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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室週記:暴力的政府與和平的市民

七月一日,香港上演了一齣戲,一齣和平市民對抗暴力政府的戲。政府使用行政暴力、行動暴力、語言暴力,對付和平抗爭的市民。

暴力是什麼?暴力是一些越軌的力量,透過精神和肉體,企圖對人類或個人進行支配或毀損。(註一)

何謂政府的行政暴力?曾蔭權政府依仗立法會內保皇黨議員效忠北京,不敢作反,霸王硬上弓,要短時間內在議會進行二讀三讀,通過從來沒有經過公眾諮詢的「選舉遞補機制」。儘管民間反對聲音如雷震天,官員卻充耳不聞,違反重要法案通過須經公開諮詢的慣例。而不滿「機制」的市民,卻是信守承諾,他們在和政府約好的時間及地點,啟步遊行,並沒有選擇突擊政府總部,更沒有襲擊政府官員。這,當然是行政暴力,市民和平。

警方行動暴力。七一當晚,逾千市民留守灣仔及中環部分路段,和平靜坐上,手無寸鐵。但警察卻重裝出動,如臨大敵,重重圍著靜坐者。當有示威者手牽著手,和平前進,警察卻在毫無警示的情況下,舉起胡椒噴霧,射向前行者,多人眼睛受傷害。還記得,2005年底,上千名韓農及反全球化支持者聚集港島,反對世貿會議出賣農夫,香港警方同樣出動胡椒噴,卻是事先張掦。今天,卻使暗招,襲擊慢步前進者,這不是政府暴力,又是什麼?!

政府語言暴力。這些年來,香港市民受盡地產霸權欺凌,小商戶生意一旦好起來,加租便至,往往被迫結業;而小市民,回歸以來,默默承受,房子住得愈來愈小,租金卻是愈來愈貴;面對這個情況,政府反應像像一部錄音機,喃喃自讀:「政府會繼續密切監察市場,有需要時會採取適切措施,確保市場健康平穩發展。」而事實是,政府運用一些語意不清,故作糊模的語言矇騙市民。誰來判斷什麼時候才有「需要」?當前樓價飆升,連京官也開腔,還不夠「需要」嗎?還有,何謂「適切」措施?早前推出的,算是「適切」嗎?如果是,那應該叫「敷衍」,因為樓價根本沒有被壓下去。這些語言,企圖以違反常識和常理的方法,去扭曲,甚至支配市民的思維,也叫暴力!

而在這些語言暴力的背後,是經濟暴力的意圖。法國學界經常引用2002年法國最高法院一段判辭,來比喻作經濟暴力的內涵,判辭指出:「一種以經濟為依歸的過度開發/經營,其目是透過直接威脅而產生驚懼,使個人同意放棄其原本受法律保障的利益,可被視作一種暴力允諾。」(註二) 這種經濟暴力,往往,透過所謂的「規範(norme)」,對基層市民進行剝削。由於透過規範來運行,因此,經濟暴力經常不被察覺。在香港,這些規範通過一些語言,像自由市場,天下沒有白吃午餐等等,形構經濟暴力,使不少市民相信,「房地產是經濟支柱,倒了香港就玩完」、「香港再不築橋建高鐵,就會被邊緣化」。於是,在這種由威脅而產生驚恐效果的語言暴力之下,港人默默出賣廉價勞動力去換取蝸居,或是被迫參與強積金或其他金融資本遊戲,在所謂的合法的情況下,被蹂躪,而大部分財富,卻積累到極少數人財產裡。這不是政府暴力,又是什麼?!而面對這種暴力,大多數港人還是和平以對,放諸全球,絕無僅有。

面對暴力的政府,市民依然和平待之,被抬走,不反抗;被起訴,上法庭。然而,這個政府真的還要繼續運用各種暴力進行管治嗎?還要繼續考驗市民的忍耐力嗎?如果某一天,市民開始不耐煩了,那,曾蔭權政府要負上最大的責任!

註一:Blandine Kriegel, « La violence à la télévision. Rapport de la Mission d’évaluation, d’analyse et de propositions relative aux représentations violentes à la télévision », Ministère de la Culture et de la Communication, France
註二:Cour de cassation, chambre civile 1, Audience publique du 3 avril 2002, N° de pourvoi: 00-12932

圖片:Yip Po L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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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抗爭者付出自由(被暴力對付、被抓、被告),社會大眾坐享其成。難道社會大眾連少少不便也不愿付出嗎?!

陳雲先生認為去政府衙門和總督府,裡面是沒人的,高官也厚着臉皮不會出來見人,抗議除了是慣性的象徵意義和準時預計『收工』之外,沒有實際效用,只是令抗爭者陷於容易圍困和逮捕的絕境(附近沒有鬧市民眾、山路陡峭而被公路和鐵欄包圍的地理絕境)。各位,要反省一下,抗爭另開生路。

對啊!人民才是社會的主人,官員是公僕,不應主人嚮僕人請愿,而應是我們佔据要沖之地,叫狗官出來對話、投降!

游行後留守的意義就是集體衊視極權政府的管治權,

表示民眾寧愿集體犯法也不服從港共政府的管治!

所以我們要佔就佔据紅隧入口!港島交通的大動脈,是對港共政府的管治權的最大衊視!

佔据要沖之地,政府就被迫要立即回應,可以辟免在其它地方抗爭政府可以以拖字闕,拖到抗爭人群精疲力儘。

當然事前我們要事先公告社會大眾,教育大眾抗爭是需要付出代价的,

公民的政治權利、投票權,比在紅隧通過更重要,我們抗爭者付出自由(被暴力對付、被抓、被告),社會大眾坐享其成。難道社會大眾連少少不便也不愿付出嗎?!

社民連昨晚的抗爭就是少了事先公告社會大眾,教育大眾的步驟,

事先公告,讓別人可以先行改道行西隧、東隧,或坐地鐵等等。
教育大眾就是論述啦,可以得到大眾的同情,理解、以至支持、加入!

有人認為不應事先張揚,但我認為我們占据道德高地,是正義一方,
行事不怕堂堂正正。是陽謀。
我們事先張揚警方也難以布防,布防也會造成交通斷流,我們還可以游走找突破口。

圍觀就是希望、回應就是力量。

這個是人民力量彰顯的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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