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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城市空間私有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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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不離二,二不離三。當大家忙於研究長江中心和匯豐銀行地契,睇下點先可以唔俾大財團禁制,我真係好嬲﹗﹗﹗

同類的「私人空間上的公共空間」鬥爭自二零零八年銅鑼灣時代廣場開打,之後是匯豐,現在是長江。啲狗屁地契或者 deed of dedication 其實就是一句話: 透過私有化將公共空間非政治化。

希臘城邦的核心有開公民大會的 agora,城市設計與城市的政治理想息息相關。如果希臘城邦的設計代表着以民主作為重要價值的城市模式,那麼香港近年的發展是完全相反的。我們的城市設計的終極目標,就是促進消費,錢銀和人的流通,所有城市設計資源都湧到消費城市這個目標。

由此我們可以看到近年的香港城市規劃如何按照大財團的利益來展開。新市鎮固然沒有任何能夠聚集群眾進行集會的公民場所,而一律換來室內私人商場,將私有假裝成公共,孕育新一代的順民,個個都按商業邏輯 well behaved 和 well disciplined,買野最好,window shopping 也無妨,但千萬不能阻住做生意。

在舊商業區和舊城中心,市區重建和地權合併造就一個個又一個都市巨無霸,政府一方面送地積比(即係送錢)俾發展商,一方面只要求他們提供一些私人公共空間,個個規管都唔同,有啲只准通行,有啲只准休憩,搞商業展覽就得,從事政治活動就諸多限制,舉 banner 架個 booth 都要法庭見。時代廣場係咁,匯豐和長江都係咁。

城市空間被大財團和協助大財團的政府壟斷,而政府愈來愈退縮,透過私有化將管理市民的責任也外判。碼頭工人連搵個好好的地方罷工都俾人兩次禁制,大家就知情況有幾惡劣。

民主運動要爭取民主制度的同時,也要爭回民主的活動空間,我們要像工人一樣,不避矛盾,勇往直前,以實際行動 reclaim the city,將被財團搶走的公共空間搶番黎。我有權示威,無需警方批准,也無需李嘉誠批准。

佔中運動如果要搞商議日,唔該其中三場安排到時代廣場,匯豐銀行同長江中心搞。

圖片及標題為編輯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