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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豚保育學會指鯨魚留港期間 身邊無環團被漁護署諮詢

海豚保育學會指鯨魚留港期間 身邊無環團被漁護署諮詢

(獨媒報導)一條布氏鯨上月出現本港海域逾半個月後,被發現在西貢牛尾灣海面死亡。當局曾表示,諮詢過內地專家、本地保育團體和海外相關專家的意見,探討如何協助鯨魚離開,惟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向《獨媒》表示,無聽聞身邊任何民間組織被正式諮詢,包括海豚保育學會及世界自然基金會(WWF),學會只能向漁護署相熟前線員工提議設立禁船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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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8月1日,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七月中已收到鯨魚在香港水域出沒的報告,漁護署有諮詢內地專家及本地保育團體意見,經考慮後決定先作觀察並呼籲市民不要觀鯨。

鄭家泰又建議政府改善分工,例如發現鯨魚時,水警和海事處應儘早負責勸喻工作,漁護署就專心監察動物情況,「而唔係局長走出嚟話專家唔知點做,個個都唔係好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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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香港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

現存動保法例舉證 促提高執法意識

鄭家泰周六(5日)出席前民主黨主席劉慧卿主持網台節目,討論鯨魚死亡一事。鄭指出,若有鯨魚誤入水域,外國會嘗試以聲音驅趕,台灣亦有兩個成功例子;雖然方法可取,但他認同今次布氏鯨出沒位置不適合以聲音引導,因為通常鯨魚進入避風塘、河道,較容易被引導離開,但今次出沒的西貢是海灣,有機會「我東邊趕你,你去咗西邊,西邊趕,你又去返東邊」。

鯨魚死前五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環境及生態局和漁護署都曾發文,勸喻巿民不要出海觀鯨,以免干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第170章),即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不過鄭家泰坦言,條例舉證難度高,一來海上難有目擊者,二來動物受傷亦無法上庭作證,且要證明是「畜意」作出傷害。鄭認為當局應提高執法意識,例如見到船家包圍鯨魚時:「會唔會已經可以覺得佢有意圖傷害?已經可以嘗試用說話阻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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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最迫切因「大家唔驚」 促改善部門分工

當局表示會循四個方向改善,包括加強公眾教育、漁護署派員到外地學習經驗、修例以賦予漁護署職員更大權力處理類似緊急事件、及加強部門間協作。鄭家泰認為,最需要的是急切修訂《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因為現時「條例冇用,大家都唔驚」。

至於政府稱會加強部門間協作,鄭直批過去「一直做得好差」,舉例指研究團隊曾因舉報非法捕魚,聯絡了水警、漁護署和海事處,三方卻互相卸責。對於今次事件,鄭稱不太看到部門協調,導致反應慢,建議改善分工,例如水警、海事處儘早負責勸喻工作,漁護署就專心監察動物情況,「而唔係局長走出嚟話專家唔知點做,個個都唔係好懂。」

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提供
海洋公園保育基金提供

指香港不流行生態遊、船家缺意識 促將《觀豚守則》立法

究竟以往鯨魚進入本港,是否同樣吸引大批市民出海追逐?鄭家泰表示,2021年發生布氏鯨誤闖深圳大鵬灣事件時,同樣有市民租船出海,不過當時鯨魚逗留時間短,加上牛尾海較大鵬灣更容易到達,所以今次較多船出海觀鯨。他認為市民保育意識有改善,嘆部份人缺乏正確觀念已會導致嚴重後果。

鄭又提到,漁護署雖有《觀豚活動守則》,列明觀豚的安全距離和船速,但就沒有針對鯨魚的守則,且大澳不少快艇船家並無遵守《守則》。他解釋指香港不流行生態旅遊,船家缺乏意識,建議將《守則》立法,並將鯨魚加入法例。

長遠而言,鄭家泰建議增加海岸保護公園範圍,指香港缺乏海洋保育教育,過往曾主動接觸學校舉辦講座,反應亦不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