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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視回應:不盡不實不公義

香港電視回應:不盡不實不公義

圖:香港電視為回應政府新聞公佈,製作17頁簡報,比較三個申請者節目及營運等各方面。簡報完整版本可見此。(來源:香港電視)

(香港,2013 年 11 月 5 日)香港電視網絡有限公司(「香港電視」)就政府今天發出的新聞公佈,作出以下回應。

宣佈不獲發牌距今已有三星期,即使司法顧慮已除,政府仍拒絕作出合理交待,直至明天立法會就引用《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要求政府公開免費電視發牌文件,至今才發出聲明作出原則性及方向性的解釋,只會令公眾更疑惑,令真相更複雜。

雖然近日市場就香港電視不獲發牌出現種種「權威消息」及「死因」,但香港電視要求的,只是一個合理交待、一張客觀的成績表,讓我們知道「錯在那裡」。令人遺憾的是,今天所發出的新聞公佈,仍舊是「四個準則、十一個因素」的原則性闡述,並無任何實質資料,亦無解釋香港電視比其他申請機構那些條件遜色。

而且,政府向部份立法會議員披露報告內容,而坊間亦流傳有關報告的資料,但卻拒絕公開報告,並反對香港電視對外公開報告內容,是不公平、不公義的做。

最後,政府亦應向公眾解釋,行政會議成員並非每位都擁有商業營運經驗,亦無經營電視台經驗,為何沒有依據廣管局「全發三牌」的建議及專家顧問報告的排名?假如不同意專家報告,認為有粗略,為何不發還重做?

就發牌的「四個準則、十一個因素」,香港電視再次作出檢視,確定全部符合相關要求,有關詳細資料,敬請參閱附件共十七頁之簡報。

如有需要,香港電視同意政府可公開其申請的相關商業資料,並重申「可以沒有牌照,但不可以沒有公義」。希望特區政府能夠還香港市民一個真相,重建管治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