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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披露有4000公頃閒置官地 多謝潘佩璆議員!(土地系列二)

問題二: 香港閒置官地有多少?

9月4日,香港大學教授姚松炎在頭條日報發表文章〈空置官地知多少?〉,在新界東北新發展區的爭議中,一石擊起千重浪。為何應該關心有多少空置官地?首先,就如被地產商囤積的農地不生產是嚴重的資源浪費,政府空置官地不用也是嚴重的浪費。更重要的是,如果在新界東北大規模逼遷非原居民的目的是增加土地供應,政府空置官地面積的大小能夠成為對政府最簡單的質疑:明明有不需經濟和社會成本的已規劃空置官地,為何要傷害新界東北的非原居民村落以強制徵收土地?

姚教授的文章之後被報章多番引述,當中的數字亦成了民間與政府爭拗的焦點。但是,在facebook流傳的朋友好像都不知道姚教授引用資料的確實出處,致令更進一步的鑽研沒法進行。

姚教授的資料來自發展局於今年七月四日回覆立法會潘佩璆議員的書面質詢。潘佩璆總共問了五條問題,最重要的是第二及第三條:

「問題:近期,社會大眾廣泛關注土地供應的問題,政府亦就在維多利亞港(維港)以外填海提出二十五處選址建議,並進行公眾諮詢,引起社會討論。就此,政府可否告知本會:
「(二)以十八區劃分,目前正在閒置的各類別的土地(住宅、商業、工業、政府、機構或社區設施及休憩用地)分別有多少公頃;
「(三)第(二)項所述各幅閒置土地的平均閒置期為何;閒置期達三年或以上及五年以上的土地各有多少公頃,以及分布在那裏」

政府的回覆表示,「沒有未有發展的私人土地的相關資料。就已規劃而未批租或未撥用的政府土地而言,根據地政總署的土地信息系統所存有的土地界線及規劃署的分區計劃大綱圖等記錄,有關空置政府土地面積的資料,按類別區分載於附件二。這些土地涵蓋了部份規劃署現正進行或已完成的土地用途研究和檢討的土地。我們並無空置年期方面的資料。」政府的回覆強調,提供的資料只涉及政府土地,而且,不知道空置年期 (講出來可能嚇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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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二共有三頁紙,列出十八區內已被規劃的空置政府土地面積。香港人最關心住屋,所以媒體都集中看有多少空置的住宅規劃官地,答案是2153.7公頃,即是現在輿論最流行講的2100。輿論看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也是集中看787公頃的規劃區裏面,有多少是住宅規劃。對上一篇文章已指出,167公頃這個數要先扣除大約17公頃的原居民「鄉村式發展地帶」,即是大約150公頃。拿2153.7公頃空置住宅官地跟167公頃﹝或扣除後的150公頃﹞比較,公眾很容易看出問題所在,政府於是變陣,改為用各種方法貶低2153.7公頃這個數字,說那些都不是真的。

筆者建議,除了做住宅地的比較外,也把新界東北新發展區其他規劃部分,拿來與這個空置官地表比一比較,結果得出下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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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置「住宅及鄉村式發展官地」面積是東北新發展區的12.9倍﹝2153.7 / 167﹞
空置「政府、機構及社區官地」面積是東北新發展區的8.5倍﹝777.7 / 91﹞
空置「休憩官地」是東北新發展區的9.6倍﹝742.9 / 77﹞
空置「商業官地」是東北新發展區的1.6倍﹝24.6 / 15﹞
空置「工業官地」面積是東北新發展區的8.5倍﹝777.7 / 91﹞

發展已規劃的政府土地﹝即是已經納入分區計劃大綱圖﹞,肯定要比發展新界東北簡單得多,不用引用收回條例逼遷,不需動用公帑賠償,大部分不用經城市規劃委員會修改土地用途(如果把鄉村式發展官地改為高密度住宅,則需要改規劃)。政府現在居然說,這些土地不算是政府的土地儲備。這些都不算,什麼才算?面對一個不斷搬龍門、連自己交給建制派立法會議員的數據都可以否定的政府,真係嘔血。

記住,已規劃的空置官地,不止是「住宅及鄉村式發展」那2100公頃,加上「政府、機構及社區官地」、「休憩官地」、「商業官地」和「工業官地」,共有4000公頃!

還有另一個由政府提供的數字參考。發展局在2012年2月1日回覆陳淑莊議員的書面提問時表示,2) 在2011年12月政府一共批出了324公頃政府土地作臨時用途﹝包括露天貯物、停車場及貨櫃場﹞,政府可以隨時收回來發展。

4000公頃空置官地 + 324公頃隨時可收回發展的官地 = 4324公頃!

下篇我們回到最新的爭議:1200多公頃「鄉村式發展」空置官地,如何說明特區政府被原居民挾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