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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他的「鏡頭」對準暴徒?

只有他的「鏡頭」對準暴徒?

這些年來,我一直奉行擺事實講道理的方針去月旦時事,可惜,元朗黑夜那些不可思議的荒謬,嚴重衝擊了我的理智思維,令我的批判文字間中出現了偏激觀點。

今日,我要平心靜氣,重新以銳利目光客觀分析一切牛鬼蛇神。

「只有他的「鏡頭」對準暴徒」這標題,原是《人民日報》和中央電視台的用詞和配圖,指大部分香港記者只集中拍攝警員行為,故意偏幫示威者/暴徒,有失記者中立身份。

螢幕快照 2019-08-27 下午1.56.23
《人民日報》官方微博截圖

中方以一幅「大批記者圍繞警員」舉槍瞄準暴徒的照片,說明記者行為不當,屈穎妍之流更以此大書特書,說香港記者是「黑記」。

首先,如果你問我,香港記者(大部分)是否某程度上偏幫示威者/暴徒?
答案顯然易見, yes!

八年抗戰,中國所有報章只會報導日軍獸行,不會報導皇軍探訪孤兒院或者派糧食的畫面,除了淪陷城市(例如三年零八個月的香港)的媒體全被皇軍司令部控制。

今日香港的媒體,其實已經全面報道了雙方所有行為,中國方面的指控,實質上是批評香港媒體不應該揭露警方的不當行為,當然,在中國揭發公安不當行為,百分百就是「黑記」,必須打入黑牢。

故事,現在才正式開始 ...

到底,香港記者拍攝的是什麼畫面?

請大家看一看,一名警員藏身空無一人的街角舉槍瞄準遠處 ...

IMG_6961

這絕對不是驅散示威者的標準行動,這徹頭徹尾是狙擊手(sniper)從暗處殺敵的姿勢!

香港警察使用武力和槍械,受《警察通例》第29章規範,其中《第一節》明確規定 : 「警務人員應當就使用武力及其形式作出警告」。

最近兩個多月,我們從新聞片段上都清楚看得到,警方面對示威者作出任何行動之前,都必須向示威者作出口頭警告、展示不同顏色警告旗幟、然後推進、驅散、施放催淚彈橡膠子彈布袋彈 ... 等。

我誠心誠意請問盧偉聰處長,圖中警員於完全安全的環境,所作出的舉槍狙擊姿勢,目標是什麼?

我十分佩服《人民日報》的選圖和標題,只是少了一個字 :

《只有他們的鏡頭對準「暴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