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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作出初步回應

就「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作出初步回應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下稱平台)今日就運輸及房屋局公佈的「劏房」租務管制條例草案(《業主與租客(綜合)條例》(第7章)2021年業主與租客(綜合)(修訂)條例草案)作出初步的回應作出初步的回應。平台樂見政府信守承諾,將於7月14日提交條例草案予立法會審議。平台雖認同租務管制應盡快推出,但「起始租金」欠奉,始終難以保障劏房戶,劏房戶最終仍然難逃貴租命運。就此平台有以下回應﹕

要求政府就起始租金「先設立,後檢討」

對於是次條例草案不設起始租金,平台認為政府可考慮先設立起始租金,後再就相關的方式進行檢討。條例草案提到因行政成本高昂,現階段立法時並未設立起始租金。

平台認為劏房租管行之有效,設立起始租金是為必要。平台建議可於本次立法時,先設立起始租金,按應課差餉租值的一個比例為參考標準釐定起始租金,以避免業主借機在租管落實前或簽訂新租約時大幅提升租金。當政府掌握足夠數據後,可作出檢討及修訂,完善劏房租務管制。

加幅15%脫離現實 要求加幅不多於10%

條例草案提及租金加幅以差餉物業估價署編製和公佈的所有類別私人住宅物業租金指數(所有類別)的百分比為標準,並以15%為上限,較低者為準。平台認為以15%為上限的調整,對劏房租戶是極大負擔。自從劏房租務管制研究工作小組報告於發佈後,最近3個月,社會和民間聲音均一致認同15%為上限的幅度過大,故要求減低租金增幅的上限至可負擔的合理水平。

平台參考自1998年起直至2020年,其中7年租金升幅百分比超過15%,意味如該年續租時,業主可以加租至15%,按工作小組的報告指出,租金的調上調幅度為7%,可見15%難以反映現實。因此,平台認為參考租金指數及15%的上限對劏房租戶而言是毫無保障。平台認為應以公屋的幅度調整,並不多於10%,讓劏房租戶可以負擔合理的租金調整。

保障住屋權 「2+2+2」必要有

條例草案提及,租客只可享有為期四年的租住權保障,是考慮避免對劏房經營者加過重負擔。按現時政府公佈,一般家庭輪候公屋時間長達5.8年,而研究工作小組調查指一般租戶已居於劏房兩年,可是現時一般家庭公屋輪候公屋也達7年或以上,故此,平台建議把優先續租權設定為「2+2+2」共6年,相比之下令輪候公屋的劏房戶有一個相對穩定的居所。

加租潮迫在眉睫 立法時間要盡短

「起始租金」欠奉,業主在租管落實前大幅加租難以避免。要及時保障劏房戶,政府必須盡力縮短立法時間,平台認為政府應考慮予以租管條例即時生效,以有效阻止劏房經營者於法例生效前先發制人,胡亂加租。

實施在即 最忌執法不力

雖運房局局長陳帆指會增撥資源予差估署以執行租管法例,但實際人手及運作並未有詳細交代。平台擔心差估署經驗及人手不足,以致令劏房經營者仍然可以逍遙法外,未有按租管與租客簽訂標準租約、繼續濫收水電費、雜費等。平台建議另設一獨立部門執行租管,主動作出檢控,並提供仲裁服務,以解決將來的租務糾紛。

平台寄望立法會議員全力完善租管

多位立法會議員曾透露關心實施租管前的空窗期,表明支持「起始租金」及明言會努力爭取續租租金加幅幅度限制下調至一成,平台僅希望各表態的立法會議員可以言出必行,繼續全力鞭策政府完善租管,包括於條例草案小組提出意見,以令基層生活負擔減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