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媒報導)雖然內地有頂級技師可以磨研「5奈米」的粗糙度,不過在生產晶片技術的關鍵光刻工具,仍要靠外國入口。立法會財委會今午討論斥資28.3億元設立「香港微電子研發院」,主攻研發第三代半導體,「中試線」設備包括光刻工具。實政圓桌田北辰關注美國大選會否影響光刻機出口,創科局長孫東表示第三代半導體的「I線光刻工具」不在外國禁運名單,多次強調撥款「時間要快!」結果僅討論84分鐘,財委會就以不記名方式,舉手通過撥款。
全球半導體超過九成市場是第一代和第二代半導體,在中美「新冷戰」格局下,中國尋求在第三代半導體技術取得突破,當中化合物半導體碳化矽(SiC)和氮化鎵(GaN)可應用於光達、車用二極體、5G、衛星通訊功率放大器、摩打控制器、風力發電等電力控制系統。
【獨媒報導】政府在去年《施政報告》成立多個「工作組」,包括「解決劏房問題工作組」,提出取締劣質劏房。測量師學會建議劏房淨面積至少100呎,人均面積則無建議標準,預計3萬多個劏房不達標。學會亦提出防火等規範標準,估計部分業主改裝成本由數萬到10萬元不等,不達標業主要在一年內進行改善工程。學會坦言明白改裝劏房牽涉成本,最終或導致加租,又指建議標準不敢定得「太高」,因為認為影響太廣只會增加執法難度。
去年《施政報告》提出,劏房工作組由財政司副司長任組長、房屋局局長任副組長。工作組將在10個月內,即今年8月提出建議,目標包括為「劏房」居住環境設定最低標準,例如樓宇安全、消防及衞生要求、居住面積等;針對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提出取締方法;防止不合最低標準的「劏房」再增加;及提出解決方案,包括行政和立法建議。
【獨媒報導】被稱「警隊KOL」的沙田警區助理指揮官、警司「海港Sir」陳凱港,涉2019年串同曾任總督察的49歲男商人,向兩間本地銀行隱瞞其警司身分及月薪15萬,而虛報任職公司經理及月入24.5萬,騙取共逾2,600萬元按揭貸款。陳凱港經審訊後被裁定兩項欺詐罪成,今(17日)於區域法院判囚6年半,一項欺詐罪成的前督察汪浩毅則判囚5年。辯方求情指,陳凱港望幫助年輕人而成為警察,並在2019年社運時「為警察待遇發聲」,令家人被「起底」,他很大機會被銀行「收樓」及損失近30年的長俸和退休金。暫委法官王證瑜判刑時指,陳凱港以其持有的物業抵押,有一直還款,無證據顯示銀行有實際損失,亦不涉違反誠信,接納他對社會的貢獻作減刑。散庭後,有旁聽者怒斥:「你判佢咁重!真係豈有此理,太過份!」、「官字兩個口!」
沒有報稱職業的陳凱港(50歲,現53歲)及報稱商人的汪浩毅(49歲,現51歲),各自否認兩項欺詐罪,早前陳凱港被裁定兩罪成立,汪浩毅則一罪成立,另一罪脫,還柙至今求情及判刑。
第一被告 陳凱港
(獨媒報導)網上日前流傳影片,一名女子在上水清曉路行人路駕駛無牌電動單車,並在車尾載有兩名幼童。警方昨日拘捕一名37歲女子,指其涉嫌干犯七宗罪,包括「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
警方表示,早前留意到網上有相片流傳,當中一名女子在5月14日駕駛一輛懷疑電動單車,搭載一名男童及一名女童在上水清曉路行人路上行駛,稱非常重視案件並主動展開調查。
新界北總區交通調查組人員經深入調查後,昨日(16日)中午約12時20分在上水區拘捕一名37歲本地女子,涉嫌「無牌駕駛」、「駕駛未獲發牌照的車輛」、「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在行人道路上駕駛電單車」、「駕駛電單車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在乘客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時駕駛電單車」及「電單車運載不足八歲的兒童乘客」。
政府新聞處圖片
(獨媒報導)行政長官李家超今午出席報業公會會慶作致辭,指新聞業界承擔重大社會責任,並談到評論與「唱衰」有分別:「大家可以提出問題、作出評論,但提出問題同挑撥矛盾係有分別,而評論同唱衰嘅分別就更大,呢個係用心良好,定係用心不良嘅分別,係用心建設定係用心破壞嘅分別,係為社會利益定係為私下利益嘅分別。」他期望傳媒合力推動香港進步,為社會營造積極進取氛圍,共同弘揚愛國愛港為核心,與一國兩制相適應的主流價值觀,為建設香港美好家園繼續貢獻力量。
李家超中午出席香港報業公會70週年會慶暨2023年度香港最佳新聞獎頒獎典禮,認為無論科技如何先進,甚至取代人手,人工智能如何蓬勃,亦不能取代社會道德。他強調,專業新聞報道承擔傳媒道德,講求持平、中立,以事實為依歸,新聞業界必須恪守職業道德,為讀者提供準確全面的資訊,中肯而不偏不倚的報道。
曾稱新聞自由如同身份證、「已在袋中」的李家超,他在開場白中先讚揚公會一直團結業界、推動新聞工作,秉持專業精神,為市民帶來多元化新聞資訊,繼續為提升新聞業界專業水平、公信力作貢獻。
【獨媒報導】政府昨日公布應對「極端天氣」的措施,包括向「追風逐浪」者果斷執法,或引用康文署現行條例檢控,可罰款2,000元及禁監14天。消防處職工總會主席聶元風今早在電台節目表示,支持採用合適懲罰,但不贊成「罰得好勁」,重點是讓市民知到要為自己行為負責,做妄顧安危行為前「有啲包袱」。他表示打風落雨時人手本已緊絀,動用資源救行山人士,其他例如水浸、坍塌、外牆倒塌等事件,「要喺再遠搵資源」。
聶元風在商台《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近十年「追風逐浪」的人愈來愈多,因為社交平台很多人拍片教人行山、教人「挑戰自我」,市民受到渲染嘗試,「到真係唔得,就搵我哋(消防)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