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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腐魚:農民為何而死?

反中科熱血青年聯盟

今日得到台灣的消息,大埔農民自救會有成員的妻子,抑農藥身亡。我不太明白有關的新聞,不少事情不也明底裡,但從看過的新聞所見,事態嚴重。

今年一月,最高行政法院(註一)審查中科(中部科學工業園區)三期的工程,判斷工程的環評有重大疏失,不乎合環評法所需,環保署的環評結論被撤消。中科四期其實也有相類的的環評程序失當問題,現任環保署堅持附近的農民不受工程影響,堅持不把他們的意見納入環評的考量的參數。打官司有勝有負不足為奇,做得不足就該回去檢討,奇就奇在以後的發展。

政府不理會環評結論被撤消的事實,在沒有環保結論下繼續工程,多次堅稱是依法行政,若停工即涉及瀆職要挨告。要說明清楚,並不是居民要反對中科這個概念,並不是居民要反對經濟發展,他們反對的是現任環保署長在辦環評時一副充耳不聞,視對手為「反對聲音」的態度。拼經濟是可以的,但總不能不擇手段,置居民的生活受損於不理。

政府對法院的權限態度也很有戒心。環保署認為,「法院並未認為除健康影響評估外有其他行政瑕疵、行政法院「應固守尊重行政機關判斷餘地,不得介入審查」,認定除非有新事證,否則環署將只採補件再審處理中科三期環評後續。」,而署長沈世宏更有「本來就是環署說了算!」之說。沈世宏有其他說法,請看註二。

當對這個情況,「反對人士」只有再告上行政法院。八月,台北行政法院分別批准中科三期與四期的假處分(臨時處分)的停工令的聲請。假處分也是法院命令,政府再無視就會成為憲制危機。政府不只把炮口對準農民,宣傳一些人勒索政府是釘子戶,而且也向法院開火,沈世宏稱「後果法院自行負責」,反問「停工的急迫性在哪裡?」。這樣的思考方式,不可理喻。

報紙的焦點很快就去到「國賠」之上,甚至說到「徹資」,「招商」,「企業主跳腳」,較早時已經經過一輪政府的廣告濫炸,好像政府已經積極減少損失,那麼有問題的是誰?那就是那一批「反對人士」。

那一批「反對人士」有話說不清,要出錢打官司,還要背上破壞國家經濟的罪名,怎麼能背得起?

最要命的是,政府為了強行施工,強徵土地,用警力迫走農民,用推土機偷走表土,把良田挖成爛泥。法律上經濟上有不同觀點就算了,何必要走到這一步,把農民社區迫上絕路?

後續:吳敦(無義)先生,你這樣的回應(「這婦女平時就有病痛」)還配是人話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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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一:最高行政法院即台灣相關案件的終審法院,除非政府另作違憲聲請,指環評法或法官理解環評法的方式違憲,否則那就是終局審訊。

註二:署長沈世宏的說法 http://e-info.org.tw/node/51842

引文:豆腐魚:《農民為何而死? 》

串流:相思寮與中科四期可共榮共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