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你死去兩天之後, 我才在報上得知你是個土生的尼泊爾香港人,名字叫Limbu。你知嘛?至今,那跟警察對峙的分多鐘片段仍佔據了我的腦海。不祥的肅殺、受威脅底下的緊張、命令叱喝式的廣東話與無可挽回的轟然槍聲,接下去便是臨近死亡的恐怖寂靜。就這樣,你的死亡來到我的電腦屏幕前。事後,好些香港人不懷好意的説這説那, 説你是疑人狂人野人怪物人蛇,總之是我城的異物。其中, 野人一説猶可圈點。
正如許多香港人一樣,我是從報紙上得知這些的: 一年來, 你於荒野般的山坡居住,冇瓦遮頂,衣食住行暴露人前,時而高聲怪叫,時而山嶺上公然小解, 這即是所謂的“野”。不過,你的“野”也沒有完全脫離都市。你會拾荒,撿拾附近市集剩餘的破爛水果;下雨天,你也會到屋邨走避走避; 有時,街坊也會給你送上煙和飯。也許,這些華人鄰居不一定很接受得了你的“野”, 其反應可能只是對你的流離失所及溫飽不保產生同情共感罷了。不過這卻十分重要, 因為它稍稍鬆動了文明心靈, 叫我們得以設身處地想像一下別人的困境。就是説, 面對那些也許是不雅的行為, 若放在整體狀況來衡量的話, 即放在像你這樣一位身處極度匱乏之人的狀況來衡量, 其實不算什麼回事!然而, 這種匱乏狀況不是天生的, 它其實也是我城的一部份。
安慰的是, 某些跟你有過實際接觸的街坊也替你不值 ,媒體力証平日的你是個沒攻擊性的人。跟他們一樣, 我也很想了解事發當天到底是怎麼回事?對峙那一刻,警察何以令你感覺如此受到威脅呢?這跟過去你接觸警察的經驗有關嗎? 關注人權的團體已指出,少數族裔是警權濫用的常見對象。至少我明白,這場對峙首先不是荒野中兩個沒有過去的空白之人的對峙, 而是一位生活迫近絕路、滿載歧視經歷的尼泊爾人,和一個正式拖行截查權力的華人警察之間的對峙。這就解釋了,為何那位警察先生的廣東話聲顯得如此刺耳了。
想深一層,我城的匱乏其實都能在你身上找到。難道我們這個華人社會可以裝作不知道南亞裔人如何備受歧視嗎?這猶其發生在就業和住屋方面。只要翻翻理工大學2004年出版的社會科學研究報告—— 《公民身份的再思與打造:華人社會的社會排斥與邊縁性》,我們便知道有多少私人房子是不出租給少數族裔的,又多少人縁於“阿差” 的身份而在工作待遇方面遭受不平苛待。於是,失業半年是常態,給華人鄰舍背對歧視也毫不新鮮。幾年前尼泊爾團體就進行過調查, 發現不少尼泊爾人迫得在油麻地停車場的上層集體露宿。
把這位素未謀面的尼泊爾朋友,説成是塵世外的“野人”,固然是人們偽裝事不關己的策略, 但這不同時也是種虛妄的浪漫化嗎?彷彿自號大都會的文明香港突然生出個原始人來,也好像你性好自然而心繫荒野般。可是,情況似乎並非如此。露宿者不是在自己想要的地平線上自由馳騁,而是沒其他更好選擇下的不得其所,特別是像你這位尼泊爾人。難道你不是由山腳給人趕到上山坡嗎?跟其他大部份露宿者不同,你沒有選擇市區,更沒有選擇群居露宿, 因而沒有了相互照應。這片山邊小天地只能是你生存下去不得已的退路吧,不是嗎?
你其實是株野草。野草的外觀平凡而不特別討好。但兀立的野草在疾風下當然有勁,不消説那常遭踐踏的惡運。朋友,這份“野”不只是你一個人的,它也屬於我們每一個人。Limbu,願你安息!
回應
尼漢兄來港
蘋果日報
A10 | 港聞 2009-03-27
警槍殺尼漢兄來港投訴「我只想找出發生甚麼事……」
【本報訊】尼泊爾男子Limbu Dil Bahadur上周二在何文田遭警員開槍轟斃。與死者沒有聯絡多年的兄長Ramkumar,專程來港希望找出弟弟被警員槍殺的真相,昨日並正式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記者:江寶龍張嘉雯蔡元貴
得知弟弟死訊後,Ramkumar每晚都無法入睡。他說:「我只想找出發生甚麼事……我很擔心。」昨午2時半,何文田山頭開槍案尼泊爾死者Limbu(31歲)的兄長,在尼泊爾組織人士及香港人權組織總幹事羅啟沃的陪同下,抵葵涌公眾殮房辦理認屍手續,各人逗留約半小時後離開。
父為啹喀兵兄弟在港出世
Ramkumar正在英國當兵,接獲弟弟死訊後即時來港。死者一家與香港頗有淵源,他的父親為香港的啹喀兵,兩兄弟都在香港出世,住過油麻地及深水埗。成年後,兄長去了英國,弟弟則留在香港,二人已有五年沒有聯絡。兄長說,Limbu曾於02年返尼泊爾結婚,然後又回港,在地盤打過散工,留下太太與女兒在家鄉。至於弟弟為何露宿在現場,以及為何弟弟曾經犯法,他一概不知。死者身在尼泊爾的妻子,則因為沒有證件,正要求當地政府協助來港。羅沃啟希望當局能公正調查事件,而陪同認屍的尼泊爾組織代表稱,死者兄長認現時心情欠佳,但期望有關方面能關注事件。其他問題則會諮詢律師意見。死者兄長準備留港約四星期,以便為弟弟辦理後事。另一方面,事發當日在樂民新邨家中、用手機拍下警員開槍轟斃尼漢的杰仔,昨日憶述事件時稱,當時聽到兩響槍聲確有些驚慌,杰仔認為警員當時開槍「都好正常」。不過,杰仔又說:「當時警察見到佢(死者),應該知道佢唔識講中文,可能警察一時情急,所以由頭到尾都講廣東話,咁即係講咗等於冇講。」他認為該警員如果當時說英語,也許對方會停步。至於坊間有人指摘警方在事件中可能有種族歧視,杰仔也認同說:「可能都有少少。」
尼國領事館要警提交資料
尼泊爾駐港總領事館領事Sushil Lamsal表示,領事館較早時已要求香港警方提供案件的詳細資料,但警方至今仍未提供。領事館一直與警方聯絡,並希望他們盡快交代案件詳情。未得悉詳情之前,他未能就Limbu之死發表意見。民政事務局發言人表示,昨日已聯絡Ramkumar,了解他需要甚麼協助。警方則表示高度重視所有開槍導致有人死亡案件,不論死者國籍都會徹查。另外,警方昨日已聯絡死者家屬進行認屍手續,死者的兄長亦已於昨日向投訴警察課作出正式投訴,警方會調查,完成後將提交警監會核實。
港尼報報道觸發迴響
【本報訊】警察射殺尼泊爾人事件在少數族裔社區掀起波瀾,有人對香港警方所為感到羞恥。事件迴響比想像中大,多少與一名駐港的尼泊爾新聞工作者的努力有關。他說所有人對事件都感到憤怒,奈何資料不足,很難水落石出。香港出版的《尼泊爾周報》在事件翌日即以頭版頭條報道事件,該報駐港編輯Kisan(圖)一直追查此事,他對本報稱,是他把事件告知死者Limbu在尼泊爾的家人。Kisan說,當他把事件告知Limbu的姊姊時,她表現得很震驚與訝異:「不僅死者的兄長,所有人聽到這宗新聞後都感到憤怒。」Kisan表示,報館的資源有限,又沒有第三者在事發現場目擊整件事的過程,「只有一條短片並不足以追查真相。」香港尼泊爾商會負責人Ganesh Ijam說,死者是他們的朋友,商會對事件表示關注,希望可以阻止這種事情再度發生。四十多個尼泊爾組織計劃後日到灣仔修頓球場集會遊行,要求政府還死者一個公道。
網民對警所為感羞恥
署名Niranjan Kunwar的網民在討論區炮轟香港警察:「Shame on the Hong Kong Police!」他提出質疑,包括為何該名警員向一名少數族裔人士提出警告時,會使用廣東話?又有沒有必要近距離向死者連開兩槍?他感到非常哀傷及憤怒,認為生命不必要地失去了。
僅170警員受尼語訓練
【本報訊】油尖警區今日會召開論壇,與區內關注非華裔社群會面,警方屆時會向與會人士解釋,上周二在何文田發生的開槍事件後,有何跟進工作。本港有逾34萬名非華裔居民,警隊關注非華裔社群工作小組主席鄧厚江表示,油尖警區去年有170位警務人員接受過簡單的尼泊爾語言訓練。他續稱,前線警員執法時,亦會對種族議題保持敏感度,當面對言語不通,會按個別情況,如加強身體語言作溝通。警隊較早前已向政府提出增聘繙譯員,以協助相關的執法工作。
I had the same question when the police only warn in English:
this is what i got:
curious Earthling:
March 17, 2009 at 7:43 pm
Just my two cents:
1: 我睇過條片, 個位警察哥哥全程用中文講野,一句 “Don’t move!”, “stop!” 都無,好難怪死者唔識聽個喎。 (難聽啲講句,如果死者喺白人嘅話,個位警察哥哥肯定全程英語對白,以且死者肯定重在生)
2 :死者原來住咗喺附近個抽水站已經幾個月,一路都無乜人理同埋出聲,點解而家先俾警察查?
3:八卦一問:條片入便條白色野喺乜嚟?
4: 又真係好少射中個頭個喎… 咁都比佢射得中…
奇怪
March 18, 2009 at 12:02 am
有咩問題?
係其他國家既警察都唔會用你既母語警告你….
好似係日本, 仲直頭講明唔會接受其他語言.
另外, 莫非印巴裔一定識英文? 我就識好多印巴裔都係唔識英文, 佢地d中文仲好過英文….
最後, 其實有冇諗過後果? 條友反抗得都走崆絕路啦, 當時又只得一名警員, 萬一警員俾人打暈左加搶埋槍, 後果又會唔會再嚴重啲?
adam
March 18, 2009 at 2:07 am
2 :死者原來住咗喺附近個抽水站已經幾個月,一路都無乜人理同埋出聲,點解而家先俾警察查?
因為有人投訴,所以警察先去查咩事
1: 我睇過條片, 個位警察哥哥全程用中文講野,一句 “Don’t move!”, “stop!” 都無,好難怪死者唔識聽個喎。 (難聽啲講句,如果死者喺白人嘅話,個位警察哥哥肯定全程英語對白,以且死者肯定重在生)
香港係中國人既地方,講粵語有咩問題?
你去其他地方俾人拉人地都唔會同你講中文!
4: 又真係好少射中個頭個喎… 咁都比佢射得中…
有人衝埋黎打你,你仲慢慢描佢?你估玩緊cs?
the video
is it this one: http://www.youtube.com/watch?v=dYPZ0NUHpWE ?
language problem
It is true that there is technically nothing wrong with speaking cantonese in a cantonese speaking society (in fact, you could say that english being spoken is itself a sign of western imperialism) but english in this sense is also an "international language" - neither the Nepalese man or the policeman speak it as a first language. And 貓井翼 is right - is it was a white guy, the cop definitely would not have just shouted cantonese and just shot the guy if he didn't seem to do as the cop says.
protest tomorrow:
pass it on through facebook:
http://www.facebook.com/event.php?eid=60505158939
on inmedia:
http://www.inmediahk.net/node/1002744
他者的野
華人社會,是香港神聖不可侵犯的免死令牌。
但相信事件中的警員與死者都略懂英語——當有溝通的可能、當有人為語言的障礙賠上生命,我們應該涼薄地在事後討論在華人社會說廣東話合不合理的問題嗎?
踢走少數族裔
貧道認為今次槍擊事件有政客為了爭取少數族裔的認同﹐撈取政治本錢﹐埋沒良心。。。。。坦白講﹐果個尼泊爾佬如果真係香港土生土長﹐但聽不懂廣東話﹐他自己也負上責任﹐點解咁多年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為何人地鍾逸傑又可以說得一口流行廣東話﹖ 根本果D尼泊爾佬就係選擇性融入香港生活。。。。他們不懂中文﹐卻懂得去投注站落注睇馬經。。。。每逢塞馬日不知有幾多南亞人士響投注站門外打躉。。。。你可以說他們不融入香港生活嗎﹖ 相反貧道一場也沒有玩過。。。貧道似乎更不像香港人。。。。每年政府都撥款給福利機構﹐例如明愛。。。協助少數族裔融入香港社會。。。但問題上他們有多少真的願意接受支援。。。。那些少數族裔根本打算自外於社會。。。因為如果他們完全融入香港社會﹐變成地地道道香港人﹐他們再也無法以少數族裔名義謀取更多福利。。。。。
另外當時尼泊爾佬手持木凳向警員步步進逼。。。。情況危急。。。。警員根本沒有可能用多國語言警告襲擊者。。。。就算尼泊爾佬不懂廣東話﹐他被人用槍指著﹐理應停止攻擊吧。。。他繼續攻擊警察就後果自負。。。。怨不了人。。。。其實貧道認為根本毋須將事件提昇到民族矛盾﹐歧視少數族裔上。。。。任何人﹐哪怕是外星攻擊警務人員。。。。人家警告無效一樣會開槍還擊。。。。這是本能還擊。。。完全跟種族考慮無關。。。。
貧道最不滿一些中國人。。。。居然聯同番邦外族迫害自己同胞。。。。完全是非不分。。。。其實香港有很多人羞認中國人。。。。刻意淡化自己民族身份。。。。不斷強調自己是地球村人。。。數典忘祖﹐不知所謂。。。。。再講少數族裔問題根本就是港英政府遺留下來的問題。。。。回歸後他們大批涌港﹐搶香港基層的飯碗﹐現在地盤已經請尼泊爾仔。。。。老人院請尼泊爾婆。。。。人地人工四千蚊。。。根本就搶去本地阿姐的市場。。。。現在那些少數族裔居然要跟香港人講平等﹐完全係喧賓奪主。。。。少數族裔既然選擇來港落地生根就應該融入中國文化﹐不是要我們處處遷就他們。。。。
政府應加強入境管制
其實少數族裔大批來港﹐不論合法還是非法﹐已經導致了大量社會問題。。。。例如上村一帶有最近大批黑鬼聚居﹐品流複雜﹐不少村民財物被盜。。。。另外涉及少數族裔的風化案近期有上昇趨勢。。。。例如有菲佣捲入桃色糾紛被掟落街。。。。政府其實需要檢討如果修訂入境政策。。。。
幾點疑問
文章中的第一段, 作者有點想當然. 難道警員一到現場就發出"放下武器"的警告? 有點無厘頭吧?
他土生土長, 不是無親無故. 他的野, 似乎是精神病患的野, 不像是源於貧窮的野. 不要太多文明衝突論罷?
土生土長, 曾在地盤工作的, 真的會完全不懂中文嗎? (杰仔認識他嗎? 如何知道他不懂中文?)
既然街坊都說他沒攻擊牲, 那位警員才會單人匹馬進行調查罷? 突然受到攻擊, 才會驚惶失惜. (不要信電視, 大多數警察應變能力不大高)
整件事, 似乎是一個精神有問題的流浪漢突然發難, 不要動輒提升上種族問題的高度. 不是說法治精神是疑點歸於被告嗎? 為甚麼一見對方是警察, 就要產生偏見呢? 這樣想, 各位歧視警察和警察歧視少數族裔有何分別?
港警槍殺一人 尼泊爾裔擬示威
港警槍殺一人 尼泊爾裔擬示威
http://hk.myblog.yahoo.com/lwmlung/article?mid=1306
根據美國之音駐香港記者海濤報導,尼泊爾裔香港居民巴哈杜爾被警員開槍打死一案,引起香港的尼泊爾人極大關注。他們準備發動千人上街遊行,以和平方式,表達對警方開槍的不滿和對死者的悼念。
星期天,成百上千的香港、尼泊爾和南亞居民,將在灣仔修頓球場集合,以和平靜默方式,前往警察總部,抗議香港居民巴哈杜爾被警員開槍打死,並對他的去世表示悼念。
31歲的巴哈杜爾(Limbu Dil Bahadur)是上個星期二在九龍半島的紅堪和旺角之間的何文田同警員對峙後遭到槍殺的。當時,一個香港居民用手機錄下了現場的聲音。
巴哈杜爾是出生在香港的尼泊爾人,死前是露宿街頭的無家可歸者。香港一名持槍警察,上星期二同巴哈杜爾發生爭執和對峙,開槍打死了巴哈杜爾。
香港尼泊爾聯合會發言人、遊行組織者艾嘉姆對美國之音說到了他們星期天示威遊行的目的:
“我們舉辦這次示威集會,從灣仔修頓球場出發,到政府大樓為止。我們已經通知了尼泊爾社區,也通知了其他相應少數民族社區以及社會活動人士一起來參加這次活動。”
艾嘉姆說,他們估計會有一千多人參加這次遊行。他說,雖然人多,但這次是和平靜默遊行集會,“我們會盡全力防止暴力事件發生。”
*“香港有一萬個露宿者”*
一貫以支援南亞裔香港人為己任的“南方同盟”主席龍緯汶說,巴哈杜爾是無家可歸者,不假,但他出生在香港,是香港合法居民,不應在沒有犯罪情況下無辜遭到警方槍殺:
“這個尼泊爾人,是個露宿者。他住在何文田。但是,露宿者也不應被警方殺死嘛。香港有一萬個露宿者啊。”
*當局調查 慰問死者親人*
目前,香港當局正在對此死人事件展開調查,當事人警員已經“放假”,以利調查。
巴哈杜爾有個哥哥,在英國當兵,得知弟弟死訊,急忙趕到香港,希望查明死因,給弟弟討還公道。
他對記者說 ,他就是想知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現在調查情況進展如何。他說,他聽到弟弟的死訊,非常沮喪。
蘋果日報說,尼泊爾駐香港總領事館希望警方能提供案件的詳細資料,但警方一直沒有提供。香港大公報星期六報道,民政事務局副局長許曉暉代表政府對巴哈杜爾哥哥表示深切慰問,並表示政府願意提供幫助。
對於星期天尼泊爾人和其他南亞人的遊行,尼泊爾領事館呼籲參加者以和平和文明方式來進行。
以下是有關海濤的報導及錄音下載: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anews.com/chinese/w2009-03-28-vo...
Problem in reporting, systematic prejudice in the media
Hong Kong media should really add a rule to their journalist guidelines to stop unnecessary racial reference in their reporting. I know this sounds like some overzealous political correctness crap, but it's not. Here's why they should stop unnecessary racial reference:
1) It's irrelevant. (Race doesn't make someone more or less deserving of being shot.)
2) The media doesn't have the fact. (Notice how the Apple Daily video label the person as Pakistani)
3) It reinforce racial bias in the public
Let's consider these headlines individually and see how each can affect the framing of the story (The extra space is added on purpose):
Tourist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Foreigner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Man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Homeless man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Pakistani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Nepalese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Crazy man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Crazy homeless man shot and killed by Police
邊個歧視邊個
你地成日話香港人歧視少數族裔。。。。其實製造民族矛盾。。。。尖沙咀重慶大廈一帶的印度妓女一向唔做香港人生意﹐只會做同鄉生意。。。。咁算唔算歧視先。。。反而香港一樓一鳳沒有拒絕南亞裔客人啊。。。。。點解你地人權分子又唔出聲幫本地嫖客爭取公平待遇呀﹖
你們那些人權分子強調反歧視其實就是逆向歧視﹐偏袒少數族裔。。。。消除歧視不是單向。。。是建立於平等互利關係上。。。。目前華人在東南亞都備受歧視喇。。。。果D印度阿差咪一樣罵中國人係“支那鬼”。。。。又唔見你地向印度當局反映一下。。。。
其實有人別有用心﹐刻意將警方醜化﹐將整件事說成是種族清洗。。。。。坦白講﹐人地當差都係打份工﹐又唔係同死者有仇。。。。。誰都知道警察開槍要寫大堆報告﹐可免則免﹐非到必要其實那位警員都不用開槍。。。。
至於那個尼漢的背景﹐或許真的很可憐。。。。就算社會有負于尼泊爾人﹐但不代表可以將他襲警的行為合理化。。。。
RE: 白眉道人Q
果個尼泊爾佬如果真係香港土生土長﹐但聽不懂廣東話﹐他自己也負上責任﹐點解咁多年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
幾多白人都係係香港土生土長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但點解無人笑佢地?係咪D皮膚淺色D就大哂,D皮膚深色D就唔識聽廣東話就要被槍殺??
每逢塞馬日不知有幾多南亞人士響投注站門外打躉
1) 部分"南亞人士"≠全部尼泊爾人
2) 尼泊爾人 in general ≠ Limbu Dil Bahadur
"他們不懂中文﹐卻懂得去投注站落注睇馬經。。。。每逢塞馬日不知有幾多南亞人士響投注站門外打躉。。。。你可以說他們不融入香港生活嗎﹖"
投注站所有野都係中英對照,你好似成日入投注站,點解會唔知?
(果個尼泊爾佬如果真係香港土生土長﹐但聽不懂廣東話﹐他自己也負上責任﹐點解咁多年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 警員根本沒有可能用多國語言警告襲擊者
警員連最基本的英文 - 用嚟同香港哩個multicultural嘅社會上唔同人士溝通嘅國際語言都學唔到(定係學到但唔願意用?), 係咪唔使負上責任?
貧道最不滿一些中國人。。。。居然聯同番邦外族迫害自己同胞。。。。完全是非不分
宜家有個「番邦外族」被香港漢族警察"bang"死左,邊個被邊個迫害?邊個是非不分?
歸根究扺
歸根究扺﹐問題是出在警察裝備不足之上。在胡椒噴霧與槍之間﹐沒有中間一級﹐有效快速制服疑犯﹐又不殺死疑犯的武力。香港警隊應該引入電擊槍﹐電擊槍己是外國大部份警隊的標準裝備。
不要斷章取義先
幾多白人都係係香港土生土長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但點解無人笑佢地?係咪D皮膚淺色D就大哂,D皮膚深色D就唔識聽廣東話就要被槍殺??
貧道沒有說膚色深就等於應該被槍殺。。。。施主不要將事件提昇到種族仇殺層面﹐同類一樣發生過在本地人身上﹐正常人面對執法人員持槍警告就算言語不通都應該停止攻擊。。。。他既然繼續襲擊警務人員。。。他自己也要負上責任。。。。
1) 部分"南亞人士"≠全部尼泊爾人
2) 尼泊爾人 in general ≠ Limbu Dil Bahadur
既然你們一開始就將事件看成少數族裔文化融合問題。。。。貧道就自然舉出少數族裔喜歡賭馬也有是成功融入香港文化的其中一個方面。。。。至少馬會外的南亞賭客有多少是尼泊爾人﹐根本不重要﹐貧道不過說出這麼一現象
警員連最基本的英文 - 用嚟同香港哩個multicultural嘅社會上唔同人士溝通嘅國際語言都學唔到(定係學到但唔願意用?), 係咪唔使負上責任?
當時情況千鈞一髮﹐該名警員根本不可能清楚襲擊者的國籍﹐況且被人襲擊的時候﹐就算素有訓練的執法人員亦未必可以利用雙語警告﹐
宜家有個「番邦外族」被香港漢族警察"bang"死左,邊個被邊個迫害?邊個是非不分?
今次事件沒有人希望發生。。。。難道該名警員當時應該繼續被他追打麼﹖ 你們認定警察是殺人兇手﹐根本嚴重打擊警隊士氣。。。。
不要斷章取義先
幾多白人都係係香港土生土長連最基本的廣東語都學唔到,但點解無人笑佢地?係咪D皮膚淺色D就大哂,D皮膚深色D就唔識聽廣東話就要被槍殺??
貧道沒有說膚色深就等於應該被槍殺。。。。施主不要將事件提昇到種族仇殺層面﹐同類一樣發生過在本地人身上﹐正常人面對執法人員持槍警告就算言語不通都應該停止攻擊。。。。他既然繼續襲擊警務人員。。。他自己也要負上責任。。。。
1) 部分"南亞人士"≠全部尼泊爾人
2) 尼泊爾人 in general ≠ Limbu Dil Bahadur
既然你們一開始就將事件看成少數族裔文化融合問題。。。。貧道就自然舉出少數族裔喜歡賭馬也有是成功融入香港文化的其中一個方面。。。。至於馬會外的南亞賭客有多少是尼泊爾人﹐根本不重要﹐貧道不過說出這麼一現象﹐施主用殊性否定共性根本沒有意思
警員連最基本的英文 - 用嚟同香港哩個multicultural嘅社會上唔同人士溝通嘅國際語言都學唔到(定係學到但唔願意用?), 係咪唔使負上責任?
當時情況千鈞一髮﹐該名警員根本不可能清楚襲擊者的國籍﹐況且被人襲擊的時候﹐就算素有訓練的執法人員亦未必可以利用雙語警告
宜家有個「番邦外族」被香港漢族警察"bang"死左,邊個被邊個迫害?邊個是非不分?
今次事件沒有人希望發生。。。。難道該名警員當時應該繼續被他追打麼﹖ 你們認定警察是殺人兇手﹐又認為警察迫害少數族裔﹐根本嚴重打擊警隊士氣。。。。其實整件事不過是一件普通襲警案﹐根本毋須扯到外交層次。。。。
香港警察
香港警察會唔會向天開槍示警?
不可能向天開槍
向天開槍太危險了﹐子彈不知飛會到那兒傷及無辜途人。開槍示警的正確方法﹐應該向地下開槍。
當然不止種族
1這不單純是一個普通華人和尼泊爾人之間衝突,因為前者是正在行使正當性暴力之華人警察機器,而且用我們交托賦予之警熗殺了人。那個人不過是在露宿,也不從一開始就對峙起來,他是在警察展示截查權力後的反應。到底,面對一位看來心理異常的尼泊爾露宿者,警察有沒有恰當地運用權力,從最初單人勒令截查、進而遇到不受馴服又不叫增援,而選擇以廣東話勒令放底武器。從純粹勒令截查身份証到用熗對準別人再到開熗轟弊的腦袋,凡此種種不可能一句“本能反應"説了算,我想,該由每個人想方設法查根究底,因這是市民社會如何控制國家正當性暴力之運用的問題,特別是當此一暴力是強施在社會弱勢者身上之際。文明的定義不就是恰當地控制人類的諸種暴力傾向嗎?別忘記,暴力不單來自在野的民間,也來自官方、正當、有組織的警察和軍隊。這方面,筆者曾專文討論,可見:http://inmediahk.net/node/1000896
2另,這事件中,一個成為了露宿者之少數族裔遇上了代表主流秩序行使強制權力的華人警察,於這情況下,種群因素的角色如不放在今次衝突來衡量,管衡量的意思是指假設好抑或社會科學証據好,如不是刻意的隠瞞,就是華人固有的視而不見。
3再者,種族、都市無家者和心理異者者並非可以三擇一,而是悲哀地互相增強那一難以承受的處境。
唔好將香港尼泊爾化
貧道不認為需要將槍擊時件太過政治哲學化。。。。例如討論國家暴力機器使用暴力的合法性。。。根本不是今次槍擊事件的本質。。。。整件事其實好簡單﹐一個露宿者手持木凳追打前線警務人物。。。。警員拔槍警告無效被迫開槍﹐警員開槍是出於自衛。。。。完全是本能反應。。。。至於尼泊爾人攻擊警察就是事實。。。。就算警方截查程序有問題﹐就算露宿者身世可憐﹐就算香港對少數族裔支援不足。。。。不等於可以將襲警行為合理化。。。。根本你地一班人權分子就可以歪曲襲警這個事實﹐將焦點放在文化衝突上。。。。煽動香港的尼泊爾人上街遊行。。。。根本製造民族衝突。。。。
貧道看到本土所謂民權分子完全偏袒少數民族一方﹐將一件襲警事件描述成種族仇殺案﹐對自己同胞窮追猛打。。。。有人批評香港不應被大陸同化。。。。但似乎有人希望香港尼泊爾化﹐香港是多元化的城市﹐但始終以華人主導。。。由中國人當家作主。。。。香港人應該尊重其他民族。。。。但不應該讓他們反客為主。。。。民權分子打著世界主義旗號﹐強迫我們學尼泊爾文遷就他們﹐這些不是和諧包容。。。。根本就是協助外國人對大漢進行文化侵略。。。。
@ken ho
媒體的種族 reference 是警察強調的,開槍後,他們暗示媒體說尼泊爾人比唔到身份證出嚟,好可能係非法內境者。結果第二天,報紙才說尼泊爾非法入境者、野人、山霸等。。。
Re:
@ 阿藹:
In that case, I am disappointed at the media's inability to do independent reporting (but I guess that's not news to anyone.) They can't blame the problem on the police since they have a responsibility too (and yes, we know they are failing in that regard.) If the media really want to approach the story from a racial angle then they should do something similar to what 陳景輝 commented.
@白
是非不分,襲警不等於可以將殺人合理化。 Have you heard of "proportional force"?
"就算素有訓練的執法人員亦未必可以利用雙語警告"... obviously you have a very low standard on what 素有訓練 means. "本能反應"? A well-trained officer should be using his head even under pressure. Last I check, both Chinese and English are the official languages in HK. But this is a moot point anyway because no one have the facts straight at this point.
There's a great opportunity here for the police to clear its name: set up a transparent and impartial inquiry. Show the people what is right and what is wrong. Separate the incompetence few from the well-trained majority of police officers. That will do much more for 警隊士氣 than your way of mixing the bad apples with the rest and whitewashing everything.
Not killing someone = 遷就他們??? Are you nuts?
開口埋口"外國人對大漢進行文化侵略", 誰是憤青 ??
尼泊爾應該融入香港
先回應Ken Ho:
貧道不敢說警察處理襲擊事件是成功﹐但警員開槍自保是必要﹐難道應該任由尼泊爾人繼續襲警嗎﹖ 就算英語是法定語言﹐緊急情況下未必可以雙語警告。。。。襲擊者既然清楚知道自己攻擊的那位是執法人員﹐他自己也要負上責任。。。。根本你們就是一面倒將責任推到警員身上﹐完全無視尼泊爾人襲擊警員這個事實
你地班人成日投訴香港人歧視少數族裔。。。。。又話對少數族裔說廣東話是一種歧視。。。完全就是荒謬。。。。根本香港就是華人地方。。。。香港人說廣東話根本天經地義﹐不論尼泊爾人選擇來港還要土生土長都應該學習香港語言。。。。不滿意大可以返回尼泊爾。。。。你地一班民權分子居然反咬我們說廣東話是歧視人地﹐這是什麼道理喇﹖ 你們串通外人攻擊自己同胞﹐你們身為中國人﹐有沒有良知呀﹖
你有沒有良知呀?
What I have commented applies equally to everyone. I would say the same thing even if the victim is a local-crazy-homeless man. Did you run out of reasonable arguments? "串通外人攻擊自己同胞"?? 誰在製造民族衝突?
"又話對少數族裔說廣東話是一種歧視"? So you start imagining straw-man arguments after you run out of the reasonable one. I don't know who you are referring to. I always support the establishment of CSL (Chinese/Canatonese as a Second Language.)
"無視尼泊爾人襲擊警員這個事實"
Again, who are you talking about? I am certainly aware of that fact. The question is, did he deserve to be shot? If he was attacking with a gun (or something that looks like it) or a knife, probably. But with a chair? I don't consider a gun being a proportional force.
"襲擊者既然清楚知道自己攻擊的那位是執法人員"
How do you know that? What if he was crazy?
不要把警察妖魔化
你們批評時下傳媒一開始搶佔話語主導權。。。將尼泊爾人形容為“野人”。。。你們何嘗不是將開槍警員標籤為“冷血兇手”。。。。根本你們做法傳媒一樣。。。。。
就算尼泊爾人跟警員有武器級數上的差距。。。不等於警察沒有必要開槍還擊。。。。難道那名警員有義務被人繼續追打麼﹖ 施主似乎認為警員在武器上應該跟襲擊者平等。。。。
你們? 冷血兇手?
「你們」指哪一個或幾個人?「冷血兇手」又係邊個講?好無限上綱 wor。
誰人上線上鋼
根本就係你們那些民權分子上線上鋼。。。將一件普通的襲警員提昇到種族仇殺的層面。。。。再串同尼泊爾人上街以政治途徑迫害前線警員。。。。
普通的襲警??
...Someone died! But I guess you don't see that because you don't think the victim is a human being?
"難道那名警員有義務被人繼續追打麼﹖"
I don't think you get it. It's not about "武器級數上的差距", it's about imminent life-threatening danger. Notice I included _fake_ gun in the list. Surely there's a huge difference in fire power between a real and a fake gun. But as I said, that's not the point.
And how about back off a bit and call for backup? Don't you think that's a better solution than shooting and killing a man or letting that man beat you? What if that police missed (and that's a clear possibility since that policeman didn't seem to have a handle on the situation), or worst, lost his firearm during a struggle?
是 shoot to kill 的手法
我不認為警員是冷血殺手,但對付一個拿著木椅的人,開兩槍,一槍對頭,一槍對身,是 shoot to kill 而唔係 shoot to defense 的方法。若這個警員覺得自己危險便 shoot to kill,佢對社會安全係一個威脅。
開槍是身不由己
不少人批評警員開槍射頭是超出自衛範圍。。。質疑為何當時警方不打其他部位。。。。其實這些民權分子根本就是紙上談兵﹐忽視實際情況。。。。當時警方被襲擊者手持木凳追打被迫開槍。。。。當下開槍一瞬﹐根本難以預計命中目標。。。。你以為每個人都是英雄本色的發哥嘛。。。。說打那裡就那裡嗎﹖ 真實情況中﹐一個人中彈不一定立即倒下﹐還有反擊能力。。。所以FBI的模擬射擊訓練中﹐探員面對持械襲擊者往往要開超過十槍。。。。才能確定犯人失去反抗能力
警察不能逃走
週一, 2009-03-30 02:38 — Ken Ho
施主應該先搞清楚誰人是受害者﹐你將襲擊者說成受害者。。。根本一開始已經認為他是無辜。。。。貧道反而認為警察更像受害者﹐他依法執行任務。。。。維持治安﹐打死一名少數族裔襲擊者﹐捲入一場政治糾紛﹐被同胞大罵是冷血殺手。。。。。
現實中根本難以界定何謂imminent threat﹐美國一樣認為伊拉克藏有大殺傷力武器是一種imminent threat。。。。根本imminent threat並非一個嚴謹的分析概念。。。要用常理去判斷。。。。當時警員被人手持木凳又缺乏同僚支援。。。根本已經是一種imminent threat。。。。。
施主又再假設其他情況﹐根本沒有意思。。。你叫警察撤退根本就叫警察掉頭走﹐逃避罪案。。。。另外該名警察不斷被人追打。。。不是說走就可以走。。。。
繼續上綱上線
>「根本就係你們那些民權分子上線上鋼。。。將一件普通的襲警員提昇到種族仇殺的層面。。。。再串同尼泊爾人上街以政治途徑迫害前線警員。。。。」
除左白眉道人Q不論之外,應該無人在本站將一件普通的襲警員提昇到種族仇殺的層面。將給予警察系統的壓力轉移到「前線警員」,而且講成為「迫害」(上街 show up 都叫迫害?),直頭係上綱上線完再上綱上線。
上街示威係政治迫害
“除左白眉道人Q不論之外,應該無人在本站將一件普通的襲警員提昇到種族仇殺的層面。將給予警察系統的壓力轉移到「前線警員」,而且講成為「迫害」(上街 show up 都叫迫害?),直頭係上綱上線完再上綱上線。”
根本你地一眾民權分子一開始已經將事件放到種族矛盾的背景下去討論﹐先入為主將尼泊爾塑造成一個長期被香港人壓迫的奴隸階級﹐將香港人形容為封建制度下奴隸主。。。。你地根本就係將一件普通的襲警事件看到種族仇殺。。。。如果不是這樣。。。為何你們經常強調被殺者是尼泊爾人。。。。既然他是香港土生土長﹐你們應該一視同仁稱他為香港人。。。。不應該凸顯被殺者的身份來製造民族矛盾。。。。其實普遍香港人已經將尼泊爾人當作一家人。。。。大家共同分享香港經濟成果。。。。。今次事件中你們刻意強調他是尼泊爾人。。。。把他從香港人這個主體中分裂開去。。。其實你們才是真正種族歧視。。。。
至於你們聯同少數族裔上街示威要求警方一個交代。。。。說到底就是要求當局將開槍警員送上法庭。。。。根本是一種集體政治迫害。。。。你們利用民粹主義去殺人比手槍殺人更加恐怖
我以為睇緊精武門
尼泊爾藉人士係香港人,但種族基因上佢都係該處人種,這點就如Michael Jackson如何漂白,他始終是非裔,這跟甚麼民族矛盾完全沒有關係,不過是有人想太多矣,自立稻草人等人打。
正如警方尋人時依舊說中國藉/中國裔男子,全部叫香港人就難以分辨誰是誰,如不強調這點,認人室每天都可能爆滿;警方之前也不止一次說難以找到南亞裔人士作戲子,這是本質上的分別。
咋麼近來獨媒如此有趣?
話遊行是集體政治迫害是胡說八道...
問題係該前線警員在此事上有沒有跟足SOP先? 我倒想知道依家警務處自己查自己能如何說服公眾?
誰是種族歧視
警方在尋人過程中描述失蹤者的種族是為了方面市民提供線索。。。但今次事件﹐民權分子刻意利用種族分別來製造民族矛盾。。。。完全是不可接受。。。。根本事件不過是一宗普通的襲擊案。。。。要調查應該集中在案情上。。。。不應該叫焦點放在種族上
遊行不等於公平
“問題係該前線警員在此事上有沒有跟足SOP先? 我倒想知道依家警務處自己查自己能如何說服公眾?”
你地一班民權分子利用網路公審那位警察﹐還要一口咬定人家是冷血殺手。。。。未審先判。。。。難道就叫公平麼﹖
案情?
案情就係勸告無效、判斷襲警、開槍、殺了人。
重點係,何解會勸唔到一個尼泊爾裔停止襲警,同埋警察係甚麼情況下要開槍,開槍何以會先射頭。如果死者係一個中國藉男子,會廣東話,整件事就可能係佢失控/聽唔到/不理會等;但尼泊爾裔,考量就會多一重,係佢聽唔聽到警察勸告、聽唔聽得明、以及警察有否嘗試溝通。
換轉身份,如果係操普通話人士不諳廣東話,可能都會有如是次事件的迴響,就係警方到底是否有效令疑人明白勸告等。
啦,你唔好話唔係案情需要啦。
You still don't get it
"根本一開始已經認為他是無辜"... really? how do you figure that? The fact is, he is dead for no good reason, thus a victim. Or are you suggesting we should give the dead body a trial for 襲警?
Back off = running away? de-escalating = 逃避? Do you want to check you definition a bit before continuing? Trying to de-escalate the situation by slowly backing away is not the same as running away. Or may be that's too much nuance for you to appreciate.
"現實中根本難以界定何謂imminent threat"
... not to a well-trained police. But I guess not to your low standard. And how do you tie this to Iraq? You should refrain from referencing things that you don't understand.
Anyway, enough of this. I think 白 is nostalgic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days of summary judgment and execution. I will let him enjoy himself in that wonderful world.
唔好老屈警方
“重點係,何解會勸唔到一個尼泊爾裔停止襲警,同埋警察係甚麼情況下要開槍,開槍何以會先射頭。如果死者係一個中國藉男子,會廣東話,整件事就可能係佢失控/聽唔到/不理會等;但尼泊爾裔,考量就會多一重,係佢聽唔聽到警察勸告、聽唔聽得明、以及警察有否嘗試溝通。
換轉身份,如果係操普通話人士不諳廣東話,可能都會有如是次事件的迴響,就係警方到底是否有效令疑人明白勸告等。”
香港係華人社會﹐講廣東話根本正常不過。。。試問如果事件發生在美國﹐襲擊者是中國人﹐又會如何呢﹖是否要鬼佬警方去學廣東話然後再去談判﹖ 根本當時尼泊爾人處於非理性狀態﹐手持木凳向警員窮追猛打﹐試問如何溝通﹖ 香港是多元文化社會但不等於要精通多國語言社會。。。。少數族裔選擇來港生活自然要融入香港文化﹐學習我們語言。。。。正如印佣來港日子比尼泊爾人更淺﹐但廣東話學得很好。。。。其實看你有沒有用心去學。。。。香港人沒有義務特地學他們語言去遷就他們。。。。。你地一班民權分子將溝通不足責任全部推到警方身上﹐根本不公平。。。。
人權組織事後孔明
"根本一開始已經認為他是無辜"... really? how do you figure that? The fact is, he is dead for no good reason, thus a victim. Or are you suggesting we should give the dead body a trial for 襲警?
Back off = running away? de-escalating = 逃避? Do you want to check you definition a bit before continuing? Trying to de-escalate the situation by slowly backing away is not the same as running away. Or may be that's too much nuance for you to appreciate.
貧道先回應Ken Lo問題。。。。警察當時需要開槍是技術問題。。。。該名尼泊爾人是否死有餘辜是價值觀問題。。。根本不應該將兩者混為一談。。。。尼泊爾人襲擊警務人員﹐已經犯法﹐你們不應該歪曲事實﹐至於警察當時是否需要開槍﹐這個是警員的臨場判斷﹐貧道認為需要﹐因為當時他被人手持木凳追打。。。當時貧道不敢說這是最正確的。。。因為個人判斷是主觀。。。如果被人追打的是唐僧﹐可能他會任由襲擊者繼續虐打。。。。
貧道認為不少人像Ken Lo一樣事後孔明﹐假設一大堆可能性。。。又話應該撤退又話應該找談判專家。。。。你們根本不是置身其中﹐當然可以舒舒服服去理性去規劃一個最佳的解決方法。。。。
是否要鬼佬警方去學
係!真係會盡量搵通曉其語言的談判專家或翻譯,依你意見法庭根本不需要高價找潮州話、烏都語、希伯來語或阿拉伯語系等翻譯,因為「香港係華人社會﹐講廣東話根本正常不過」。
而且你又從何得知其時疑人非理性,無法溝通?如此假設,你又何以說要從案情入手?案情也包括當時疑人到底狀態如何啊!
這不是推甚麼責任到警方身上,而是警方調查案情時必要搞清楚的問題和假設,既然疑人已死,那責任當然在負責調查的警方了,我們在此打嘴炮有甚麼責任?
槍械的正碓使用方法
// 我不認為警員是冷血殺手,但對付一個拿著木椅的人,開兩槍,一槍對頭,一槍對身,是 shoot to kill 而唔係 shoot to defense 的方法。若這個警員覺得自己危險便 shoot to kill,佢對社會安全係一個威脅。//
大慨香港市民無緣玩槍﹐並不明白槍械的正確使用方法。阿藹這番說話﹐正正是不明白槍械運作原理的典型香港人的想法。
警察的用槍指著疑犯有兩個用途﹔
1. 恐嚇作用﹕讓疑犯明白自己若不合作﹐就會受傷或生命危險﹐那就會放棄反抗乖乖被捕。
2. 自衛作用﹕在最短時間內防止疑犯作出傷害警員的行為。警員若面對自身生命危險﹐疑犯會不會受傷會不會死﹐根本不在考慮的笵圍。
若果警員自衛開槍﹐永遠也是連開兩槍(double tap)﹐因為不能保證第一槍打中。開槍永遠也是打身軀﹐因為身軀目標最大最易打中。只要打中身軀﹐子彈已有足夠stopping power去讓疑犯倒在地上﹐再不能對警員構成威協。
以平時玩槍的經驗來推斷﹐射中頭那槍應該是意外﹐那是第二發子彈命中。第一發子彈瞄身軀﹐但開完槍有後座力﹐槍嘴會向上﹐於是第二發便打到了頭。
苦業共嘗
白眉的説話口吻有時很難令人接受,但是他以上的發文内容到沒有脫離常識與邏輯(起碼小弟認爲如是),各位在秉持『不問過失、死者為大』的大道理,罵他 nostalgic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之餘,也請留一杯羹、好讓小弟分嘗。
不是口吻令人接受
佢最大問題係連「理性討論」這個詞語都挪用,佢果套上綱上線就叫「理性討論」,人地果套佢就叫「政治迫害」,這個與 hevangel 只有觀點分歧的情況完全唔同。觀點分歧,人人都有,inmedia 又唔係單一神教,觀點分歧有乜咁奇?佢d屈人觀點(例如「根本一開始已經認為他是無辜」)全部都係虛擬幻想,一味向稻草人對罵,咁樣「理性討論」法點可以維持下去?
苦業共嘗?不能也,除非你同佢一樣鍾意扎稻草人對罵啦。
再次九唔搭八
>>“問題係該前線警員在此事上有沒有跟足SOP先? 我倒想知道依家警務處自己查自己能如何說服公眾?”
> 你地一班民權分子利用網路公審那位警察﹐還要一口咬定人家是冷血殺手。。。。未審先判。。。。難道就叫公平麼﹖
人地講緊SOP,你就再次九唔搭八。 你到底知唔知乜野叫做SOP(Standard Operating Procedure)先? 唔知就唔好學人亂回應。
依家搞出人命,如果警方真係跟足SOP,唔該佢地就demonstrate俾公眾睇佢地如何跟足SOP都無法避免事件的發生,I don't think that is too much to ask. 但如果係人為失誤的話,那又當別論。 依家無人話唔跟「程序理性」,連要求一個合理的解釋/說法都叫「公審」,除左O嘴之外,真係冇野好講。
唔好紙上談兵
民權分子成日批評警沒有察依照程序辦事﹐又認定假如警方當時依照程序事件就可以完滿解決﹐完全是紙上談兵
根本前線警務人員﹐隨時會面對意想不到的情況。。。。警員很多情況是需要隨機應變。。。。一味強調程序理性根本不切實際。。。。當時情況其實大家在片段都可以看到﹐明明就是尼泊爾人手持木凳追打警員﹐警員迫于無奈自衛還擊。。。。你地班民權分子不肯接受這個事實。。。。利用截查程序上可能存在的失誤將襲警行動合理化
找翻譯都被人打死喇
“係!真係會盡量搵通曉其語言的談判專家或翻譯,依你意見法庭根本不需要高價找潮州話、烏都語、希伯來語或阿拉伯語系等翻譯,因為「香港係華人社會﹐講廣東話根本正常不過」。”
法庭需要確保不同國際人士公平審訊而請來翻譯是一回事。。。但前線警務人員不一定可以通曉多國語言。。。。施主的類比相同有問題。。。。。當時警員遇襲。。。。情況危急。。。。如何找一個翻譯去服侍那位尼泊爾人。。。。
至於你們批評警員沒嘗試溝通。。。。溝通是雙方面。。。。不是其中一方願意就可以。。。。如果尼泊爾人願意溝通應該主動放下木凳。。。。你們將缺乏溝通的責任推倒警方身上完全不公平。。。。
你地成日批評不合邏輯。。。你地不如檢討一下你地D論點是否符合常理喇。。。。
唔好亂扣帽子
“白眉的説話口吻有時很難令人接受,但是他以上的發文内容到沒有脫離常識與邏輯(起碼小弟認爲如是),各位在秉持『不問過失、死者為大』的大道理,罵他 nostalgic about the cultural revolution 之餘,也請留一杯羹、好讓小弟分嘗。”
原來所謂獨立媒體是容不下相反意見。。。。一言不合就馬上標籤人地係“文革擁護者”。。。。又好似鐵甲人等版友。。。。暗串人貧道南蠻。。。。這種難道不是扣帽子麼﹖這叫是你們所謂的包容﹖
未審先判
所以就話你又要睇案情,又假定危急,又肯定不願溝通,咁唔駛做調查搵出可能性啦,案情你都拍案定調啦,重邊需要搵邊個負責。
呢條硬膠又在偷換概念
>> 民權分子成日批評警沒有察依照程序辦事﹐又認定假如警方當時依照程序事件就可以完滿解決﹐完全是紙上談兵
稍稍有法理常識和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如果警方有跟足程序的話只能是證明法律上可免責,但對事件能否完滿解決根本是兩碼子的事... 冇人take you seriously係唔係因為你意見/價值觀唔同,而係就算跟你的假定出發,都無法推論出閣下的結論。
貧道係民族主義者
這裡有版友大罵貧道是民族主義者﹐貧道完全承認。。。。香港是多元化社會。。。。你地民權分子不承認自己是中國人﹐主張世界大同。。。。喜歡少數族裔﹐跟他們打成一片﹐幫他們爭取權利﹐提昇社會地位。。。。這是你們一廂情願。。。。你們不可以強迫貧道接受他們。。。就算貧道對少數族裔有偏見﹐貧道絕對有權選擇保留這種偏見﹐貧道不喜歡人們將民族主義妖魔化﹐根本民族就係主體身份建構的一部分。。。。人之所以為人因為人有自我認同﹐對民族的優越感就是一種自我認同。。。。
香港是中國人的地方﹐香港的主導權應該牢牢掌握在中國人手上。。。。香港不是美國﹐不需要另一個奧巴馬做特首。。。。少數族裔應該看成一種文化點綴。。。。不應該讓他們變成文化主流。。。。更加不應該有任何政治角色。。。。他們應該安安分分在港工作生活。。。。。平等之中有主次之分。。。。不應該高調走上街頭爭取政治參與。。。。這樣只會深化民族矛盾。。。。
其實所謂少數族裔﹐不過是數字概念。。。。現在少數族裔其實不算是少數。。。。貧道到銅鑼灣一樣變成少數族裔。。。。貧道走進水邊村一樣變成少數族裔。。。。那裡全部是印佣。。。。香港人口結構失衡﹐其一是英國遺留的歷史問題﹐其二就是政府被國際人權公約綁手綁腳﹐任由第三國家人蛇大量涌入。。。。抓到之後﹐人蛇懂得利用酷刑法豁免遣返。。。。他們領取行街紙之後再港找工作。。。。搶去本地工人的飯碗﹐現在深水步一帶的地鋪多了大批黑鬼苦力。。。另外上村一帶近個有大批黑鬼聚居﹐治安不靖﹐經常黑鬼發生入屋偷竊事件。。。。為何你們不去正視。。。。
另外本港印度人特別喜歡生仔﹐一個印度家庭隨時生六七個。。。。。他們把印度那種大家庭模式搬到香港﹐但完全不考慮香港的生活環境。。。。他們抱著天生天養的想法﹐把孩子生了再算。。。。完全不衡量一下經濟收入。。。。到頭來要領取綜援。。。。無疑加重政府福利負擔﹐你們經常批評香港打擊少數族裔﹐其實平心而論﹐港府對他們已經不薄。。。。很多印巴裔人士都獲派東涌﹐天水圍等新型公屋﹐環境不比私樓遜色。。。。反而很多老一輩的港人。。。年輕時候默默耕耘﹐年老還要窩在南山村等舊式公屋。。。你們不斷幫少數族裔爭取權益。。。。他們對香港有沒有貢獻呢﹖面對自己香港同胞﹐你有沒有覺得慚愧﹖
貧道不喜歡少數族裔不是文化問題﹐中華文化就是跟週邊文化融合而來﹐貧道擔心是香港大量引入其他人種會拖慢香港的經濟轉型。。。。香港現在正步入知識型社會﹐發展高增值生產服務業﹐需要大批專業技術人才。。。。反而那些少數族裔來自貧窮國家﹐知識水平偏低。。。。他們來港後應該分配到什麼崗位呢﹖。。。這些人對香港轉型沒有幫助﹐政府卻要投放資源去照顧這些人。。。。長此下去香港只會被邊緣化
襲警唔係假設係事實
“所以就話你又要睇案情,又假定危急,又肯定不願溝通,咁唔駛做調查搵出可能性啦,案情你都拍案定調啦,重邊需要搵邊個負責。”
情況危急唔係假設﹐係事實﹐大家在片段所見﹐該名警員不斷被人手持木凳追打﹐難道不是危急嗎﹖。。。。如果尼泊爾人願意溝通又為何不斷追打警員呢﹐為何片段中看不到他們心平氣和坐下慢慢談呢﹖ 貧道沒有話自己係法庭判斷﹐係個人用常理判斷。。。。但係你地利用民粹主義上街遊行製造警方蓄意謀殺的輿論﹐完全就是未審先判﹐用政治力量干預法庭裁決。。。。
所謂理性討論
“稍稍有法理常識和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如果警方有跟足程序的話只能是證明法律上可免責,但對事件能否完滿解決根本是兩碼子的事... 冇人take you seriously係唔係因為你意見/價值觀唔同,而係就算跟你的假定出發,都無法推論出閣下的結論。”
貧道沒有興趣討論警方在審查程序上有沒有存在不足的地方﹐或者警員處理手法上有美中不足之處。。。。貧道只是不滿有些人製造種族仇殺的言論。。。。。所以才要論證警員當時有開槍必要。。。。同時你們批評警方沒有嘗試溝通﹐根本是你們的猜測。。。用常理都知道溝通是雙方面﹐ 就片段所見那名尼泊爾人無視警告不斷襲擊警員﹐貧道看不到當時他願意溝通。。。。。貧道的論點是以那襲警片段作依據﹐當然那段片並非事實的全部。。。。貧道只是就有限所見的事實作出判斷。。。。。可能那名警員事前曾經出言侮辱那位尼泊爾人﹐所以尼泊爾才老羞成怒攻擊警員。。。。如果這樣警員在道德上或法律上要負上很大責任。。。。但即時這樣﹐不等於警員不可自衛反擊
所謂理性討論
“稍稍有法理常識和邏輯觀念的人都知道,如果警方有跟足程序的話只能是證明法律上可免責,但對事件能否完滿解決根本是兩碼子的事... 冇人take you seriously係唔係因為你意見/價值觀唔同,而係就算跟你的假定出發,都無法推論出閣下的結論。”
貧道沒有興趣討論警方在審查程序上有沒有存在不足的地方﹐或者警員處理手法上有美中不足之處。。。。貧道只是不滿有些人製造種族仇殺的言論。。。。。所以才要論證警員當時有開槍必要。。。。同時你們批評警方沒有嘗試溝通﹐根本是你們的猜測。。。用常理都知道溝通是雙方面﹐ 就片段所見那名尼泊爾人無視警告不斷襲擊警員﹐貧道看不到當時他願意溝通。。。。。貧道的論點是以那襲警片段作依據﹐當然那段片並非事實的全部。。。。貧道只是就有限所見的事實作出判斷。。。。。可能那名警員事前曾經出言侮辱那位尼泊爾人﹐所以尼泊爾才老羞成怒攻擊警員。。。。如果這樣警員在道德上或法律上要負上很大責任。。。。但即時這樣﹐不等於警員不可自衛反擊
白眉道人Q 係種族主義者才對
何必以「民族主義」來表達種族主義的內容,然後又「貧道不喜歡人們將民族主義妖魔化」呢?
鐵甲人喜歡謾罵
貧道自問一向理性討論﹐但版主鐵甲人﹐不斷謾罵。。。硬膠前硬膠後﹐請問這是否網站的討論風格。。。。坦白講﹐貧道在討論區“屌人老母”次數比你們多N倍。。。但貧道見這裡是文化人搞的討論區﹐是知識分子的平臺。。。貧道尊重你們文化人。。。。才保持風度。。。。但似乎並非每個人就這樣想
呢條友有妄想症
>> 貧道自問一向理性討論﹐但版主鐵甲人﹐不斷謾罵。。。硬膠前硬膠後﹐請問這是否網站的討論風格。。。。坦白講﹐貧道在討論區“屌人老母”次數比你們多N倍。。。但貧道見這裡是文化人搞的討論區﹐是知識分子的平臺。。。貧道尊重你們文化人。。。。才保持風度。。。。但似乎並非每個人就這樣想
本不想再回應白眉道人Q如斯人等,但本着一人做事一人當,無謂讓獨媒給這類人因詞窮就轉移視綫去揑造事實「抽水」,本人有以下幾點澄清以正視聽:-
1. 我不是獨媒版主,亦不是起文作者,只要去我的使用者帳號看看profile就知道。
2. 我沒有什麽所謂「硬膠前硬膠後」(如果這樣的話那我一定說多過一次,是不是?),我只說了「硬膠」一次(可查一查我的回應紀錄去引證),因我真的想不到更貼切的形容詞去形容此人。
3. 我不相信獨媒各留言者就是鐵版一塊。 因為某人之某用詞,就可以推論上升成為是「網站的討論風格」,當中的推理大躍進真的令人嘆為觀止。 所以我從來對此人自稱是「理性討論」當笑話看,最後忠告白眉道人Q以後有多少分事實說多少分話,唔去再去亂打稻草人。
關於五毛黨人Q
給白眉道人Q:
你覺得這裏沒有人聽你說話的話就不要勉強。一個小小的獨媒真的那麼值得你動氣嗎?
給管理員:
老實說,該出手ban了白眉道人Q好了——怎看都不是獨裁吧,能夠給牠在這裏亂講一通這麼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