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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求自己的益處:記「反漁護惡法,要救不要殺」遊行

不求自己的益處:記「反漁護惡法,要救不要殺」遊行不求自己的益處:記「反漁護惡法,要救不要殺」遊行

那是一個炎熱的五月初下午,七百個人加上一百條狗,把太子金都商場旁邊的三角公園擠成蒸籠,熱氣都在眾人頭頂上盤旋。大家低著頭,寫橫額、剪絲帶,沉默一如身上的黑色衣裳。

於是我索性坐在一旁。身邊的一位義工在收集簽名,打算交到特首辦公室。此刻,她把簽名表格放在水池邊緣上,然後跑到每一個人面前,向他們說明簽名的原因,請他們過來寫上自己的名字。我和這個義工經常在遊行中碰面,卻沒說上幾句話。見她走開了,我便把一個膠水瓶放在表格上,免得風把紙吹進水裡。這幾年,參加的人意念愈來愈多,自己做標語,做橫額,給狗朋友作突出的打扮,吸引記者的目光。所謂「主辦單位」,也不過是作個平台,讓大家各自實行自己的主意。抗爭是漫長的,唯有創作能滋養抗爭所消磨的精力與意志。

到了集會開始的一刻,人已經擠得水洩不通了。司儀帶領參加者喊了一陣口號,便輪到被起訴的義工發言。她要說甚麼我早知道,她的事大家也早知道,可是群眾還是鼓起掌來了。因為,她不是第一個被漁護署起訴的義工,卻是第一個「不認罪」的。認識她這些日子以來,我從沒聽過她說一句抱怨的話。擴音器裡傳出來的,是一把平民的聲音,不張狂也不退縮。

天氣實在熱,我們也不敢在三角公園逗留太久,準時起行。馬路上的汽車在烈日下急速駛過,我們卻緩緩地向前移動——人太多,急不來,索性拉起「反漁護惡法,要救不要殺」的橫額,慢慢地走,專心地等交通燈轉燈,讓途人都看見我們的訴求。我站在高處,用擴音器指示移動方向,龍頭都過馬路了,龍尾還沒動。之前在維園派傳單的義工也正好趕得及到了。

走在茘枝角道上,我們佔了一條行車線。偶爾走出了範圍,很快又回復隊伍的原狀。忽然有一個中年男人跑到負責拍攝的義工面前,對著攝錄機大喊:「反對殺魚﹗反對食魚﹗」太陽底下他揮著拳頭,臉卻是帶笑的,弄不清他是開玩笑還是認真。義工索性把鏡頭對準他。我跟他說:「其實我贊成你的話。」

通過十字路口,好些義工忽然墮後了,公共汽車不住響鞍,交通警察也催促。原來是一頭小狗排了便,家長得善後清理。我和另一個義工不禁笑起來:「真是意料之外,情理之中」,這也好算是「動物也遊行」的特有風景。

茘枝角道沿途都是些舊區、唐樓,周日的下午,人倒該比遊行熱門地中環多。他們站在行人道上看我們,看狗。我看著他們的臉孔,口裡更大聲地口號,希望他們明白我們在幹甚麼。在一個沒有民主的社會裡,遊行,不一定能爭取與官方對話,但總可以讓人家知道,有些事,我們在乎。

路程本來不長,因為人多,彷彿走了許久。長沙灣政府合署門口的大閘是落下的,成為一道灰黑的,高大的鐵欄,把裡頭和外面隔開。再一次,義工自動發揮,把橫額整整齊齊地在鐵閘外豎起,把大狗小狗都聚到橫額前,自己也擺好甫士,記者自然舉起照相機。其他人忙著把紅絲帶綁在馬路欄杆上,然後,站在一起,捨不得走。

人群花了一段時間才陸續散去。這時,我看見其中一個義工坐在地上,面色蒼白,原來她從早上起來便覺肚痛,遊行結束後,痛更厲害了。我說:「你怎麼不作聲,早知就別勉強來了。」她只笑一笑,擺一擺手。是的,喜歡動物的人,本來就能忍耐。許許多多義工風雨不改地上街看貓、探狗、餵食、收屍,經年累月,不吭一聲。是甚麼把這樣謙卑的一群人迫上街頭﹖是「有殺錯無放過」的殘酷,是「誰投訴就服務誰」的荒謬,是官僚的冷漠,與不求自己益處的愛。

補充:被起訴義工於5月3日早上已上庭,漁護署表示,會請專家證人出庭,證明唐狗具攻擊性。案件抽後至七月五日。又,於5月4日立法會上,周一嶽在回答何俊仁提問時,表示現行「放任/捕殺」政策是為了「動物的福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