超生比在大陸便宜,或因貪香港福利教育機會才到香港,可是,少玲的故事讓我們看到更多的是,在內地當個弱勢小老百姓的巨大無奈,與及任何一個父母都會做的:為子女做對他們可能是最好的選擇。

人生,果然是比一些簡單的「如果你XX,一定是因為YY」這種公式化的想像複雜許多倍的事,而我們,又該以什麼態度來面對這種複雜性呢?

編輯:黃俊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