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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錦樑堅持免費電視牌照「沒有拖」

蘇錦樑

(獨媒特約報導)今日,立法會如常舉行會議。首項質詢由議員馮檢基提出,關於免費電視牌照審批。緊隨追問的還有多位議員:陳志全、葉建源、湯家驊等。儘管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蘇錦樑由始至終無回答何時批出牌照,質詢在立法會主席曾鈺成宣佈下結束,原因是「這項質詢已經用了超過22分鐘」。主席非常緊守崗位,質詢「逾時」,即時終止,此乃政府甚為推崇的「效率」。偏偏申請免費電視牌照一事上,政府(正確來說是特首和行政會議)卻可以一拖再拖,至今仍沒有公佈結果的時間表。

蘇錦樑在會上接受質詢,強調已是「第五次」回答相類似問答。會議上他否認事件和政治因素、北京干預有關。「程序沒有拖, 只有盡快和審慎處理」、「必須嚴格按法律和程序處理申請」、「行政會議有保密協議」似乎成為回答議員詢問的基本答案。唯一較為可喜的消息,是他回答議員陳志全時,表明政府沒有考慮「取消發牌」。

簡單如湯家驊提問,政府是否受到現時壟斷的電視台反對或阻撓,所以不發牌。蘇錦樑仍企圖耍官腔,回應「廣播政策鼓勵公平競爭」,會考慮各樣因素云云。湯要求蘇直接回答「有、無或不知道」不果,連建制派主席曾鈺成也忍不住,斥令蘇「可否答有或無」。蘇仍堅持不知道行政會議的事。任何議題一交到行政會議,「保密協議」即成為免死金牌。

現時《廣播條例》存在許多漏洞,使官員和政府可以含糊其詞,蒙混過關。《廣播條例》第八條(1)列明:「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可應任何公司以指明格式向其提出的申請,按照本條例批給牌照,以准許提供本地免費電視節目服務或本地收費電視節目服務。」而行政長官和行政會議是按照通訊事務管理局(通訊局)的建議發牌。經葉建源再三追問,蘇錦樑才勉強交代廣播事務管理局(廣管局,通訊局前身)已於2011年7月把建議呈交特首及行政會議。

足足逾十五個月的時間,特首和行政會議竟然無法就一份完成多項研究和公眾諮詢的建議作出結論。無他,《廣播條例》並沒有規定特首和行政會議要在一定期限內處理申請。蘇錦樑口中的「法律程序」和「程序公義」,正正對當權者毫無約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