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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的問題?怎樣「進入」?──港式學術的修辭策略分析

作者:吳國偉@思想行動中心

問題:李克強訪港而引發的警權爭議
民眾的答案:警務署長錯了,請下台
呂大樂的問題:民眾沒有進入問題
答案:我已提出了解決。你又進入了甚麼問題?

許寶強認為通識教育的其中一個危險,就是要求學生走在爭議兩端的中間,各打五十大板,視為中立客觀,並將之當作批判思考的最高準則。我認為這種思考方法起碼有兩個限制:(1)何時判斷?(2)何時實踐?也許社會學家呂大樂,正是示範了如何充份利用這種港式通識教育的危險,去游說他的中產讀者,要求他們一停再停、一想再想,總的就是不要行動,因為他老人家還未作出最終正確的指示。具體操作上他的方法是先提出世界存在一個你我都不知但又存在而只有他知的「問題」;再要民眾「進入」問題,去「平衡」他們的不足。

我認為這個政治策略不單反映了學者與民眾在社會階層及政治位置上的差異,更觸及學術界與普遍讀者對於理論vs實踐、思想vs行動的深層次優次排序。實踐神學家提醒我們,也許西方現代社會傳來的「正確認知(Orthodoxy)再有正確實踐(Orthopraxis)」這個金科玉律,已攪錯了幾百年。東方智慧重視實踐優先以「正確實踐帶動知識生產」作為王道,前線、民間、在地實踐,反而有認識論上的優越性。這也是通識教育科常常談論「知識建構」(knowledge construction),以及設立獨立專題探究(IES, Independent Enquiry Study)的重要意義。

可惜我們的政策與真正的實踐總有距離。通識教育科流行的處理方式,是提出爭議之後,找出相關的持份者,比較(通常是)兩者的理據,並各自作出評論,從而比較出自己要採取的立場。這樣本來也可以訓練學生進行對比。然而問題是:何時才應該要有判斷及行動?

「李克強訪港而引發的警權爭議」的持份者,當然是警方與示威者(呂大樂與好一部份通識老師一樣,忘了港大、人權機構、香港市民、香港政府,以及他自己作為學者在當中的角色、利益及權力所在)。一方認為強硬有理(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剛剛通過了保皇黨的強硬立場――這不就是同義反覆?立法會的功能組別及議員數量的分配本身,已反映了這個必然的結局呀!)另一方則認為人權無價。

社會大眾包括法律界已對這個問題作出了自然正義的結論,並且有效率地提出補救,就是要主事官員道歉及下台謝罪。

就在這時,社會學運用了港式通識教育作出了他獨特的政治作用:咪住!中立。「我們還未進入問題本身」--不就是想要「平衡」另一邊的觀點嗎?於是呂大樂作為社會學家,既然挖空心思要也找不出另一方有何理據,只好再次挖空心思找正義一方的渣--還是找不到?!因為法律界也已作出判斷--只好創作一個不存在的渣子:「我們還未進入問題本身」。

周思中的文章已形象化地指出這是小偷的手推車。偷了龍轉了鳳,借提出問題將問題本身偷去。為何你提出的問題就是問題,我提出的答案就是連問題也進入不了?

在神學角度,我們似乎應該完全同意呂大樂的思路:將整個香港社會七百萬人回歸十四年來的總總數不清的社會矛盾,以無比意志心力無上智慧精準無匹強大無比語言能力,千錘百煉超濃縮成為一個「問題」,並以一個答案將之KO,這不就是港式基督教常常用的方法嗎?我們認為世界只有一個問題就是「罪」,而答案就永遠是「耶穌基督」。於是,民眾的社會運動不能解決問題,不是因為行動暴力、方向具體、要求清楚,而是因為神級社會學家心中的答案就是社會學的耶穌基督(當然你永遠不會知道),而我們還沒能「進入」聖殿至聖所約櫃的「罪」(因為你沒有資格進入)。

我已不用向大家解釋這種基督教思維的錯誤。近年基督教右派將社會問題還原成為「性解放」,已產生了種種笑話。可惜今天港式社會學竟然一反三大社會學巨擘對宗教式的化約主義說不,將社會現象還原成為一種壞鬼神學。

其實基督教神學與法律、社會工作、醫學、教育等等專業,在近年都有所謂「實踐的轉向」,已不再以圖書管內進行思想實驗了事。實踐神學家紛紛進入世界,以反思的實踐者(Reflective Practitioner)自居,在實踐中找出智慧,以前線、民間、基層的生活智慧為本,反思既有的概念及意識形態盲點。

於是我們不再以單一的「罪」去命名人的處境。我們因著拉丁美洲的解放神學,發現了「罪的社會結構」(Structural Sin)及將具體的被社會結構傷害的人稱為「被罪者」(Sinned Against)。在工人、性工作者、殘障人士等等社會牧職的範圍上,基督教已慢慢走出之前的化約主義,學習聆聽民眾的聲音,學習欣賞民間智慧。

陳錦輝的文章已指出呂大樂要求的「進入問題」,其實「行動的民眾」已經「…一再抉擇,擇善固執,一以貫之,都在思考」。身處大學的政策專家,竟然犯上高官閉門造車的通病,向積極進入問題提供答案的民眾表現出「自滿和懶惰」。事實上「進入」作為隱喻,本來就是取諸行動者的實踐智慧。思想如何可以進入一個問題呢?唯有在鬥爭的實踐中,社會矛盾才可以展開。這方面法律界作為以實踐作為知識累積的學習社群,反而顯出日常生活中智慧的判斷:「示威者有表達言論的自由」。

回到許寶強擔心的危險。通識教育科有約五份之一的課程是「獨立專題探究」,要求學生自設題目,進行社會現象的一手研究。這方面中文大學社會學系一支獨秀,出版的《社會研究一本通》多年來風行中學界。那套簡單易明的方法,不是提出所有問題的答案,而是一套可以賴之以理解紛亂多元世界的思考工具。如此看來,也許我們仍要加多一點要求去改良這個工具,就是要求學生判斷及實踐,讓通識教育科可以成就許寶強提出既不犬儒更不民粹的智性計劃(Intellectual Project)。

參考連:
陳錦輝:<進入「看不見」的問題>。2011年10月14日。
周思中:<「看不見」的問題,或,答案你早已知道>。2011年10月10日。
呂大樂:<行動以外,沒有進入問題>。2011年09月19日。
呂大樂:<警隊濫權?先搞清問題性質>。2011年09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