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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見掩埋真相

偏見掩埋真相

看罷柳俊江先生的專欄「寵物繁殖的事實與偏見」, 第一感確如其所言 - 事實與偏見。 其對愛護動物人士及團體的「偏見」; 最大的愛護動物機構竟以市場需求來看待動物繁殖的可悲「事實」。 柳先生所提及的論點與愛協的回應如出一轍, 標籤了愛護動物人士或團體要求一刀切禁發牌, 並形容此為單純天真、 不切實際、 和社會脫節等等。 草擬規管繁殖及買賣的發牌草案, 其對象為動物, 我們的確「單純」從動物的角度出發, 不會有其他的利益考慮, 只有這樣才能真正為動物謀福祉吧。至於一而再, 再而三用「一刀切全面禁止發牌」這論點來曲解動物團體的建議, 以此來令公眾產生誤解, 確很不可取。 在此重申,緃然我們很希望做到零動物買賣, 但社會實際環境我們還是理解的, 從沒要求一步到位地全面禁止, 只要求是發出單一種類的高門檻具專業資格牌照, 當中亦沒有註明局限於大型或小型的繁殖場, 重點在於其能否乎合高標準的發牌要求。

柳先生指大型繁殖場只視動物為生產機器, 不能全面的好好照顧母犬, 我想其意指為無良繁殖吧;相反私人繁殖者就能對動物的福利有所提升, 因有足夠人手及時間云云, 如此獨特的見解實不敢苟同。 常於報章也看到不少住家繁殖者的惡劣環境, 籠子層層疊, 犬隻連走動的地方也沒有。 無良繁殖者是指其對待動物的態度及給與動物的照顧條件是否良好, 不是單用動物數目或繁殖規模的大小去衡量, 不論是大型、小型、商業式還是家庭式, 同樣都會存在無良繁殖。

比起「無良繁殖者」,「不良繁殖者」對動物造成的傷害更為深遠。 甚麼是不良繁殖? 就是指那些對動物品種缺乏深入認知、 沒有專業繁殖知識的繁殖者。 不良繁殖者將不同品種胡亂繁殖、近親交配, 甚至用已帶有遺傳病的動物來配種, 這樣很大機會引致出現嚴重健康問題的動物, 這正正就是近年看到純種貓狗健康每況愈下的主因。 而基於遺傳病大多都不能根治, 動物只能被迫病纏一生, 這些絕對是殘酷對待動物。 的確我們可以透過嚴格的規條及細則來監管繁殖場的環境及措施, 但純粹側重改善環境及照顧條件、限一年生一胎等就能真的改善動物福利水平嗎? 不良繁殖才是直接傷害動物的根源, 因胡亂錯配而令動物帶着病痛來到世上, 那管給予再多的活動空間、再好的生活環境也是冇補於事, 動物終其一生也會被病魔折磨。 我們強調要求具備專業資格的牌照就是希望能剔除這些不良繁殖者, 若不設立嚴格的考牌制度, 只會製造出更多無辜受苦的動物。 怎能為求逹到草案能順利通過,而斷言私人繁殖者有助提升動物的福利,將現存的不良繁殖真相, 掩埋於歪理當中。

除專業資格問題外, 住家繁殖還有另一個隱憂, 以香港密集的居住環境, 不限數量的發牌給住家繁殖者, 這只會形成「總有一間在附近」的情況, 漁護處根本沒有足夠人手去監管。 何況住宅屬於私人地方, 漁署如何確保能入屋特擊巡查? 自家繁殖者若處理不善, 有機會帶來環境衛生的問題, 而鄰里間亦會產生很多矛盾, 做成極大的社會分化。 漁護署曾指發牌要平衡各方利益, 若跟從此邏輯, 要考慮繁殖者及消費者外, 亦應要照顧其他市民的權益才對。

外地國家鼓勵自家繁殖以提高動物福利旳水平, 這點對於香港絕不適用。 外國的居住環境動輒數千尺, 與香港數百尺的小住宅能相提並論嗎? 外國的繁殖者都具有很高的專業水平,會為動物檢測基因及追溯數代的病歷, 確定健康才會用作繁殖, 這是香港能相比的嗎? 漁署的草擬案中連為母犬及幼犬做基因鑑定也不做(只會抽取樣本而已), 我們還能指望漁署能有效嚴謹執法? 柳先生指有了發牌制度就有逐步修訂的基礎, 這還要等上十年? 二十年?? 動物多年來已被無良/不良繁殖者折磨得體無完膚; 既然法案在草擬的階段, 為何不趁現在盡力去完善發牌制度,而要待發牌後才去做些沒時間表的逐步修訂, 這當中又要犧牲多少無辜動物的健康與生命? 作為愛護動物的機構, 目標只有一個, 就是盡力為動物爭取應得的權益及保障, 至於政策能否順利通過或容易執行與否不是我們考慮之列,我們的角色是動物的守護者而非政府政策的護航艦。

柳俊江先生的原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supplement/20130720/51574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