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踰越籬藩至曖昧含混-----暫不容跨性別穿透的醫學與法律機制

踰越籬藩至曖昧含混-----暫不容跨性別穿透的醫學與法律機制

前言:長久被忽略而不可見的小眾裏的小眾

  「跨性別」(Trans / Transgender / Transgenderism)一詞於華文世界登場,才不過是近十多年的光景;或準確一點說,我們認真地了解跨性別(人士)的成長經歷、自我認同、人際關係與網絡、生活感受、如何在異性戀霸權(compulsory heterosexuality)的資本主義社會底下存活,及對將來的憧憬等,都只開始了一段不長的時間。而於過去,我們不是完全對跨性別一無所知,不過是以另一種的認知與態度來處理,例如把他們等同為(男)同性戀或(欲由男變女的)「人妖」,甚至與只接受切除性器官的「太監」概念混淆。(註1)莫說花點時間去認識該社群的複雜情況與個體之間的差異,就連一些基本的性別認知或對性別多元的開放態度都很可能欠奉,活生生地把本身可能帶有誤解或歧視的性別概念、社會主流意識形態或共識套在跨性別人士的身上。「到底是男是女?」這類問題最為常見,而我們卻往往不會反問確定孰男孰女的必要及察覺此問題背後可能對跨性別人士的抗拒、壓迫與侮辱。又或是把跨性別人士化約為「他╱她只是希望(透過手術)變成男╱女」。希望透過手術達成個人性別願望的確是不少跨性別人士其中一個很重要的冀盼,但跨性別(人士)就不等如只在男╱女兩點之間二選其一的性小眾,也不是必然要與手術或醫療體制拉上關係的議題,而是可以置身於性別二元系統(binary opposition of two-sex-system)以外的群體。

  近年,跨性別人士在香港這個環境裏彷彿已成為一個可以安然地曝光的符號,泰國「盛產人妖」(katheoy)的印象從《人妖打排球》(2000)備受香港觀眾接受、《美麗拳王》(2006)的登場或港人到泰國旅遊時觀光式欣賞「人妖歌舞團」中慢慢浮現,韓國換性明星河利秀的陰柔美艷與日本換性歌手中村中的「超級女聲」,都成為人們茶餘飯後的話題。然而,這種再現(representation)全都是片面或被塑造成較容易接受的影象,及很可能只是單一地迎合大眾對於跨性別人士就等同由男(透過手術)變成女的預設。倘若「人妖」打排球時不「可愛」或「惹笑」,其故事不夠「傳奇」,倘若「人妖歌舞團」或河利秀不「美麗」或不合符主流大眾對女性陰柔(femininity)的標準,又倘若中村中沒有完全洗去屬於「男性」的聲音(註2),情況又會否一樣?美國原生女性換性人托馬斯.比蒂(Thomas Beatie)以男性身份懷孕,成為衝擊全世界的事情。他的乳房已切除、長期服食男性荷爾蒙而鬍鬚滿面,並已獲批准更改其性別資料,在社會及法律下以男性身份存在,卻仍保留了完整的女性生殖器官。他與其妻希望育有自己的孩子,惟其妻不能懷孕,因而他們以「土發方法」把精子「注入」比蒂的體內(註3),並成功受孕,誕下新生命。比蒂雖然在法律上是男性,但他保留女性的生殖器官,那麼是男是女何以界定?法律下,比蒂應為嬰孩的父親,但懷孕的卻是他,父、母親之意義何以分辨?就此事情還可以衍生更多的提問及討論,重要的是,跨性別人士的現身,正是告訴我們,無論是現存的異性戀霸權機制或是對性別、性小眾的理解與討論,很可能都不足以好好模塑跨性別(人士)的情況。而歸根究底,就是我們的性別知識架構,本身就是建立於性別二元系統之上。難怪乎跨性別族群一份子的作家費雷思(Leslie Feinberg)於《藍調石牆T》小說中給中文讀者的序言中所說:「我們周圍有許多人沒辦法被當成『真』男人或『真』女人。她╱他們可能是跨性別的也就是說,女的太陽剛,男的太陰柔;或者她╱他們超越了性別二分,展現了某種性別曖昧或性別矛盾的現象。……這些跨性別主體在既有性別文化中所承受的壓迫,和一般的性別主體有些類似,但是又截然不同。」(註4)「曖昧」與「矛盾」,很準確地描述跨性別的處境,而其承受的壓迫是與一般性別主體「截然不同」的,更帶出了其本身的獨特狀態,只有他╱她們本身才能代表自己。

  因此,讓跨性別人士發聲及以他們為本的第一手資料作為論述的根本,是較為公允及應該的的做法,尤其是面對這個相對地較少關注及討論的課題上。本文雖然最終希望揭示香港醫療制度及法律對跨性別人士的漠視、無理及不公,但在討論之前,不得不先處理一大堆基本資料,不然根本難以「揭示」或反映影響力巨大的醫療制度及法律對跨性別人士不自覺的無情。首先,本文以暫時可獲得的本地跨性別人士訪問呈現他們處境及感受;進而,走進會影響我們認知跨性別的性別研究論述,觀看過去已有的立場如何協助我們理解此課題;最後,將審視現存的醫療制度及法律條文,並闡釋如何規管及影響跨性別人士-----特別是選擇接受手術的換性人士-----的生活。

難得卻嫌不足的文本:本地跨性別人士舉隅

  要談及跨性別,不得不先帶出用以溝通的名詞,及其概念。對跨性別的認知與概念,主要來自兩個範疇,一是醫療體制,一是跨性別平權運動份子的性別論述。該兩範疇如何模塑跨性別及當中的問題則會在稍後的部分詳述,而現在通用的稱謂,大致如下:(註5)

• 「跨性別」(Transgender),是指心理上的性別認同,即凡心理上對另一性別有所認同,即可包含於此,故此名詞的意義最廣闊。
• 「換性慾者」(Transsexual),即對本身(原生)的性別不滿意及不認同,而希望透過手術方式來改變性別的人士。
• 「易裝者」(Transvestite),在醫學層面是指以穿著異性服裝而產生性興奮的人士,多為異性戀者;但在性別論述的語境下,這泛指長期以另一種性別示人的人士,而不具疾病的意涵。
• 「男扮女裝╱女扮男裝」(Cross-Dress, Cross-Dressing, Cross Dress),是較日常的用語,同指穿著另一性別的服裝的人士。
• 「扮裝皇后╱帝」(Drag Queen / King),專指在舞台或表演節目等特定場合上易裝的人士,往往以誇張兩性性別符號及特質來牽動氣氛。
• 「雙性人」(Intersex),舊稱「陰陽人」,凡指於出生或發育時同時具備及出現兩性性徵,或部分性徴不完整而難以決定是男是女的人士。

這裏必須強調,這些命名與釋義,只為求溝通而得來,之間的界線絕非楚河漢界,而跨性別人士的身份亦不一定是非此即彼;同時,我們也不能排除尚有我們未知的空間與例子存在。例如,部分身份認同為另一性別的跨性別人士雖然希望其身體變成另一性別,但又不選擇接受手術,可因本身不願意或身體的情況不容許等,而繼續以易裝的方法過其認為稱心的生活,那我們不一定可以立即簡單地把這類人士從「換性慾者」撥至「易裝者」分類。這只是漠視他╱她們複雜而含混的情況,及為一種霸權式的劃分。是以,以下對他╱她們的描述,會盡量根據他們訪問中所呈現的來處理。

  以下所選用或現時僅存可見的本地跨性別人士訪問,是來自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思潮作動.超男女關係》節目(註6)及《情長同志香港12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一書。前者,是希望以包容及開放的態度呈現及討論性小眾話題的電台節目,所涉及的層面甚廣,嚴肅討論與流行文化均有,亦會邀請不同專業界別人士就不同性別議題或事件發表意見,可作為本地性小眾社群的其中一個發聲平台,儘管該節目有時略嫌傾向西方白人中產男同性戀者的品味或口味。而後者,則標榜把受訪者所談及的事情都一一記述,盡量保持訪問原來的面貌及減低撰文者或編輯的干預。本文使用的資料裏的跨性別人士有八人,當中的資料只能反映他╱她們接受訪問時的狀態,例如部分訪問為時已超過兩年(如於二零零六年進行),而受訪者當時正準備接受手術,因訪問不少只屬一次性,故難以進一步知道他╱她們現在是否正接受、完成手術或改變主意。(註7)可被歸類為「換性慾者」的包括原生男性MoMo(準備接受手術)、原生男性Joanne(準備接受手術)、原生男性Lennie(正進行換性手術)、原生女性Joe(於二零零三年完成換性手術);「易裝者」包括原生男性Sony及原生男性Sandy;而「扮裝皇后」則包括原生男性JoJo及原生男性施魅力。(註8)他們各人的訪問,所談及的話題並不一致,深入程度也迥異,因而,部分話題只能以個別受訪者作為代表,雖肯定不能代表本地跨性別族群的聲音,但已是可見的一鱗半爪。

  對於自己認同另一個性別、發現自己的身體與想法之間的不協調,所有受訪者都表示從小學階段或更早之前就已經察覺。Joe及Sandy分別記得他╱她於孩童時拒絕穿著另一性別的衣服或玩另一性別的玩具(註9),小學「連線練習」上Sandy又曾試過把裙子連在男生上,把「飛機大炮」連於女生的圖象上,而Joanne不單希望穿上女性衣服,更希望擁有女性的乳房。這是一種可以把身體本質放下的身體認同。受訪者都覺得自己較認同另一種性別,部分人會覺得自己天生的身體並不屬於自己,有「靈魂錯置肉身」一說法。或是因為這種長期以來的身體認同及對原生身體的不滿意,Joe指出,他不知何故一直以來都沒有月經,而幸運地免卻與身體的正面矛盾、衝突與角力,及後他接受換性手術的檢查時,醫生發現他的子宮正在萎縮,可能是心理因素影響生理發展。由此可見,他╱她們首先要面對的非來自外在,而是其身體。已以女裝示人更曾很成功地令不少人認同她是女性的Joanne很清楚地指出,「每當自己洗澡時,看到自己的身體,感覺毫不好受」。雖然他╱她們不會常把自己的想法掛在口邊,但對於自己的身份都相當肯定。他╱她們的認同,直接影響他們的成長經歷。被強迫穿著男╱女裝校服本已是無可奈何的事情,而若活在較為傳統的家庭,他╱她們每天均需要面對「未能令成年人滿意」的情況。Lennie所遇到的相對地不幸,其父母對性別的觀念及對兒子(男性)的期望都很傳統,因而不時被打罵,卻又有趣的是,她並不是完全處於被動而無力反抗的位置。由於她一貫的陰柔與女性化,其父有時也會因而「手下留情」。(註10)而受訪時十九歲的Sandy則認為現時學校中只要是懂得與人相處,性別形象對人際關係的影響可以相對地減低。當他╱她們有機會或有自行決定自己的生活時,他╱她們彷彿做回自己,不只是自我感覺良好,身邊的朋友也感到他╱她變成另一個人,一個更自由自在的人,如易裝後的JoJo。

  正因為他╱她們希望生活過得更自由自在,他╱她在成長過程中,已不斷自行尋找方法,把自打造(embodiment)成為自己心中理想的形象。打造的方法有二,一為盡量避免青春期的身體轉變,二為從行為舉止衣著打扮上努力營造。Sandy發現青春期的男生會變聲這惡號後,自小五開始花了三年半的時間努力重覆練習粵曲大戲中的子喉,又學習女性的說話方法與語氣,竭力不讓身體出現她不希望發生的事情。身體變化的確因人而異,有時擋也擋不住,因而他╱她們會花更多的精神與時間於行為舉止衣著打份上。MoMo無法改變自身擁有一把很低沉的男性聲音及十分明顯的喉核,故無論天氣是熱是涼,絲巾都是她必備的衣飾。本身修讀與建築相關專業的Sony,除了保持其廿四吋的纖幼腰圍外,亦學會及習慣了如何穿著幾吋高的高跟鞋出入建築地盤。基於他╱她們的苦心經營,倘若能在易裝後不被人察覺、發現或識破,他╱她們內心是極奇高興及充滿成功感的。相反,面對「你其實是男還是女?」這種可能非出於惡意卻極不禮貌的提問時,MoMo覺得他╱她們已從悲痛中成長,在此刻終於可以選擇做回自己,為何一般人仍要質疑他╱她們的性別,推反他╱她長時間努力建立出來的形象?這行為她形容為「雪上加霜」。不過,跨性別人士的成長可更為多樣及複雜。Joanne從小發現自己有成為女人的意慾卻知道那是一種不可能的事情後,反而把自己「迫得更緊」,要令自己實踐另一種角色,於外表及行為上試圖做到社化下 的男性形象,更曾拍拖四次,揭力因應女朋友的要求改變自己陰柔的特質。這種心態純粹出於對自己的不接受及不誠實,故Joanne坦然過去是把自己推到一個很辛苦的位置,甚至出現類似抑鬱的狀態。

  至於性事與性取向上,他╱她們的想法更遠離了異性戀陽具陰道交或一般大眾對男同性戀者「非0即1」(註11)的必然床笫關係想像。雖然Lennie很遲才有自慰的習慣,但還是會進行。她覺得身體的性衝動是來自「另一個男人」的,意識上這都是「與我(她)無關」。MoMo以前也曾有過知道其性別認同的女朋友,她們之間於性事形式上曾嘗試一般異性戀的插入式性交,但雙方在過程中都是從女性角度出發,相似於女同志的情慾關係。Joanne的感受與想法卻不同,她知道因其男性身體必有其性需要,但她內心卻又不想,因而每每在「發洩過後都不開心」,當面對自己的伴侶或進行性行為時,身體更令她不舒服。而Joe則稱他於手術前後,與其女朋友的性生活在「形式及方法」上都沒有改變,一般人都假設,換性慾者就是異性戀者,而易裝者即是同性戀者,然而,這都是不必要的假設。性別認同(gender)與性取向(sexuality)之間並不存在必然的關係,即換性慾者非一定為異性戀者如Joanne自我確定為女同性戀者(lesbian),希望在換性後能與女性一起,而易裝者也不一定是同性戀者。

  關於工作與生活,受訪者不多談及,或因訪問多只關注其性別認同、過去因性別衝突而引起的種種經歷及接受手術有關。純因其外觀與原生性別身體的不協調,或打造外觀未能「蒙混」所有的人,跨性別人士於工作上不時面對很多不合理的阻撓或歧視。就是因為Sandy在工作上受到歧視,而向平機會投訴,諷刺的是平機會對於Sandy的稱謂(先生╱小姐)不知如何處理,才引發一場小風波,給《自己人》節目邀請訪問。Lennie做過不少職業,而當社工處理兒童及青少年事務時,她的形象引起兒童及青少年對性別的「討論」,又被上司形容為「古靈精怪」,歸根究底,都是因為其性別形象有別於主流社會的期望。性別身份於工作上已帶來一定程度的麻煩,而進入社會確定個人身份的環境與制度時,他╱她可能會遇到更無理的對待。最明顯不過的是,證件相片、執行確認身份工作的職員眼見跟前的身體形象與身份證明文件上的性別出現差別,問題可能就因而產生。(註12)所以,他╱她有時會以消極的方法面對,選擇盡量減少出入境,但其實出入境是人基本的權力。不過,MoMo的例子則較幸運,因她以女性衣裝過境時,由於證件的相片屬近照,而其五官輪廓在易裝後仍然能被認出,故只接受了關員多兩眼的目光就能無太大阻礙地過關。而Sandy考會考時,她說監考官只會核對准考證與身份證上的姓名與號碼,而少對性別及外觀作出檢查。

  接受手術,對換性慾者來說是個期願,但接受手術的決定及過程,是漫長而令人焦慮的。而面對手術的,又非只換性慾者一人,也包括他╱她們的家人與伴侶。Joe早就決意接受換性手術,其家人知道他這個決定後,反而是關心他「年紀那麼大,能否接受得到」(決定接受手術時年約三十),而其女朋友,在整個手術過程中都一直陪伴左右。他的例子是較正面的,卻不是每個情況都能如此。MoMo十分重視家人的感受,故對於宣布她決定接受手術時,她顯得步步為營,先是向其兄嫂透露,他們知道時已感愕然,之後一、兩個月都沒有再談及此事,給予大家時間適應。期後,是跟叔叔與嬸嬸談及,然後是父母,最後才是思想較傳統守舊的祖母。其祖母知道時,不斷「用拳頭自鎚胸口」表示萬般的不能接受。Lennie曾有一男朋友,知道她希望接受手術時,就立即跟她分手;而受訪時的男朋友,雖然願意陪伴她度過這個重要的時刻,但初時還會勸她不必做手術,顯示伴侶也不一定能完全理解他╱她們對於不接受自己身體的感受。手術,的確不是簡單的事,更是一條不歸路。是以,當事人及其親人、伴侶及朋友是否能有足夠的準備,是個很重要的因素。難怪乎一心一意迎接手術來臨的Joanne到後來都是暫時擱置動手術的決定,當中的擔憂、焦慮、矛盾及不安非外人所能理解。她解釋準備接受手術時,她需要停止服用荷爾蒙影響個人的情緒,加上對手術難免擔心,更大的壓力與焦慮是來自換性後如何面對將來。誠然,他╱她們過去多年一直以身體與性身份不協調的狀態生活,或多或少都已「習慣」或懂得如何處理日常生活的細節;然而,換性雖然是他╱她夢寐以求的事情,但全新的身體與身份,其實對他╱她們來說是件陌生的事。因而,換性後的將來可能不比現在所面對的困難少。

  上述多為關注換性慾者的情況,而訪問的數量及質量其實都不能作為嚴謹學術研究的文本。要更深入地認識本地跨性別人士的處境與想法,的確,深入的質性研究可會是個需要。不過,這些訪問仍能反映跨性別人士於大眾層面的可見程度(visibility),及透過其親身講述,直接打破了一些不必要的假設與幻想,凸顯報刊雜誌上對跨性別人士充滿歧視成份的報道,及背後的謬誤。報刊雜誌上凡有關易裝者或男╱女扮男╱女裝者,均與「遊蕩罪行」拉上關係,認為他╱她們是有病態或癖好需要接受心理治療或輔導的人,認為這偏差的行為必然與年幼時不愉快或曾被性侵犯的經歷有關。然而,媒體卻又精神分裂地漠視了娛樂圈的易裝現象或電影世界探討跨性別議題的已有角度,完全充斥雙重標準及歧視成份。

  即使上述的資料不算完整,卻反映跨性別人不少的情況,及與現存的社會制度與文化產生多重的不協調。而種種的不協調,絕不應加罪於他╱她們身上,或要求他╱她作出改變以「適應」主流世界,而是應該反思整個大環境及我們的性別思維為何不能接受跨性別的存在,及對他╱她們作出種種無理、傷害他╱她們的言語及行動。


衝擊傳統西方性別理論的跨性別觀點

  跨性別的認知與討論主要源自兩個面向。第一個是跨性別運動份子的論述。該論述較關注性別殊異(gender variance)的歷史軌跡、多元面貌、流動性及顛覆性,形容它根本地挑戰了既有的性別體制及引領思考性別多元(gender / sexual diversity)。二元分際(dimorphism)是現代主義(modernism)的發明。性與生殖拉上關係,連結至物種生存延續後代的觀念,性別二元就成為必然的架構。米歇爾.傅柯(Michel Foucault)在《性意識史》中考查十七至十九世紀的資料,揭示異性戀的架構早已透過宗教及法律來規範,再加上十九世紀性學論述開始發展,性別二元順理成章地形成。身體與性只能以婚姻內的生殖作為定位,各種各樣「病態」或「倒錯」就隨之而誕生。

  過去女性主義(Feminisms)建立於性別二元分際的性別認同理論無可置疑地建立一定程度的說服力,質疑了生理性別(sex)被賦予的文化定位與權力配置,卻缺乏對跨性別的觀點。本為原生女性換性者的英美學者傑爾.普魯緒(Jay Prosser)引用法國精神分析學者迪迪安.安齊危(Didier Anzieu)的「表皮自我」(skin ego)說法,延伸出「體現」(embodiment)的概念,來說明跨性別人士如何構成自我。他認為:「變性揭露了體現如何深刻的構成了主體性的主要基礎,但是同時也顯示了體現既相關肉體本身,也相關那種安於(inhabit)物質肉體的感覺。」(註13)因而,自我與認同,可以不只是精神領域形而上的認知,這種認知可以很物質地(materiality)根植於身體(特別是表皮)的「感覺」,表皮總和連帶的形象一起構成自我與認同,而衣著,可以視為另一種表皮。基於此,自我和身體都是開放而動態的存在,與周遭環境各種情況與力量互相牽動而不斷改變、不斷調整,跨性別人士需要不斷在不同時刻和情境中尋求或營造不同的身體安居感。身體與自我之間因應各種慾望、期待、規範與幻想,進行不斷的斡旋,「體現」必須陪隨各個個體的人生敘事活動(narrative)。普魯緒認為「敘事不但是體現的橋樑,也是理解轉型(transition)的工具,是兩種不同位置之間的連結:敘事就是轉型」。(註14)正因為「體現」這一概念身體佔著重要的部分,因而「靈魂錯置肉身」的普遍說法其實不一定成立。這個說法假定了身體和靈魂是兩個獨立的存在,而性別是需要兩者存在著某種一致性,同時,這也假設了靈魂的價值高於身體。因而,以身體與靈魂二分的概念來形容跨性別人士的情況,實是忽略了跨性別主體於性別、年齡、社會經濟地位、外貌、體型等差異與條件,同時,亦掩蓋了他╱她們日復一日辛苦營經的打造工程。(註15)

  巴特勒(Judith Bulter)在其書《性別麻煩》(Gender Trouble)中顛覆了傳統女性主義對生理性別與社會性別(anatomical sex and social gender)的劃分,認為傳統女性主義將性取向(sexuality)視之為先驗的存在,否定了其本身所包含的幻象建構與潛意識慾望成份。而一般人所說的「性別身份」(gender identity)其實就是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實踐和慾望之間建立的一致與連帶關係,而這關係正是處於異性戀霸權之下。故此,她企圖鬆動這兩種性別的既定想法,破除社會性別與生理性別的二元思考模式的關係及改變人們對生理性別為與生俱來的想法外,亦開放生理性別、社會性別、性別認同、性認同、性對象及性實踐等各個層面的觀念及之間的多元互動。同時,過去人們一直認為異性戀為正本,同性戀是異性戀的摹本,但她卻指出,本來就是沒有「原本」(original)而只有「摹本」(copy)的操演,「異性戀性慾總是在模仿與逼近幻象理想化自身的過程之中-----並且不斷失敗(imitation)」。(註16)所以,異性戀本身是一種強制性的重覆,模仿最終只是模仿,而要拆穿異性戀的「原本」假象與幻覺,就必須透過「倒置的模仿」(inverted imitation),倒置正本與摹本、被模仿者與模仿者的位置與次序,進而提出兩者之間互相依存及相互建構的關係。因而她選用扮裝皇后╱帝作為討論點,凸顯這種模仿的錯覺及透過模仿來互相依存與建構的關係。她特意提出的「性別操演」(gender performativity)概念,所指的非為表面地服裝換置,而是異性戀機制下「強制而又強迫的重覆」。「說我『扮演』一個人,並不是說我並不『真是』那個人,而是說我扮演一個人的方式與地點,正是這個『存在』之得以建立、體制化、流通與確認。……相反地,是經由這種性慾取向的重覆行動,『我』才徹底地被再建構成一個女同志的『我』。弔詭的是,那行動的重覆正也是造成它所建構範疇的不穩定性。」(註17)巴特勒另一邊廂提出的「做性別」(doing gender)而非「是性別」(being gender)概念,與打造及體現的概念不謀而合。同時,不斷重覆打造的性別這一概念還包含時間元素,是以一切關於跨性別的文本都只是書寫此刻狀態的文本。

  美國學者薩拜娜.佩特.雷梅特(Sabrina Petra Ramet)指出,近年的「性別文化」(gender culture)的研究,開始著重「性別易轉」(gender reversal)的討論,從人類的社會行為、服裝、舉止儀態、說話的方式和意識形態等,試圖理解及建立「多元的性別系統」(polygender systems),以打破或超脫傳統的兩性二元對立系統。(註18)而瑪喬里.加伯(Marjorie Garber)稱之為「第三性」(a third sex)。跨性別因而都帶有「性別越界」(gender-crossing)的文化含義,在在挑戰原有的性別限制,建立新的文化模式;就因為這是新的模式,而與同志文化(gay and lesbian culture)不能簡單地等同。九十年代左右出現的酷兒理論(Queer Theory)概念,與上述有不謀而合之處。酷兒強調本身的怪異、怪誕、不確定、流動與顛覆性,拒絕定型及會隨時間而變異,以擁抱異己(deviant)、拆解及挑戰既定制度與觀念的潛在意識為中心思想。因而,跨性別就成為女性主義與同志研究之外對性別理論的一個新的元素與推動力量。

  不過,很諷刺的是,儘管已有學者對既有的性別理論提出質疑及為跨性別正名,但無論跨性別被收編於同志運動或酷兒理論之名下,關於跨性別的關注與討論基本上都遠遠不及男╱女同性戀者。魯冰(Gayle Rubin)於一九八四年的〈論性:性慾取向政治的基進理論筆記〉(Thinking Sex: Notes for a Radical Theory of the Politics of Sexuality)中提出性是有歷史的,性是有等級的(the sex hierarchy)。她以兩個同心圓及三面牆來說明「好的性」(good sex)與「壞的性」(bad sex)如何在異性戀父權制度之下產生作用。「好的性」包括一夫一妻、異性戀、婚姻之內、不含色情、固定、與生育有關及無金錢交易等,而「壞的性」即是同性戀、多個伴侶、跨代、涉及金錢交易及使用性具等。同時,隨著社會的變遷及觀念的改變,性本身的好與壞可以猶如跨越高矮不同的牆壁而轉變。故此,除了上述列舉的好與壞的性之外,中間還有一層灰色地帶,例如自慰、非婚姻關係中的異性戀配偶及奉行異性戀價值與關係模式的同性伴侶等。但無論根據哪個圖象,無論是在主流社會的語境或性別理論的範疇,跨性別人士、孌童人士及鍾情BDSM的等,都仍然會被放於最邊緣的位置,成為邊緣的邊緣,他者的他者(the other)。於一九六九作為同志運動爆發點的「石牆事件」」(stonewall rebellion)裏,牽頭纜的不少為扮裝皇后,這更是令人哭笑不得的一大諷刺。再細想一下,被列作跨性別名下的種種名字,其實都面對截然不同的處境及壓力,他╱她們需要爭取的訴求又很可能不盡相同,那麼,為何我們會把他╱她們歸於一類?又是否只是把不能寄存於既有框架內而又有跨越意味的,就統統撥入跨性別的籃子中?

  上述種種,都是西方白人中產的論述產物,亞洲社會與文化對於跨性別的看法存在不少的不同,例如印度、泰國及以前的新加坡社會本身給予跨性別人士地位與工作崗位,「人妖」部族可公開地在街上「獻藝」謀生,西方性別論述出現之前,或以外的性別觀念,其實可能更為寬容,而不至令到出生時有雙性人特徵的人,就別無選擇地給醫生以其「專業知識」,切除或重組其性徵。而於中國傳統封建社會,講求三綱五常,人不會以性或性取向來作為身份界定,而以於宗族、姻親或社會關係作為個人位置的界定。舉凡不影響這種君臣父子關係及制度的,基本上都不會被禁止。因而,文人雅士到清樓妓院獻興並不是問題,而同性戀行為與相關的活動亦不算是過於敗壞道德的忌諱。未知是因為跨性別處於綱常倫理以外,或是古代根本就沒有所謂的跨性別觀念因而常把他╱她們列入同性戀的印象。總之,現存有關中國古代跨性別族群的資料或文本廖廖可數,不是花木蘭就是梁祝故事,姑能看作類近的只有宦官歷史與文化。如若要好好處理跨性別這一課題,除了向西方性別多元的角度著手外,也得有賴人各專業範疇學者替他╱她的歷史好好考證。

醫療體制的干預孰喜孰悲?

  另一個建構跨性別認知的是西方醫療體制。醫療體制的角度,主要是關注跨性別主體的成因、分類、徵兆、診斷、處置、治療及紀錄各特殊個體的發展情況,把跨性別人士置於客體(object)及被研究的位置,視之為性倒錯(inverts)或病態(disorder),約化成可以透過手術而輕易解決性別認同問題,而座標永遠指向既有的男╱女性別二元,忽略社會文化的性別角色規管與歧視,同時構成及主導了其他權力場域對跨性別人士的有限認知與嚴厲管理。這也是對跨性別人士的壓迫及帶來無限痛苦的根源。

  性學及醫療體制透過發明各種固定的範疇和命名以分辦性別變異,並提出有關理想性別特質的描述,又替性別發展過程建立概念模式,設計衡量男性╱女性的科學測量方法,最後發展診療和外科手術的各種技術,把性別歧異醫療化及制度化(medicalization of gender diversity)。而在性學的歷史,根本沒有把性與性別分開,是以舉凡相對於異性戀以外的,全為「性倒錯」,同性戀與跨性別根本沒有兩樣。後來,希夫諾.伊利斯(Havelock Ellis)以「易裝癖」(eonism)取代「倒錯」,才首度把跨性別與同性戀劃分。

  根據何春蕤的《跨性別》一書所指,跨性別於醫療體制下的討論與發展歷史概略如下。一九五零年代,荷爾蒙治療和外科手術開始於重整身體性別的手術上應用,「換性」(transsexual)隨媒體的關注才變成通用的辭彙,並慢慢與「易裝」(transvestite)分開。一九六六年班傑明(Harry Benjamin)醫生公開推動性別重整手術,主張透過手術來改變跨性別人士的身體處境以減輕因而產生的焦慮與痛苦,有關換性的三大重要著作是以於三年內出版(註19),為與性別相關的情況建立無數的名詞,更使「性別」(gender)普及成後來的女性主義可以借用的概念。一九六五年,約翰.鶴健士(Johns Hopkins)大學首設「性別認同診所」,一九七七年「班傑明國際性別焦慮協會」(Harry Benjamin International Gender Dysphoria Association)成立,使這文化現象重新定義為醫療問題並放置於研究對象一位,更使換性慾者漸漸蓋過了易裝者的社會關注。一九八零年代,美國精神醫學學會除把同性戀於《心理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III》刪除外,也正式設立「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s)一新的醫學範疇。

  到了現在,染色體、荷爾蒙、性腺及DNA等成為細緻地鑑定性別分類的方式,但醫療體制仍多傾向強化性器官於斷定性別身份時的主導地位,「性別特質主要就是性器特質」(註20),故才發明荷爾蒙治療及性別重整手術(Sex Reassignment Surgery)作為統一性別身份與生殖系統之間不協調的方法。有關性別重整手術的機制、治療過程及對求助者的要求,會因不同地域而有所不同。就香港情況而言,該手術會涉及整形外科、婦科、泌尿科、內科及精神科等專科。有意欲接受手術者,年齡須於二十至四十之間,越年輕接受越好(註21),先需要經過兩位專科心理醫生的評估,為約半年至一年左右,以確保求助者心智成熟及精神心理狀態良好。通過評估之後,求助者會交由瑪麗醫院性診所(Sex Clinic)的「性別重建診療小組」跟進,接受為期兩年的「現實生活測試」(real-living / real life test),要求求助者廿四小時以另一種性別生活,以觀察其是否適合改變性別身份,及其親人與同事能否接受,好好相處。合適者,最後可接受荷爾蒙治療、心理治療及換性手術,整個手術涉及的次數會因技術及方法而有異,但大致上由男變女會較由女變男簡單,以由女變男的Joe為例,他共接受了十三次手術。即使手術成功,之後仍要接受社工五年的跟進及監察,及後須長期服用荷爾蒙。然而,瑪麗醫院的性診所已於二零零五年因資源缺乏及「癌症病人亦要自行買藥,換性人只是小眾服務」(註22)的邏輯下而關閉,換性慾者因而失去了一站式的服務,得於各自的公立醫療聯網尋求協助。(註23)

  手術的整個治療的過程十分複雜,會因為各人的情況與體質不同而有所調整,FTM(Female to Male)與MTF(Male to Female)的情況已完全不同,每個人受藥的程度又會不同。荷爾蒙治療可能會影響本身生殖器官的大小,如男的可會縮小而女的可會長大,惟因MTF需要依靠原生殖器的組織改造成為人工陰道,故有時可能會被要求停用荷爾蒙。至於FTM則需要從身體取出一些皮膚改建成為人工陰莖,或是於肚子裏泵水,讓皮膚面積增大而有多出的皮膚作為材料。畢竟,手術仍是手術,存有一定風險,也很視乎醫生的技術與經驗。於香港,因為此種手術的案例不多,本地醫生的技術亦難以做到十分純熟,不能與泰國的相比,故部分能負擔昂貴手術費用的換性慾者為避免冗長的評估與監察,會考慮到泰國等地接受手術。手術的風險,包括於切除女性性器官期間有破腸之險;而最常見的是手術後的拼發症、漏尿、人工陰道收窄(註24)、走路時因磨擦而流向或血管等接駁不良而出現人工組織壞死的情況。即使一切順利,手術並不能代表可滿足所有願望,性快感能否保留很視乎個人情況及手術技術,可供選擇的乳房形狀只有水滴型及圓型兩種,人造陰莖根本無法達至勃起,莫說射精,而換性人亦根本無法懷孕生育。部分換性慾者指出,荷爾蒙傷肝,壽命也可能縮短,體力及體質也會下降。

  換句話說,換性手術本身不是萬能,也其實只有男╱女兩個選擇,它畢竟只是外型的改造而非真正的性別改變,而且還涉及不同程度的風險,這到底是幫助還是傷害,的確需要重新思考。因此,這種醫療體制曾被批評為其實是給跨性別主體一個幻象而已,以為接受了換性手術而獲得新身體及新性別,舊有的問題就會一掃而空,按此「換性意識形態」(transsexual ideology)下,一切都只是誇大的陳述。同時,很諷刺地,醫療體制本身缺乏相關知識或拒絕提供更多的資訊,可能才是給換性慾者最大焦慮的根源,誠如Joe指出部分醫療人員專業知識不足,甚至沒聽聞過有這類服務。雖然,個別處理性別重整手術的醫生十分專業,但能踏進這類能協助他╱她的專科醫生門檻之前,在不少受訪者口中都可以聽到他╱她們私下會交換對待醫療人員的策略,例如到公立醫院排街症見到醫生時,必要堅決地不斷重覆及清清楚楚說「我要換性!我要做手術!」,不然不會獲轉介至他╱她們需要到的地方。還有一點必須留意的是,當醫療體制成為社會權威之後,其闡釋的就成為社會各範圍的依據,就Sandy的例子,她向平機會提出投訴,卻要Sandy提交「現實生活測試」文件,以證明她患有性別認同障礙,才可獲跟進。即時說,倘若跨性別人士(無論是換性慾者或易裝者等)需要被收編於既有的機制,服從既定的概念,才有機會獲得社會的保障。這根本就是對跨性別人士的關卡及侮辱。

  對於換性慾者來說,有人會對動手術至死不渝,有人則從不考慮接受手術或約見醫生。手術,只是打造跨性別族群身份認同的眾多方法的其中一個,這只是個選擇,而非絕對或唯一的出路,他╱她實有權置身於醫療系統之外,自在而有尊嚴地過自己的生活。

香港法律對跨性別人士的置之不理

  香港的普通法(Common Law),總被形容為香港社會繁榮穩定的基石,亦是爭取公民權利、平等與公義的重要依據。誠然,法律有其不可動搖的重要地位,但我們不得不忘記法律不是萬能,這本身只是英國殖民統治下的產物,帶有濃厚西方白人中產及基督教背景色彩的殖民產物,而且,部分條例也可能已經過時。所以,它,並不是完美無瑕對所有人及所有事情都能提供公平或公義的保障。

  熟知法律對於性小眾的觀點的朋友,提及時均不禁搖頭歎息;惟當中能稍稍改變的,都是部分本地同志團體經年努力爭取得來的結果,至於關於跨性別人士處境的法例,實是根本不多-----又當然,法律是種保障之餘,也可能是種宰制。本地性小眾-----主要是(男)同性戀-----相關法律,本身已存在不少歧視成份,回顧不太久遠的「麥樂倫事件」及翻動出來的調查,已能反映香港法律對性小眾的根本邏輯。政府處理一九七九年「麥樂倫事件」的手法備受質疑(註25)暫不多談,官方刊物《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論題二)》開宗明義說明如要考慮修改本港管制同性戀行為的法例的原則,最終取決於「是否符合本港社會整體最佳利益」。至於何謂「社會整體」,緊接其後的轉載已有充份的暗示。文件中,轉載了兩位市民於《南華早報》(而不是本地中文報刊)的讀者來函,其中一位引用《聖經》經文認為「同性戀不是性愛,只是性戀態雞姦」。(註26)出發點本身已充滿歧視,完全漠視性小眾真實情況及應有權益,甚至是對某一社群作出針對性的行動。而為期相約,以蔡元雲醫生為首的「各界關注同性戀法例聯合委員會」於一九八三年印製的《同性戀透視》認為同性戀是一種心理疾病,需要接受治療。

  二零零三年,終於有一份較詳細列舉本地跨性別人士面對的法律問題文件-----〈香港有關性別轉換及跨性別人士的法律問題〉(註27),為跨性別人士爭取相關的法律改革,改善其法律地位。文件中羅列了跨性別人士完成性別重整手術後(即接受及通過醫療機制的改造與監察)可能面對的有關法例,並就不清楚的部份去信有關部門查詢,簡略轉述如下:

• 身份證:可向入境事務處申請更改身份證上的資料,包括新姓名、性別及照片,且並不會在新身份證上顯示曾經更改當中資料。而收到新身份證後,其他文件的資料全可以更改,包括駕駛執照、信用卡、銀行戶口等。
• 出生證明書:不能更改任何資料,即使完成手術,法律依然以他╱她原來的生理性別對待。
• 出入境自由:不構成問題。
• 婚姻自由:基於婚姻法例以出生證明書上的性別作準,而婚姻的定義又是一男一女的結合,故換性慾異性戀者是不能於本地合法結婚。惟諷刺的是,換性慾同性戀者則可以合法地結婚,即如原生男性的Joanne以女同性戀者作為性別認同的例子,她若完成手術後,可以與一名女性合法結婚,但香港法律卻是不容許同性婚姻的,可見法律本身矛盾之極。至於海外婚姻,則不能獲香港法律的承認。
• 供養子女自由:分兩部分。一、完成手術後的跨性別人士,與其手術前所生育的子女法律關係不變,惟若於手術後分居或離婚,其前夫╱妻可以其接受性別重整手術為理由,提出改變他╱她對子女的監護令或探視令。二、領養,除非跨性別人士已婚,否則不能享有此權利。
• 《性別歧視條例》:條例中只談及男╱女兩性的情況,若跨性別人士因轉換性別而受到歧視,法律字眼上明顯沒有與跨性別人士的關連,故很可能難以把跨性別人士納入保障範疇內。
• 《人權法》:該法例只約束政府及公共機構,不適用於私人機構。
• 《殘疾歧視條例》:如果「性別認同障礙」包含於條例定義,跨性別人士則可享有保障,惟至今仍未有一完整案例作證。而使用此條例作保障,又實帶有病態及負面標韱的問題。
• 其他:跨性別人士完成手術後,需要通知任何現行財務合約(如人壽保險、第三者保險合約等),若希望購買全新的保險單,則必須透露其過去的生理性別,否則保單將會無效,對跨性別人士來說這也是種壓力及社會屏障。
上述均為對換性慾者的關注,對於易裝者等,則可能被《游蕩罪》所滋擾:
• 第200章第160條《游蕩罪》(3)列明,「任何人在公眾地方或建築物的共用部分游蕩,不論單獨或結伴在該處出現,而導致他人合理地擔心本身的安全或利益,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處監禁2年。」

  由此可見,香港法律根本沒有考慮過跨性別人士的處境,更不用說有沒有關心過這個社群。雖然上述文件羅列了不少相關的法例,但更多的是未知與正去信相關部門查問,而結果尚未得知。當中最富歧視成份的莫過於婚姻法一條。至於「游蕩罪」的定義實為可笑,言下之意是指易裝者倘若易裝不善而被人家識破,即有違異性戀霸權下的主流觀點,而引起旁人的不安,把易裝者的形象主觀聯想至影響本身安全,就有機會觸犯法例。而不少真實例子告訴我們這裏的「旁人」,很多時候是執法的警察,如二零零二年台灣藝人陳俊生以女裝夜遊京華城,因體型高大不似女生而被警察盤查。

小結:情況不滯仍須自感驕傲

  環觀香港跨性別人士的處境及感受、西方性別論述對跨性別的理解及論釋,以及本地醫療體制與相關法律條文之後,不難發現幾方面之間存在偌大的距離,背後理念各據一方。情況雖然有點令人氣餒,然而,回溯性別平權歷史的軌跡,我們卻可以把香港跨性別人士的情況,放置於平權的起初階段。過去,女性都是被壓迫的一群,連出外工作、接受教授或選擇自己的伴侶與生活的權力都沒有,而如今,經過百多年的爭取與討論,情況雖還有待改善及教人不滿意的地方,卻已是進步了不少。近年,本地跨性別人士漸漸能堂堂正正地登場,就算還未能說是被大眾認識,但已能一步一步浮現前進的痕跡,包括「性?無別」關注本地跨性別人士的組織成立,他╱她們能動員參與本地同志平權運動,及在媒體上發聲,接受訪問。儘管,這種想法可能過於樂觀,甚或阿Q,但作為替性小眾發聲的一份子,審慎的樂觀與積極的態度是必要的素質,自我認同、自我肯定與自感驕傲,裝備自我擇善固執拆解種種不公的現況,才是不斷推進向前的不二能量。

註釋:

(註1)單從這種模糊的印象可見,主流社會對於男性或男性性器官的重視遠超於對女性的關注,這本身已是一種性別偏頗。
(註2)這點可以Sony Chan作為例子作比對。Sony Chan本為原生男性,長期以中性或女性形象及聲線示人,現居法國,並於法國出版廣東唱片。其聲線仍保留「男性」痕跡,而歌藝也不及中村中,歌曲可於其個人網站試聽http://www.sonychan.be/。倘若把Sony Chan換上中村中,大眾的回響與反應又會是怎樣的呢?
(註3)有報道指,美國的醫療制度不接納比蒂接受人工受孕,他們才自行尋找方法,可視為跨性別人士對抗現存制度的一種反抗策略。
(註4) 費雷思(Leslie Feinberg)著,陳婷譯:《藍調石牆T》(Stone Butch Blues)。台北:商周出版,2006年,頁5。
(註5)關於跨性別,除了本文談及的名詞外,實還可以包括masculine women、feminine men、shape-shifter、passing women / men及gender-benders/blenders等。
(註6)香港電台第二台節目的網上重溫服務,均只有近一年多的檔案,故此,部分訪問未能於撰文時重聽,筆者只能以過去多次反覆收聽訪問的記憶以完成本文。倘若資料有誤或遺漏部分重要訊息,請予以更正;亦希望日後能有幸翻聽相關訪問,再完善本文。
(註7)部分受訪者有多次接受訪問機會,如Joanne及Sony。又以Joanne為例,她(原生男性)在初次接受訪問時表示將接受手術,但在第二次亮聲時,卻表示因情緒問題而暫延了手術;她於另一訪問中,再次談及延遲動手術的決定及原因,並透露已排期於二零零九年五、六月左右動手術。
(註8)這裏加進「原生男╱女性」的描述,非為反對他們於受訪時的性別認同,而為較清楚地表達他╱她們對身體與身份認同之間的不協調,及避免讀者對於他╱她們轉變過程中不必要的混淆。例如,本文將選擇以「她」作為MoMo、Joanne等人士的代名詞,卻於文本可能涉及其原生男性的生活經驗。
(註9)給孩童的衣服與玩具本身已有性別的預設,這可視為一性別模塑制度的運行方法。按Sandy稱,她見到商店中以「男孩玩具」與「女孩玩具」作為玩具分類的方式。
(註10)王曉君、雷浩文:〈Lennie新身.新生〉,載於李偉儀等策劃:《情長同志-----香港12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香港:香港性學會,2007,頁103。
(註11)「0」(bottom)與「1」(top)為同志文化中以肛交的行為模式來斷定個人身份的術語,前者意為被插入者,後者為插入者。
(註12)一台灣原生男性跨性別人士曾經被要求穿著男性西裝拍攝接近其生理性別的證件相片,而引發激烈討論。
(註13)何春蕤編:《跨性別》。台灣:中央大學性╱別研究室,2007,頁11。
(註14)同上註,頁12-13。
(註15)同上註,頁10。
(註16)顧燕翎主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文化,2000年,頁262。
(註17)同上註,頁263。
(註18)洛楓:《禁色的蝴蝶:張國榮的藝術形象》。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8年,頁46。
(註19)即Harry Benjamin的Transsexual Phenomenon(1966)、Robert J. Stoller的Sex and Gender(1968)及Richard Green & John Money的Transsexualism and Sex Reassignment(1969)。
(註20)同註13,頁26。
(註21)Joe與Lennie都曾被指求診時年紀偏大,為時約三十左右。
(註22)出自「瑪麗突徹獨家變性輔導診所」報道,《明報》,2005年3月8日。
(註23)據資料顯示,本地私家醫院並沒有性別重整手術的服務。
(註24)因而Lennie稱每個MTF都要訂造一支捧,於手術後每晚放在陰道內用來定型及固定深度。
(註25)詳看小曹:〈香港同志平權運動簡史〉,載於《彩虹路上-----香港同志平權運動發展史1974-2005》(香港:香港彩虹,2006),頁4。
(註26)香港法律改革委員會:《有關同性戀行為之法律研究報告書(論題二)》。香港:香港政府印務局,1983年,頁1「引言」。
(註.72)網址為http://web.hku.hk/~sjwinter/TransgenderASIA/country_report_hk_legal(hk_chinese).htm。然部分法例已經修改,惟暫無法尋找更新的資料及未有跟進討論,故本文仍暫沿用二零零三年版本。

參考資料:

一、香港及台灣跨性別群體的組織及相關資料
1. 「性?無別!!」(Gender Concerns)本地跨性別團體網站http://www.genderconcerns.org/
2. 「國際邊緣」的「跨性別」台灣網站http://intermargins.net/repression/deviant/transgender/trans_index.htm
3. 於香港專門負責性別重組手術的醫生Prof. Sam Winter網站http://educ2.hku.hk/~winter/

二、香港跨性別人士訪問、資料及有關跨性別題材的電影文本
1. 「香港同志影展2006」主題「Trans」,www.hklgff.hk/2006
2. Duncan Tucker導演:《尋找他媽的故事》(Transamerica),2005。
3. GayRadioHK「米高瘋」節目「前後左右內外上下-----與T同在!」,第三集。
4. Lucía Puenzo導演:《染色迷體》(XXY),2007。
5. 王曉君、雷浩文:〈Lennie新身.新生〉,載於李偉儀等策劃:《情長同志-----香港12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香港:香港性學會,2007,頁100-126。
6. 尼爾佐敦(Neil Jordan)導演:《教我如何不愛媽》(Breakfast on Pluto),2005。
7. 朱倩儀、李偉儀:〈美麗情長半世紀-----施魅力〉,載於李偉儀等策劃:《情長同志-----香港12位「男」同志口述歷史研究計劃》。香港:香港性學會,2007,頁148-169。
8. 艾慕杜華電影全集《Almodovar The Collection Vol. 1 & 2》,Optimum Releasing Ltd.,2005年及2006年。
9. 亞格差烏干騰(Ekachai Uekrongtham)導演:《美麗拳王》(Beautiful Boxer),2006。
10. 易裝者Sony Chan個人網站http://www.sonychan.be/
11.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It’s a Sony」,2007年5月19日。
12.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先生貴『性』?」,2008年4月26日。
13.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有問題?MO問題」,2008年11月8日。
14.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改名換性:FTM」,2006年11月4日。
15.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改名換性:MTF」,2006年11月11日。
16.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拉闊性別」,2007年7月7日。
17.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易男易女」,2006年7月1日。
18. 香港電台第二台《自己人》節目「易者自強」,2007年4月28日。
19. 香港電台第二台《思潮作動.超男女關係》節目「我要做女人」,2009年3月20日。
20. 翁乙(Yongyoot Thongkongtoon)導演:《人妖打排球》(The Iron Ladies),2000。
21. 翁乙(Yongyoot Thongkongtoon)導演:《人妖打排球II》(The Iron Ladies),2003。

三、媒體報道
1、部分關於易服的新聞及調查
• 「易服洋漢未供出惡作劇主謀」,《明報》,2008年3月29日。
• 「鍾啟麟:我係變態易服廦」,《壹周刊》(第864期),2006年6月17日。
• 「性慾強年輕人 易患易服癖」,《星島日報》,2008年3月28日。
• 「易服偷窺狂 港大偷拍女生如廁」,《蘋果日報》,2008年10月1日。
• 「港台調查:近七成人認為易服不『正常』」,香港電台「性本善online」調查,報道於2006年4月11日發表。
2、關於瑪麗醫院性診所報道
• 「瑪麗突徹獨家變性輔導診所」,《明報》,2005年3月8日。
• 「在港變性 關卡重重」,《明報》,2005年3月8日。
• 「求診者:普通精神科醫生『不夠專』」,《明報》,2005年3月8日。
• 「瑪麗醫院性診所本月關閉」,《東方日報》,2005年3月9日。
• 「瑪院性診所缺資源停辦」,《太陽報》,2005年3月9日。

四、關於跨性別及性別研究相關資料
1. 「香港有關性別轉換及跨性別人士的法律問題」網頁http://web.hku.hk/~sjwinter/TransgenderASIA/country_report_hk_legal(hk_chinese).htm
2. Bullough, V.L., & Bullough, B., Cross-Dressing, Sex, and Gender, Philadelphia, 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Press, 1993, pp.3-21.
3. Catherine Harper, “Introduction”, in Intersex. British: Berg, 2007.
4. Charlotte Suthrell, Clothing Sex, Sexing Clothes: Transvestism, Material Culure and the Sex and Gender Debate, in Unzipping Gender: Sex, Cross-dressing and Culture. Oxford ; New York : Berg, 2004, pp. 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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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Jagose, Annamarie. Queer Theory: An Introduction. New York: New York University Press. 1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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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洛楓:《禁色的蝴蝶:張國榮的藝術形象》。香港:三聯書店(香港)有限公司,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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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顧燕翎主編:《女性主義理論與流派》。台北:女書文化,200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