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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寂的言論自由

有關民間廣播的論爭,敏銳的讀者定會問這樣一條問題:那些非法廣播份子如長毛和陳偉業等,真的沒有發聲渠道嗎?我們不是剛剛才在電視上看見陳偉業在城市論壇中解釋一己的主張嗎?東區法院裁判官游德康的憂慮-即行政長官通過發牌制度禁止異議-合理嗎?異議在香港不是仍然可以聽得見嗎?一口氣問了那麼多的問題,就是希望釐清,在香港這樣一個未致於強制禁閉言論和封鎖新聞的城市,倡議另類媒體運動(包括坊間的地下電台、網上電台和獨立媒體等)的意義到底何在。

另類媒體運動不止出現在極權主義國家,又或是說,在所謂自由開放的資本主義城市,言論自由的現實與理想仍然具有一段距離。無需通過國家的魔瓜,現實中的主流媒體已被商業力量和一套特定的新聞生產邏緝穿透,它使得弱勢社群、邊緣群體和具有明顯黨派立場的聲音陷入「沉寂化」(silencing )的處境。「沉寂化」這個概念由關注言論自由的美國法學家費斯(OWEN M.FISS)提出,它並非意指某些言論被「完全禁止」的狀況,而是指某些弱勢而重要的社會聲音缺乏足夠的渠道和空間「廣播」開去,公眾因而無法獲得足夠的資訊和不同意見,就著公共事務下判斷。他在著作「言論自由的反諷」舉例說道:「富人在傳媒和其他公共領域的傳媒空間中是如此具有支配性,以至於公眾實際上只能聽到他們的聲音。」回到香港,長毛和陳偉業等激進反對派當然不是完全沒有發表的機會,但相對於位高權重的行政長官和國家領導人的曝光率,激進反對派則顯得相形見拙了。必需補充一點,在費斯心目中,言論自由不止是保証個體方面的「自我表達權」,而是希望進一步民主化我們的政治,讓公眾處於公正的資訊環境中:民主的政治決策必須建基於「強健和完全開放的辯論」。

信息市場(即大眾傳媒)之所以不平等地側於權勢一端,其中一個原因是權力集團更具能力和資源操弄大眾傳媒的「客觀性理想」。所謂「客觀」,在大部份傳媒機構的實踐裡,就是按可靠的新聞來源「直接」報導。然而,到底誰有資格成為新聞主角?除了事件的公共性質之外,很多時取決於有關人物的政經地位、公關能力等元素。這就出問題了,那些擅於公關包裝的官方聲音於是支配了媒體,媒體因而淪為官方的傳聲筒。只要想想很多報導,都是某些政要人物的專訪和他們講話的全文刊載(很難見到平民百性講話的全文刊載),有關市區重建的報導,媒體經常不加思索就照板碗地「直接」報導出市建局提供的資料:官方美侖美奐的未來城市規劃構圖、特定修辭和數字及一早安排好了的支持計劃的街坊被訪者等。然而,隱匿於這些和諧的數字、修辭、圖案的背後,其實是過度發展的種種汚染和居民無從參與的城市問題。根據傳播學者羅伯特.哈克特(RobertA.HacKett)指出,「客觀性理想」的優點是划算/廉價:相較於花費大量資源、冒險開罪權貴、主動發掘的調查式報導,被動地收採訪通知和按官方提供資料「直接」報導,無疑「廉價」得多。

針對主流傳媒的新聞實踐,世界各地的另類媒體運動從選材、報導立場和新聞側重點都提出了不同的挑戰。例如,加拿大的温哥華合作電台就提出了自身的廣播理想:跟主流相反,它要做的,不是在一段新聞報導中各打五十大板的「平衡」報導,而是針對充斥大量不平衡資訊的媒體生態進行「平衡」,為無聲者發言。吊詭的是,若要落實這種「平衡」構想,唯有通過「不平衡」的途逕。因此,温哥華合作電台製作大量主觀而深入的節目,給異議份子和弱勢團體進入(access)媒體的途逕(而不只是被動地給人報導),也可以讓公眾清楚明了在主流傳媒遭淹沒之聲。

另類媒體運動提醒我們,要在資訊社會的雄壯聲音之外,直面本土的「沉寂化」處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