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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主導租戶被耍記之一: 市建局叫迫遷租戶、房東「自己傾掂」 隱瞞租客權益 


自市建局在2011年5月31日公佈新的業主需求主導重建模式,由業主聯合提出開展重建,已有不少街坊表達對這種新重建方式的擔憂(見短片:重建新招 再下一城-街坊有話說),包括近年重建區偶有出現的重建租客被迫遷問題。

文: 莎

較近期的需求主導重建項目,杉樹街∕橡樹街亦有租戶在公佈重建後很早時間已被終止租約,喪失重建租戶應有的原區安置或補償權益。

海壇街229A至G號(海生大廈) 是首個導求主導的重建項目之一,最近順寧道重建關注組接到海壇街229A至G號(需求主導項目)一租戶鄺女士的電話求助,指遭房東迫遷,關注組街坊和義工了解情況後,發現市建局對被迫遷租戶的處理極有問題。而受影響租戶想找救世軍重建服務隊(下稱社工隊)跟進及協助時,亦遇到市建局及重建服務隊社工的諸多留難。

板房租戶陸續面臨迫遷
租住在海壇街229A至G號海生大廈一板間房單位的鄺女士,由2011年5月起已居住在此,每月把租金交予並非居住在此的二房東邱先生,有租單但沒有書面租約。2012年4月公佈為首個需求主導項目後,鄺女士亦由市建局職員做了凍結人口登記,確認其受重建影響租戶的身份。直至2012年12月,鄺女士的二房東拒絕再收租,並要求鄺女士遷出單位。

二房東並告上土地審裁處收回單位,由於根據業主租客綜合條例,業主毋須任何理由,只要一個月通知即可趕走租戶,土地審裁處亦於二月十八日判鄺女士敗訴,二房東此後可申請執達令把鄺小姐趕走。而鄺女士的鄰房亦在二月二十二日收到法庭信指二房東邱先生入稟收回單位,另外一房間住有兩位非州難民,租約今年五月即將到期。

二房東擅進假稱為住戶 市建局查明仍不理

鄺女士自十二月起曾多次向市建局求助,市建局卻離奇地稱,二房東向市建局聲稱其居住在此,並曾開門讓市建局人員進入鄺女士居住的房間進行登記。鄺女士的板間房之前一直沒有換鎖,估計是二房東在鄺女士不在家外出時,用鎖匙打開鄺女士的房間進行登記,此事直至12月從市建局職員徐小姐口中聽及才得知。及後再打聽,鄰居稱曾看見二房東帶同市建局的職員進入鄺女士的家。一月中,鄺女士為此事曾去深水埗警署報警,警方卻只推說租務糾紛不受理,把鄺女士打發走。

鄺女士已向市建局提交自2011年5月起的租單(包括水、電費)等住址證明,亦曾應市建局人員的要求上門拍照,證實該房間確實由鄺女士居住。然而,市建局不但沒有向二房東解釋清楚其迫遷租戶並無好處,反而分別在2012年12月及2013年1月兩次邀約二房東和鄺小姐於深水埗市區重建局辦事處會面,叫雙方自行商討是誰居住在此。當鄺女士被告上法庭,什至已輸了官司,皆多次聯絡負責跟進的市建局職員徐小姐,市建局依然稱這是租戶與二房東的糾紛,與市建局無關,叫不可能傾妥的雙方「你地自己傾掂佢」!

市建局隱瞞租客權益 任由租戶錯失申請時限
經過順寧道重建關注組持久爭取下,市建局新推出一個唔湯唔水,有補償沒安置的「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惟條款嚴苛(多達十二項),更要求租戶必須於被迫遷出單位前,至少一個月向本局提出申請。

鄺女士一直向市建局提出被迫遷的情況,而且市建局亦已收妥鄺女士提交的租單等住址證明,及曾親身考察。如鄺女士並非確實居住在板房單位,又不是二房東,根本不可能持有大門鎖匙、能提交公佈重建前的租單、及在公佈重建後做凍結人口登記;如真實居住在板房的不是鄺女士,二房東又豈用花費諸多功夫告上土地審裁處,指稱鄺小姐是其租戶而要求收回單位?

事情如此顯然易見,市建局仍容讓二房東以如斯欺詐方式趕走真實居住租戶,而對受影響租戶,連已公布的「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亦不容讓街坊知道,任由街坊白白錯過由市建局訂出的「遷出單位前至少一個月向本局提出申請」規限而喪失應有權益,實與其所謂「以人為本」的方針嚴重相違背。

接下來,下篇會報導被迫遷租戶隨時面臨執達令,與關注重建義工約見社工隊,想儘快申請「住宅租客體恤援助計劃」時,如何遭到市建局及社工隊的諸多留難。

草根.行動.媒體:http://grassmediaction.wordpres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