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捐款

小班教學不容標籤

教育統籌局向立法會教育事務委員會提出擴大小班教學試驗計劃,明年起挑選75間有四成以上學生來自清貧家庭的小學參與,願意加入試驗的學校,可獲29萬元額外津貼,多開一班小一,在中、英、數3 科試行20至25人的小班教學。我們贊同擴大小班教學試驗計劃,但反對以扶貧為單一準則,這樣會令小班教學被標籤,令人以為只有清貧學生才適合小班,對被揀選的「弱勢社群學校」不公平,對於有心有力熱中試驗小班的其他學校也不公平。

教統局資源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全面推行小班,而且,成功推行小班教學需要許多配套安排,例如師資培訓,讓教師懂得因應學生人數下降修訂教學法,增加課堂裏師生和同學之間的互動,充分發揮小班的優勢。因此,以試驗計劃先導,分階段推行小班教學,是比較切合現實的做法。

然而,擴大試驗計劃不應該以扶助清貧學生作為單一標準,這樣很容易會重蹈當年一刀切實行母語教學的覆轍,造成置身小班等於貧窮弱勢的負面標籤效應,令有需要的學校不敢參與小班試驗,而想參與但清貧學生數目不足的學校又無法加入,最終令政策疏離絕大多數的學校和家長,變成另一次的好心做壞事,失去社會大眾的支持。

就算因為資源局限,必須為參與小班計劃的學校設定名額,教統局也應該容許甚至鼓勵各種不同類別的學校參與。試驗計劃應該有成績一流、收生滿瀉的學校;也有成績中平、但管理開明敢於嘗試的學校;以及成績稍遜、弱勢學生較密集的學校。只要校內教育同工有心實踐小班,願意接受培訓,便可以報名;這樣便不會造成標籤,當局進行分配時,可以讓弱勢學校有多一點名額,社會對此不會有異議。然而,如果單以扶貧為準則,以為不公布參與學校名單便不會產生標籤,則是一廂情願,自欺欺人。

明報社評
 2005-06-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