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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支甲一排球隊聯署 要求重新徹查南華南青打假波事件

編按:在舉行中的第三十屆全港公開排球錦標賽,南華及南青涉嫌「造假」,爭冠中的南華以三局大比數勝出,南青在比賽過程中「放軟手腳」。賽後排總舉行紀律聆訊,召南青球員出席,南青球員的手機全部接不通並缺席聆訊,排總在聆訊後表示,未有證據證明兩隊合謀造假,只確定南青沒有盡量比賽,取消南青資格。小組並沒有處罰任何球員、教練,亦沒有再調查南華會。其餘四隊甲一排球隊今晚發出聯署聲明,要求公開聆訊,重新調查。6月19日的《明報》報導見,下為聯署聲明內容:

受益者南華嫌疑未消 要求重新徹查涉嫌打假波事件

2010年6月6日舉行的第三十屆全港公開排球錦標賽,男子甲一組「南華」對「南青」的賽事涉嫌打假波事件,已引起全港市民關注。對於香港排球總會(下稱排總)處理今次事件所作出的聲明及裁決,我們深感不滿,認為當中存在不公平和不合理的地方,現就事件提出以下聲明:

1. 排總所提出的處分只建議取消「南青」在第三十屆全港公開排球錦標賽的參賽資格,以及與其他球隊對賽之分數,懲罰過輕,毫無阻嚇作用。我們強烈要求:

  • 來屆將「南青」降至丙組作賽。
  • 由即日起,當天(6月6日)比賽記錄表(Score Sheet)上的「南青」球員停賽最少一年,禁止其代表香港參加國家及國際賽事,及其他排總轄下的本地賽事和活動。
  • 由即日起,當天(6月6日)比賽記錄表(Score Sheet)上的「南青」教練停止執教國家及國際賽事及其他排總轄下的本地賽事和活動最少一年,排總亦須建議排球教練執照的發出機構考慮對有關教練採取停牌或吊銷教練執照等處分。

2. 排總指出現階段沒有確實的証據或証人的証供,所以「南華」和「南青」的賽事涉及以人為操控賽果,並不成立。我們認為這個裁判難以令人相信「南青」的違反體育精神行為與「南華」完全無關,因為:

  • 正如排總聲明所言,「南青」在該場比賽中以大比數落敗,「南華」在總分上得益,足以影響「南華」奪標的機會,故構成人為操控賽果的動機。
  • 「南華」和「南青」一直以來同屬南華體育會的管理層,即南華體育會排球部主委,難以令人相信兩隊管理及執教完全獨立。
  • 「南華」和「南青」在當天賽事後隨即一同在場內進行賽後檢討,由「南青」教練主持,是可以構成人為操控賽果的關鍵行為。但排總在其調查及聲明中完全沒有提及此行為,顯示調查存在重要漏洞,結果難以服眾。

因此,我們強烈要求:

  • 立即停止將人為操控賽果的調查轉交有利益衝突的「南華體育會」處理。
  • 排總重新徹查今次事件,傳召包括雙方所有球員及觀眾在內的證人,將人為操控賽果的動機、「南華」和「南青」同屬一管理層,及「南華」和「南青」一同進行賽後檢討等因素考慮在內。若調查證明涉及人為操控賽果,排總須對「南華」採取與「南青」相若的懲罰。
  • 有關調查的過程須公開透明,容許公眾列席所有聆訊。調查及所有處分決定,南華體育會的成員不得參與。
  • 排總的資助機構如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須監督今次調查的過程和結果。

涉嫌打假波事件違反我們一直引以為傲的體育精神,已嚴重損害全香港排球界的聲譽。我們認為,排總務必從嚴調查並處理今次事件,對違規的隊伍、教練和球員採取嚴厲處分,以儆效尤,並向年青一代的球員展示堅決維護公平競賽的決心。

香港男子甲一組排球隊
華青 寧逸 盧幹庭 龍隊 (依筆劃序)
2010年6月20日 (歡迎各界聯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