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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駁明光社所謂後同性戀者被歧視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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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編輯所加

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成立的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在首次召開會議時,與明光社為姊妹團體的性文化學會,以及所謂後同盟(後同性戀者同盟,後同性戀者據說是由同性戀經基督教人士輔導後變回異性戀的人士)數十名成員到政總請願,抗議政府帶頭歧視後同性戀者,憂慮諮詢小組多名成員支持同性戀者,會淪為假諮詢組織。有關新聞可參看以下網站: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619/18303799

看到這則新聞,我感到頗為憤慨。我以為,這是明光社繼提出逆向歧視說後,再次使出的打壓同性戀者的手段。同性戀並無違反我們的道德反省,是人們應有的性傾向權利。這方面,我曾寫過「同性戀的道德反思」一篇文章,大家可以參看。

另外,我亦曾寫「論反對性傾向歧視立法所據的『逆向歧視』說」一文,反駁了明光社常常用以打壓同性戀者的「逆向歧視」說。

至於本文,則是要駁斥明光社最新提出的所謂後同性戀者被同性戀者打壓的說法。這個說法,其實是站不住腳的,主要問題如下:所謂後同性戀者,據明光社的說法,指經心理治療後由同性戀變回異性戀的人士(他們表面上並非用以上用語,但一般人都理解到有上述意思)。這個說法是不科學的。因為,根據目前醫學界的了解,同性戀根本不是病,1973年,美國精神醫學協會(American Psychiatric Association)已從《精神疾病診斷及統計手冊》(Diagnostic and Statistical Manual of Mental Disorders, DSM)中刪除同性戀。一年後,美國心理學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通過決議,支持美國精神醫學協會的決定,並重申同性戀不是病態。1992年,世界衛生組織亦將同性戀在它自己的疾病清單中剔除。

同性戀者既不是病人,也沒有道德上的問題,則稱人們的性傾向由同性戀變為異性戀者沒有特別的意義,這情況有如人的飲食習慣一樣,其改變在社會政治層面無特別的意義。反而,明光社使用「後同性戀者」一名,正見出其歧視同性戀者的目的,因其理解後同性戀者是經心理輔導治好的人。

說後同性戀者受到歧視是非常誤導的說法,因為若他們已變回異性戀者,後者在人類社會從來就沒有受到過歧視。明光社的意思,是指他們受到同性戀者的歧視,這是非常離譜的指控。同性戀者一直以來,只爭取同性戀者自己的權利,幾時有歧視過異性戀者?這是明光社繼之前說同性戀對異性戀者(特別是基督徒)造成逆向歧視的另一混淆視聽的說法。

依上所言,明光社抗議消除歧視性小眾諮詢小組沒有後同盟的代表,明顯是不合理的;因為所謂後同性戀者沒有社會政治層面的特別意義。他們要求政府加入代表,其實目的只是令明光社的人有更多代表加入小組,以達致他們打壓同性戀者的目的。

市民大眾的眼睛是雪亮的,明光社為了高舉自己宗教的價值,一直以來,不惜以種種歪理誤導教眾及其他市民,將他們打壓同性戀者的是非黑白完全顛倒過來,令人以為是同性戀者對他們的打壓;他們的惡劣行徑,違反了現代社會的普世價值,應予譴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