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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現場在香港

文化現場在香港

(本文寫於《文化現場》第二期出版之後,刪節版曾載於《新京報》(北京) 2008年7月12日,此為未經刪節的長版。讀過《文化現場》第三期之後,對文中所述觀點的想法,大致不變。)

《文化現場》是香港新近創刊的一本文化雜誌,以月刊形式出版,今年六月初已發刊至第二期。雜誌名稱點出了關於「文化」的一種解讀:既為「現場」,也就是說需要「事件」發生,才算是文化所在。至於是怎麼樣的事件,就正如問「什麼是文化?」一樣,可謂人言言殊。英國著名文化研究學者雷蒙‧威廉斯(Raymond Williams)曾經說過:「文化是生活的全部」,但在香港這個生活豐富多姿、卻總被人視作文化荒漠的地方裡,威廉斯的說法卻充滿弔詭,也恍若嘲諷。「文化」之於香港,就像一個飄泊不定的浮標,在人們人的精神結構飄浮著,看似不能或缺,卻無法固定下來。

然而更弔詭的卻可能是,當「一本文化雜誌剛剛誕生」的消息在香港文化圈中廣為傳播的時候,這本「文化雜誌」卻原來是受「藝術發展局」資助出版,這算是「文化現場」的第一個「事件」。「文化」跟「藝術」關係密切,卻絕不等同,但兩者之間的分野,卻很少被人認真注意。《文化現場》拿的是「藝術發展局」資助,編輯方針則是主攻藝術評論,取名「文化現場」,一則是「文化」一詞彷彿涵蓋性更大,也更具叫座力,但最重要的還是,這一名稱正好滿足了香港文化圈的慾望:我們需要一本文化雜誌,以證明香港不是文化荒漠。正如雜誌的發刊詞說:「如果每座城市都有一個夢想,香港的夢想該在《文化現場》。」

回歸以來,香港人早就「證明」了香港不是文化荒漠,最起碼,發掘香港文化內涵的活動一直在進行,且有百花盛放之勢。但作為「文化」的一部份,「藝術」卻又好像是談論香港文化時,不得不刺痛的一個隱疾患處。過去香港文化圈有一個相對溫婉動人的詞彙:「藝文」,即藝術文化,它是跟「文娛」,即文化娛樂,遙遙相對的一個文化概念。感覺上,「文娛」是官方話語,說的是百姓生活的小事情,像在遊樂場嬉戲,到公園看戲曲,或者打球游泳之類,只為生活添加悠閒娛樂,談不上什麼深度厚度。要真正體現文化中的厚度,藝術絕對不可或決,而「藝文」在概念正正是這種越過生活表層,鑽探文化深土中的神髓,而藝術作品,尤其是表演藝術,則成為了「藝文」的探土機。

現在香港媒體中的「文化」項目,如報紙的文化版,電視電台的文化節目,絕大部份都保持著這種「藝文情調」,以介紹和評論藝術作品來宣示它們的文化個性。所以《文化現場》中的「藝文情調」,其實是這種既有趨勢的延續。就以剛出版的第二期為例,在眾多評論文章之中,戲劇佔八篇、音樂佔四篇、舞蹈佔六篇、文學佔三篇、另戲曲電影各佔一篇,這些文章舖展出來,竟已佔了整本雜誌的大半篇幅。反觀作為封面專題的「文化藝術與城市政治」,卻顯得泛泛而談未見精細,更像拈來幾篇相關文章拉雜成軍。事實上,《文化現場》的定位鮮明:強大的藝評平台,編輯們顯然有意要將所有主要的藝術範疇都一網打盡,以圖打造出一幅包羅萬有的香港藝文地圖,於是我們才會在封面上看見「香港最強文化藝術評論雜誌」這種略帶庸俗的豪言壯語。不過,包羅萬有歸包羅萬有,無論是「文化雜誌」也好,「藝文雜誌」也好,「文化藝術評論雜誌」也好,《文化現場》在內容取捨上的鬆散雜亂也是相當明顯的。在以上所舉的文章當中,少則一千字以內,多則也不過三千字,以內地的標準,這不過是報紙的篇幅,卻居然出現在這本號稱「香港最強」的雜誌之內。事實是,香港的報鮮少容得下千字以上的藝評,也難有一星期一次的藝文版面,《文化現場》造成如此散雜的格局,似乎不應怪責編輯的放任取態,相反,這正正揭示了香港文化圈一個有趣現象:香港文化不是荒漠,只是刊登文章的地盤實在太少,當一個新地盤搞起來了,搞手本著同行道義,自然來者不拒,寫手一湧而上,為了平衡利益,只是忍痛割愛,那地盤切割成一小塊一小塊,好讓「人人有稿寫」。

關心香港文化發展的朋友都開始意識到,除了「藝術」,「文化」還可有別的深度面向,文化深土之中,也不一定只有「藝文情調」。因此近年香港文化圈的寫手書寫藝評,也愈益重視當中對文化議題扣連,而放棄只在藝術作品中打轉。但繼續弔詭的卻是,過去我們曾把「文化」約化為「藝術」,於是成就了「藝文」,如今卻又將「藝評」籠統地歸化為「文化評論」,「藝術」跟「文化」之間的千絲萬縷,卻依舊茫無頭緒。或者可以簡單點說,近年關於香港文化的討論,主要是座落「文化作為身份」與「文化作為藝術再現」這兩個面向之上。「身份」關係到人們的生活傳統、習慣和認同感等問題,也正反映在近年給炒作得火辣辣的種種「文化議題」上。而「藝術再現」則是一種藝術文本的呈現,我們往往以作品數量、創作空間和藝術性作為衡量標準。某程度上,在香港文化中,這兩種面向依然保持著一種相當割裂的狀態,基於一種「藝文情結」,文化圈基本上壟斷了「藝術再現」的創造權和詮釋權,而像《文化現場》這樣的雜誌卻在不經意間鞏固了這種壟斷狀態,它讓「藝文作為文化」的思維繼續保存下來,甚至為香港文化圈繼續製造神話。可是,香港文化巨輪並沒有停下來,「文化是生活的全部」已逐漸成為主流意識,但「藝文情調」卻令藝術仍被排除在日常生活之外。於是香港文化的隱疾仍沒有痊癒:藝術繼續高芳自賞,文化依舊厚度未足。

俗語有云:「塘水滾塘魚」,拿池塘水煮池塘魚,弄來弄去都是一般味道。以「藝文情調」辦文化雜誌,討好圈內人士,為圈子製造神話,卻無法迎向關心文化的「文化大眾」。香港人普遍不讀文化雜誌,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項卻是文化圈的封閉意識。不少香港年青人都熱愛文化藝術,但文化工作者卻鮮有為這群「新生代文藝青年」和「準知識份子」開門引路的自覺性。如果人們常說香港需要一本文化雜誌,那應該是因為年青一代需要一本「文化啟蒙聖經」,進而因這部「聖經」之名,集結出一個「文化社群」,甚至「文化大眾」,這也是文字在文化中的威力。可惜,現在香港的文化雜誌版圖是,散兵游勇泛濫,編制鬆弛零落,既無力調校氛圍,亦沒法穿針引線,小小的「文化社群」也成不了,更枉詮是一個足以左右「生活的全部」之發展大勢的「文化大眾」了。老式藝評依舊是小眾趣味,卻並不合新生代的口味,於是他們都寧可在網路上閱讀和發表,或乾脆保持沉默,最終文化無從沉澱,荒漠格局依舊。

既然《文化現場》擺出了上佳勢頭,也得到一整個香港文化圈的殷切觀望,他們實在有幹得更加亮麗精采的條件和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