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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人的保育──市建局的上海街和太子道西唐樓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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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上海街唐樓群。取自市建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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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建局的「大眾食街」計劃預想圖。取自市建局網站

市區重建局的公關確實有一手。強制收購重建的計劃繼續一個接一個,但最近由主席張震遠出來高調宣傳的,幾乎都與「保育」有關,彷彿成了「市區保育局」,而且出手比林鄭月娥領導的發展局更闊綽。最新又最搶鏡的「保育項目」位於旺角上海街太子道西兩列戰前唐樓,市建局宣布斥資十三點三億港元做「保育」,前者將成為「大眾食街」、後者則變身「文藝花墟」。

「保育」一詞意思正面,效果神奇,因此政府和市建局都急不及待從公民社會手上奪過此詞。市建局在宣布上海街﹝一級歷史建築﹞及太子道西項目翌日,報紙編輯別無選擇,都以「保育」為題,如明報的〈市建局13億保育20唐樓〉和蘋果的〈13.3億保育太子道西及上海街〉。有標題為事件定了調,就算報道內文連番質疑,讀者看後轉頭便忘記。筆者希望藉此短文,把那些被遺忘的片段重拾解讀,讓讀者發現市建局「保育」背後的「吃人」二字。

* 「同是重建項目,命運各有不同,太子道西的花檔可全數保留,反之上海街的建材店『一筆勾銷,無得留低』......住宅和商舖重建後一概變身為食肆。」﹝大公報﹞
* 「估計涉及物業收購和安置補償租客開支約為12.3億元,另會斥資1億元進行翻新。」﹝新報﹞
* 「在保育項目下,﹝太子道西住戶﹞陳子賢擔心難以『保住安樂窩』, 『即使安置我們上公屋,都沒有這樣大、樓底這樣高的地方』。」﹝明報﹞
* 「受影響的花灑浴屏專門店高級經理楊先生表示,剛開業滿一年,當時花費三十萬元裝修,租金每月六萬元,如今又要搬遷,惟附近的波鞋街租金貴約一倍……楊先生說:『建材街』也有本身特色,不明白市建局為何不保留。」﹝文匯報﹞
* 「他﹝張震遠﹞形容,上海街居住環境惡劣……『已不適合居住,而且居住用途會令公眾不能入內欣賞建築,所以我們不建議作居所之用』。」﹝明報﹞
* 「活化歷史建築諮詢委員會委員劉智鵬博士認為,市建局是一個自負盈虧機構,在重建項目中找『噱頭』來提高回報率亦無可厚非,提出『大眾食街』和『文藝花墟』的概念,可增加項目吸引力。」﹝星島日報﹞

綜合引文,我們才知道市建局的「保育計劃」,實情是「強制收購 + 翻新 + 搞噱頭商業發展」,這不是「先吃人後保育」嗎?同樣令人訝異的是,市建局聲稱自己斥資13.3億做保育計劃,但絕大部分的錢﹝12.3億﹞都是花在強制收購或賠償上,用作翻新的錢僅一億。如此就引伸出好幾個問題:

一﹞凡是市建局要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條例》強制收購的項目,必須要符合公眾利益。難道大家會認為,走進上海街和太子道西的唐樓內「欣賞建築」,真的是大至應該趕走上海街成行成市的建材店、趕走太子道西「非花店」的老舖、以至趕走所有唐樓居民的「公眾利益」?況且,兩處唐樓的樓上都有打開門做生意的店舖,今天就可以進去欣賞建築,為何要將原使用者趕走才可以保育?

二﹞為何必須對公眾開放才算「保育」?香港的法定古蹟也有多個不隨便對外開放,如禮賓府、終審法院和多間教會學校等﹝張震遠說「居住用途會令公眾不能入內欣賞建築」,那曾蔭權是否應該搬離禮賓府?﹞。在很多個案中,保持原來的使用狀態更能說明人與建築物的互動,市建局將灣仔和昌大押改為高級餐廳,是消滅歷史多於保留歷史,正是保育的反面教材。

三﹞為何必須先買下物業才能「保育」?要保護歷史建築不一定要用十幾億買下業權趕人走,在英國,地方政府可以對私人擁有的歷史建築評級,被評級建築的業主有責任維修舊建築,大規模的改建或擴建必須先諮詢居民並獲批准。然而,業主在受到規限的同時,也可以得到稅務優惠及政府資助。這樣政府花的錢較少,保育效果卻可能更好。

要在香港落實既尊重歷史環境、又保護原使用者權利的歷史建築保育,我們急需改革目前的歷史建築保育制度,引入具法定效力的評級制﹝目前香港的歷史建築評級制度只用作「內部參考」,業主沒有保護及維修的法定責任﹞,卻不能再任由市建局以其一貫霸王硬上弓的作風,繼續其「吃人的保育」。灣仔街市、利東街、和昌大押、新亞書院校址……市建給我們的教訓還不夠多嗎?

連結:
十月十日市建局旺角唐樓計劃「集思會」片段
H15關注組〈花墟街坊對市建局改造花墟計劃的意見:民間意見調查報告〉
市建局網頁
英國保育機構English Herit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