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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把劉曉波、趙連海納入國民教育課嗎?──向黃均瑜校長請教

每當國民教育這個議題見諸媒體,黃均瑜校長皆當仁不讓,表達對於推行國民教育的支持。11月9日《明報》刊載黃校長鴻文《國民教育走進課堂仍然是禁忌嗎?》,批評一些對所謂「國民教育」的有所保留的人「如果論點來來去去都離不開『洗腦論』和『狹隘論』,那麼,這只顯示出香港儘管已經回歸了13年,不少事物雖然都在開放、在進步,但在某些論者心目中,國民教育似乎依然停留了在歷史某一時空。」

我就是黃校長口中認為國民教育是洗腦論的人。對於國民教育,我一向都不反對,甚至在課堂當中,亦盡量帶領同學認識中國國情,不論是中文課、或是通識教育課,總之能讓同學多認識中國的時機,也不放過。

然而,國民教育的內涵是甚麼?當國民教育成為一個學科,自有官方的定義,由課程結構到考評,缺一不可。當國民教育有了課程架構、有了考核,即代表了有既定的知識,需要老師向同學講授,敢問一句,劉曉波、趙連海等人的無辜獲罪,會出現在課程之內嗎?黃校長認為「國家的負面信息媒體每日都會有,自不需我們代勞」,那麼,天天把所謂國家發展的亮點寫進課程,並向同學灌輸,就是國民教育應有之義嗎?翻開報章、扭開電視機,天天都是「心繫家國」,或者是所謂「愛國人士」對中共政權的有讚無彈。同一邏輯,國家的正面消息也「自不需我們代勞」。

現在的問題,並非如黃校長所言是「同儕的專業水平」問題,而是當國民教育成了一個科目,老師就有責任讓學生在學習之餘,盡量爭取好成績。於是老師就不能有太大的空間跟學生討論「課程」以外的議題,儘管那些議題較之於課程本身可能更有價值。

黃校長舉例說:「例如內地普遍在公德意識方面比較薄弱,改革開放之後,便特別針對這方面來加強。」捨普世價值如人權、民主等不說,在這些所謂「公德」問題大做文章,這是那碼子的國民教育?劉曉波發起《零八憲章》遭以言入罪,獲判重刑;趙連海為了「結石寶寶」爭取公義,被北京當局重判入獄,這些我們在學校應不應該大說特說?藉由他們被政權枉屈,可反映出內地甚麼問題?別跟我說因為這是內地司法,我們不好干預。這可是一個中國人被政府冤枉,身為老師,我們應該讓學生了解事件,為劉曉波呼冤、為趙連海叫屈才是!黃校長,這樣的國民教育,應不應該出現呢?

我們現在看到的所謂國民教育是甚麼?是否就如陳維安副局長就曾言的「遠赴北京交流學習的機會,親身認識國家歷史、文化及各方面的最新發展,建立他們對國家的認同和情感」,這樣就可成就的呢?行政長官說政府會繼續資助我們的學生到內地交流,但這些交流除了走走看看內地的發展成就以外,有可能走訪維權人士嗎?有可能探訪受拆遷影響的人嗎?可以去跟艾未未交流嗎?

黃校長言「在作出價值判斷的過程中,全部正面或全部負面的信息無助於學生對事物作出正確的判斷。」我對此是同意的,但我的憂慮是政府推行的國民教育,把對國家正面的信息極大化、但把國家負面的信息輕輕帶過,這是不是我們樂見的國民教育呢?

在我而言,在課室推行國民教育從來都不是禁忌,我既跟同學討論釣魚台、京奧、以至改革開放的成就,但同時我更談六四、談劉曉波、以至上訪及拆遷問題,請問這樣的方向,黃校長可會同意?這樣的方向,是否也是未來的公民及國民教育科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