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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炳德獲高等法院批准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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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年底被東區裁判處法官林鉅溥判處襲警罪名成立的馮炳德,今早向高等法院申請在上訴期間保釋獲批准。馮炳德需要交出三萬元保釋金,目前正辦理保釋手續。

今早的內庭聆訊由彭偉昌暫委法官主持,據消息人士說,彭偉昌法官批准保釋的主要原因,是認為林鉅溥裁判官指相同政治理念的證人口供不可信的判斷有問題。消息人士引述彭偉昌法官說,如果政治理念相同就唔接受口供,咁連陳方安生都唔可信啦。

馮炳德被控於二零零八年一月十三日的爭取普選遊行中以右手肘撞跌正在收縮遊行路線的警察,導致他的腰部受傷。法官林鉅溥在判案時指出,由於辯方證人與馮炳德有相同的政治理念,且大到上街遊行,因此有可能會為馮炳德隱瞞。馮炳德在覊押兩星期後,於一月七日被判監十五星期,林鉅溥法官當日指馮炳德「視法律如無物,想襲警就襲警」,說他向警察「施暴」,「欺侮和虐待」警察。

馮炳德案得到本地民間團體很大的關注,他們認為香港政府正聯同警方,策略性地以襲警罪打壓政治異見者。﹝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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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按:短片乃影行者出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