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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資料 3年升11倍 去年達6.5萬次

警方要求網絡供應商移除資料 3年升11倍 去年達6.5萬次

(獨媒報導)香港執法部門不時向本地及海外網上服務供應商,提出要求移除資料,警隊是當中佼佼者。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供數字,2020至2022年間,警方提出移除「與罪案有關」資料的次數急升11倍,去年已達6.5萬次。警方指,如有防止及偵查罪案需要,會向通訊公司或平台要求移除帖文或其他資料。翻查Google 的「資訊公開報告」,去年政府機關提出56次移除資料要求,國家安全佔8次,涉及私穩和冒用他人身份,佔30次。多個冒用政府高官身份的廣告,Google 都已經移除。

選委界議員黃錦輝在立法會提出書面質詢,他指透過網上社交媒體平台的網上詐騙案件個案上升,問及警方在過去3年要求社交媒體平台移除多少個假帳户。

去年要求移除次數達65,578次

保安局回覆指,僅附上向「本地及海外網上服務供應商」提出移除資料的整體數字,在2020年警方提出5,567次,至2022年已經提升至65,578次,但該數字未有細分統計涉及哪一類罪行。

黃錦輝又問政府有沒有法例要求社交媒體平台「自我監管」,包括主動移除欺詐廣告、封鎖虛假或懷疑進行欺詐活動的帳户,以及標示可疑帳户等。警方回應指,大部分適用於現實世界的法例,原則上均適用於網絡世界,市民必須「合法及負責任地使用互聯網」。任何人在網上發布不當言論,如涉及刑事成分,政府一定會嚴正執法。

翻查Google 上月公布的2022年下半年「資訊公開報告」,政府機關提出56次移除資料要求,提出者有警方、私隱專員公署、海關,涉及的指控有「盗用身份」、「私隱」、「國家安全」、「誹謗」、「淫褻」。

Google 在報告指出,香港警方提出12項要求,希望移除26則Google Ads 廣告,警方聲稱廣告冒用政府高層官員的身分,藉此欺騙使用者並竊取個人資訊。結果Google 認為其中19則廣告違反全球Google Ads 政策,因此決定移除,另外6則在Google審查時已遭移除,剩下一則廣告Google 無法找到廣告內容。

警方要求Google 移除《羊村》書籍

另外Google 又指,收到警方兩項要求,希望Google 移除1個Google 協作平台網頁和3個 Google 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內容包含《羊村》系列書籍,理由是警方指該些書籍已經在區域法院被判定為「煽動性刊物」。Google 在報告指出,從未針對該些Google 雲端硬碟資料夾網址採取行動,但自今年1月起,該Google 協作平台網頁中已找不到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