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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行會請願消委會投訴 聯盟促政府促管骨灰龕規劃銷售

到行會請願消委會投訴 聯盟促政府促管骨灰龕規劃銷售

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連同約十位受影響的紅磡區居民,於昨日早上(六月廿九日)到行政會議請願,要求政府立即立法、規劃及規管骨灰龕場供應,遏止違規龕場的發展及增加公營龕場的計劃。發言人謝世傑稱,當他遞上請願信給鄉議局主席劉皇發,劉沒有甚麼表示。當他遞上印有「周一嶽卸膊,曾蔭權接鑊」的抗議紙給特首,並說希望特首處理,特首皺了眉頭,回答:「唔好講埋呢O的說話。」

行會要求更多資料 未有決定

行會原本討論規管訂立骨灰龕發牌制度,以加強對私營骨灰龕監管,以便於下周提交立法會展開公眾諮詢(註一)。不過,報導指行會成員要求更多資料(但沒有詳細講及甚麼資料),因而未有決定,未知會否影響方案提交立法會的時間。

違法龕場推銷 疑誤導市民 消費者難保障

請願過後,聯盟接續到達消費者委員會,會同立法會議員陳淑莊約見主席劉燕卿,並向消委會投訴不少骨灰龕場推銷宣傳失實。大聯盟發現多個由政府部門證實違規的項目,竟然透過不同媒介,包括報章、的士車身、代理公司、互聯網,進行推銷宣傳,實有誤導市民之嫌。大聯盟發現提上至少六個正違規經營的私營骨灰龕場宣傳廣告給消委會跟進,其中四個仍賣廣告招客。錦山村和赤泥坪村的村民則經常見到有旅遊巴或的士接載客人(甚至一批批居住老人院的長者)到龕場參觀。他們推測老人院、骨灰龕經營商和殯儀業可能連成一線,至少有利益聯繫。

消委會在今年四月公佈去年共接獲廿八宗關於骨灰龕的投訴,遠高於前年的三宗,其中十八宗投訴涉及懷疑龕場無牌經營,涉及金額高達136萬。經營骨灰龕場絕對是大生意,有個別龕場更出售「陰宅樓花」,以求盡快獲利,後果是消費者要押下按金。村民又聽過龕場代理鼓勵參觀者購買龕位投資,說「日後會升喇」。不少龕場宣傳單張和龕場代理再三保證龕場合法,至少沒有指出有風險。例如在葵涌的弘道堂,其廣告就聲稱為「骨灰龕中的豪宅」,然而荃灣葵青地政處「曾先後多次去信業權人代表律師,指明有關地契條款不容許作骨灰龕用途,並提醒業權人不應進行任何宣傳或推廣、提共骨灰龕設施或服務及執行任何銷售或租賃骨灰龕的協議。地政總署現在積極作出跟進行動」(註二)。陳淑莊近期也接到投訴,翻查公司登記,發現有些經營商的資本只有一萬元。如此有限的有限公司,消費者能有保障嗎?

消費者難查冊 建議公佈違規名單

消委會於四月的《選擇》月刊公佈符合土地條例的合法骨灰龕場名單,並教導市民購買注意事項及查證龕場是否符合規劃或地契准許的步驟(註三)。劉坦言已經多做一步,而大聯盟也讚賞這做法。然而,大聯盟認為一般市民難以具備知識查冊龕場的地契資料,成效有限,因而提議政府主動查冊查詢者提問的龕場,並公佈合法和違規的龕場名單。大聯盟建議伸延《商品說明條例》,由只規管商品至涵蓋服務,又批評現時未能規管陰宅經紀銷售手法。劉燕卿理解大聯盟的訴求,同意消費者有權知悉龕位能否符合他們原先的期望和經營商的承諾,又稱消委會一向關注銷售手法和資料透明度,並贊成另立條例管經紀銷售陰宅。她答應會轉達大聯盟的投訴以及相關的個案文件至相關政府部門。至於公佈違規的龕場名單,劉稱會向政府部門反映。

公眾諮詢加寬限期 等同給時間讓非法龕場「米已成炊」

先前的報導也提及居民的抗爭,即使多麼團結也好,也是螳臂擋車。赤泥坪村的村民早上在村口掛滿抗議橫額,深夜就被拆下。近日陳淑莊和大聯盟成員視察大欖郊野公園甲龍村及新娘潭,當中甲龍村的部分官樹被斬,僅餘的兩戶村民終日擔驚受怕(註四),大聯盟懷疑發展商是鄉事派。成員均異口同聲表示,十之八九位於鄉村的龕場,皆要村長或鄉委首肯才能落戶,他們或許收了利益,或者染指這些事業。

令人憤怒的是,政府有法不執,任由龕場興建,甚至容讓落成售賣,造成「既定事實」。報章消息指出,政府當局傾向將未獲認可的龕場規範化,而不選擇取締。剛好,公眾諮詢在這時推出,並設有寬限期,令人懷疑政府會否「以時間換取經營空間」,讓「經營者在指定時間內採取改善措施,達致發牌條件要求」(註五)。

看報紙電視 更希望親身參與

今次大聯盟的行動,集中針對骨灰龕銷售模式。當市民希望有更多公營房屋供應,同時也希望更多公營陰宅供應;當陰宅也有天價,有經紀,有樓花,有專車接送睇位,緊接齋宴團,也有失實宣傳;當陽宅銷售也來個遲來的規管,政府絕無理由縱容陰宅違規發展。大聯盟將來七月四日下午二時至四時,於皇后像廣場舉行《關注骨灰龕問題論壇》。屆時會在立法會議員,關注團體人士和受影響村民到場解釋議題背景和爭議點,歡迎各位參與。

圖片為陳淑莊接受傳媒訪問,匯報會見消委會的內容。大聯盟抗議「政府縱容不執法,無辜市民做羊牯」。

註釋
註一:根據立法會網頁,七月六日的食物安全及環境衛生事務委員會會議,首項討論事項為「公營及私營靈灰安置所」。而七月十三日的會議也提早至七月六日,七月十三日的議程似乎也塞滿了。據頭條日報引述,預料下周二召開會前會有決定,以便交委員會討論,開展三個月的公眾諮詢,最快下個立法年度審議修例事宜。
註二:食物環境衛生局於五月四日回覆各界關注骨灰龕法案大聯盟的附件。
註三:〈符合規劃私營骨灰龕名單大披露〉,選擇月刊402期,2010年4月刊。
註四:〈私營龕堂 疑入侵大欖公園〉,香港經濟日報,A24,2010年6月26日。
註五:〈私營骨灰龕擬發牌 建議最快今交行會〉,文匯報,A16,2010年6月29日;〈違規龕場獲寬限期 團體斥姑息〉,明報,A18,2010年6月30日。

港台新聞報導聲帶:http://www.rthk.org.hk/rthk/news/video/ram/mfile_670710_1.ram

特約記者:易汶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