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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創新,還是錯誤?

──由張國華的回答說起
戚本盛(2011.07.03)

教育專業進展不前的一點,是沒有成效意識。比方說,我在觀課視導常向實習的學生提問:「這個教學設計有效嗎?」可是學生的回答十之七八是:「我已設計了很久」之類,這類答案當然「九唔搭八」,但畢竟是學生,教學失效,往往是老師的責任,老師因而要鍥而不捨地再教,這是教育專業裡沒爭議餘地的認識吧。

日前,在一個公開論壇裡,我向課程發展處的張國華博士指出《德育及國民教育指引諮詢稿》的繪圖問題,他的回應竟然是:「有些(指正)是我們不同意的,這些圖我們不是第一次畫的了。」誠然,口頭溝通有時會顧此失彼,可是他想到的不是就圖論圖來反駁,而是說出「不是第一次」之類,實在令人費解。

不過這也使我想到,這些錯誤,是否有其前科,於是我便又做了一點查找的死工夫,竟也真的看到2002年《基礎教育課程指引》的《評估方式的轉變》的分冊中(頁3)和今年的《諮詢稿》(頁92)中兩幅相似的圖示:

上面左圖是2002年的,右圖是今年的。給幼兒比較兩幅圖的分別,應該是一個不錯的觀察力遊戲。右圖中「教學」指向「評估」、「評估」指向「學習」的兩個箭頭,方向在2002年的文件是相反的。我猜是《諮詢稿》搞錯了的,如果真的搞錯了,其實也沒甚麼大不了,由說一聲「噢,搞錯了」到「對不起,一時不察」等等都可以,畢竟,這些錯誤,寫過文章的人大都犯過,包括筆者在內。

可是,若堅決不認為是錯,甚至說「不是第一次」之類,就不免令人有所聯想,是否九年之間,香港的課程發展處已革新了「總結性評估」的概念,果如是,筆者實在願聞其詳。

附記:為了讓非行家或一時忘記有關概念的行家便於理解上述問題,茲列出2002年文件對「總結性評估」的解說:「教師有時亦會需要以總結性評估了解學生某一時段的學習成果。……這種評估模式因而被視為附著於教學階段之後,獨立於學習與教學之外的。」(頁3) 所謂「總結性評估」(summative assessment),按一般的理解,是指一個階段後想了解學生達至甚麼程度的評估,例如「期終考試」或「中學會考」等,當然,課程人員或教師看到學生的成績後,也可以因應改進課程和教學的,這可稱為「進展性應用」(Formative uses)。

由此可知,總結性和進展性評估的主要區分,在於其用途:了解學生所學而僅此而已的,屬總結性評估;為了改進教和學的,屬進展性評估。二者的基本區別,在於評估之後要做甚麼,而不在形式之上。不過,在現實中,總結性評估常在一個較長的學習階段後舉行,例如學期終的紙筆考試等;進展性評估常在教與學的過程中同步施行以便回饋,例如課堂提問以及課堂間的小型測驗等。於此,可順帶一提的是,《諮詢稿》中提到總結性評估「作為進一步優化課程的基礎」(頁91),可能屬於「講多錯講」的錯誤,因為,用來優化課程,已屬進展性應用,非總結性評估的本意,而且,作為概念的「學習的評估」(Assessment of Learning)和「課程評鑑」(Curriculum Evaluation),也是不同的,這些微細的區分,求之於專業人員,也許並不過份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