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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中環郵政總部拆卸計劃(下)

關於中環郵政總部拆卸計劃(下)

偷步招標 拆樓起商場勢在必行

「重置香港郵政總部」的議程雖然已通過工務小組委員會,但仍未通過財務委員會,會在今年復會後審議。既然政府有發展黃金地段賺錢的機會,又有十年前那份從沒提及要拆卸的諮詢結果「支持」,拆卸中環郵政總部這座現代主義建築物,似乎是勢在必行的事。

不過無論政府多有信心在建制派佔多數的立法會得到支持也好,也應跟從程序做事。但當我查看發展局公佈的「招標預報」時,發現建築署早在今年6月,就已為將會搬到九龍灣的郵政總局建設工程偷步招標!明明項目至今仍未在立法會通過,但政府已經同步招標,就像已經預計到議案會通過一樣,完全不尊重立法會程序,也變相令議員只能批不能改,削弱立法會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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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偷步招標,這次並非孤例,也是政府近年常用的手段。去年,就有團體統計到,在政府提交立法會財委會工務小組的34項工程撥款中(16~17年度),有18項採取了「同步招標」的做法,包括西九文化區綜合地庫、中九龍幹線、東涌東填海工程等等。而發展局在回應傳媒提問時,竟表示「同步招標可令議會掌握更實在的工程費用估算」,那提問若政府已招標,議員還有否決議案/提出修改建議的空間嗎?常見,不一定等於合理。

另外,發展局在兩天前(10月3日)以信件回覆立法會議員的提問,不斷強調現時郵政總部的建築物不符高度要求、不夠樓面面積、不符合《建築物條例》等,所以不適合發展商業,必須拆卸。

政府想要賣地建商場的意圖在信件中表露無遺,其中有一句特別「精警」:「影響三號用地(即郵政總部的用地)的整體發展潛力」。原來對政府來說,是否保留/拆卸一座歷史建築物,不是看其保育價值,或是否善用公帑,而是看「發展潛力」和商業面積。為了賣去這幅價值最少200億的土地,在擠迫的商業中心再加插一幢商廈,政府可說是無所不用其極。

立法會快將復會,也快將討論搬遷郵政總部的議程,希望各位時刻留意着最新動態,也要監察各議員對拆卸建築物的取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