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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crosoft - Office 2010 x 麥兜?這不過是換過對手(曾蔭權)的交易罷了

圖片來源:香港微軟
http://www.microsoft.com/hk/office2010/

 

之前看過一些推動5區公投的漫畫,有一格是諷刺特首那「回家真好」的賀年廣告,漫畫中的麥兜叫特首「死開」,意謂麥兜不想與特首同流合污,是被迫一起的,但這恐怕是作者一箱情願的想法。

相信大家還記得今年那「回家真好」的賀年廣告 ,曾特首與卡通人物麥兜一起以出現,結果被受批評,不少人認為「麥兜」--這一廣受大眾認同的香港形象品牌的「貞節」彷彿就被無恥的曾特首玷汙了。

但「凡某勢力較弱有良好形象或對社會有貢獻的人或物與某形象負面而有勢力的人物一同合作演出或做些事,那前者就是被後者[非禮]、[玷汙]或[被 x了]的受害者」這種說法符合邏輯嗎?難道不會有前者因受了後者的利誘而與其同流合污的可能性嗎?若如此,那些「保皇黨」人士也可以說是被中共及曾特首 x了的受害者,犯了不充份的邏輯謬誤。

本人想說的是如果「麥兜」不心甘情願出賣「貞節」,此場戲還做得成嗎?

 其實「麥兜」從來不代表甚麼可貴的道德或偉大的精神,沒有神聖不可侵犯之處,嚴格來說它只是商品,一種受香港版權條例保護的私有財產,只要買方出得起價,賣方又肯受,煲呔可以 「x 麥兜」,出了名「吸血」的跨國企業如微軟也可以「 x 麥兜」(如上圖所示),再籍打個回家牌、爸媽牌來推薦自己想「賣」的東西(特首:和諧家庭、良好形像,誘使民眾不要反抗政府;微軟:Office 2010,誘使用家的錢包「大出血」以便「吸吮」),根本不需使用暴力威脅去強行的x,交易即可完成。

 所以與其說「麥兜」被非禮、佔污,是受害者,倒不如說「麥兜」接受了別人的利誘,為名為利出賣自己「貞節」較為符合事實,任何人只要有財有勢,想 x 麥兜不是一件難事。

原文: http://richardfx.blogspot.com/2010/05/microsoft-office-2010-x.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