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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價值與政策之辯

家庭價值與政策之辯

我願意相信,今天在香港許多支持加強淫審,反對家庭暴力條例保護同性同居者的宗教人士、家長和老師,其實都是因為擔憂家庭價值的崩壞,而這種擔憂是真實的。像有家長告訴我,面對如今的傳媒文化和無垠的網絡世界,實在不知如何教好自己的子女,這相信也是許多家長的心聲。願意站出來為自己相信的、關注的事發聲,對許多人而言並不容易,大概也應該對之予以欣賞。問題是,假使大家都認為社會禮崩樂壞、道德淪亡,因而要做點事,那下一步又應如何?回顧過去這兩個月社會上的宗教道德對峙,這股有組織、有動員力的保守運動,怎樣做才對香港最好?

家庭模式非家庭價值

正如安徒早前在明報的文章《家庭,家庭,多少罪惡假汝之名?》指出,這陣子被道德保守派所捍衛的家庭價值──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核心家庭模式,只是狹義的舶來品,既非自有永恆,亦非不可質疑。一夫一妻制在香港立法才不足40年,在世界各地還有許多一夫多妻、一妻多夫等擴展家庭模式,難道其他的家庭模式都沒有價值?因此,準確一點說,「一男一女一夫一妻」頂多是「主流家庭模式」或「法定家庭模式」,既不是亦不能壟斷「家庭價值」。

如果我們要捍衛「家庭價值」,那我們必須弄清楚「家庭價值」是何物。家庭作為一種建制(institu-tion),有着其特定的社會功能,在特定的社會環境下產生其相應的家庭模式,當中未必涉及道德。更甚者,道德往往是建制用以自我合理化而出現的產物。在發展迅速的現代社會之中,影響家庭模式的包括經濟模式、科技發展、政府政策等因素,改變其實無可避免;而家庭在功利主義、個人主義巨浪之下,其核心價值在於關心、互助、分享以及愛。家庭模式是為實現家庭價值而服務,兩者之間卻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一男一女一夫一妻的家庭不代表就懂得關心懂得愛,否則也就不必要有家暴條例了。

重新審視家庭價值

在多元且急促變遷的社會之中,謹守教條的確讓人感覺安全。然而宗教規條面對社會變遷亦須自我修正,否則便會淪為與世界脫節的原教旨主義,正如婚前性行為的意義,在普遍16歲便結婚的年代跟普遍32歲才結婚的年代便截然不同,誰又能斷言2000年前定下的教條最適合這個時代?又如離婚、同居、避孕、墮胎等與家庭有關的議題,即使是教會內部不同流派之中,亦有不同的取態,而這些取態和立場在過去100年也經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這顯示出即使是令人感覺保守的教會,亦會隨着時代不斷思考及變化,並關心如何將教條和生活有機地結合,讓信徒和非信徒都看到愛與善,而不是恐懼和憎恨,更不應以殉道者的心態去面對反對聲音。

在整個討論中,各方對「家庭」都各自作出詮釋,並由模糊不清的概念輕易引伸到政策範疇,當各種對家庭的擔憂都指向了一些具體(但其實無關痛癢)的政策問題上,出現情緒性的對峙便毫不奇怪了。要重回理性討論,務必先弄清楚自己在捍衛什麼,重新審視「家庭價值」的意義;而在關心「家庭」的同時,別忘記更重要的「愛」──耶穌會關心被主流家庭排斥的妓女和麻瘋病人,他的愛不會被狹義的家庭模式所規範,也絕不會被規範於家庭之內,如此,才是大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