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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國家大規模監控計劃

反對國家大規模監控計劃

過去數月,歐美政府大規模網絡監控計劃隨著斯諾登的泄密資料陸續曝光。聯合國剛通過決議 A/C.3/68/L.45,認同在嶄新和先進的數碼監控技術時代,國際社會有必要重新商討符合人權的約束條款。這項不具約束力的決議確立在數碼時代,私隱和表達自由的重要性。這些屬於民主的核心原則,有可能受到政府利用新型通訊技術威脅。

全球多個維護私隱及數碼權利的民間組織隨即發起「必要和相稱(Necessary and Proportionate)」的聯署行動,希望向聯合國反映民眾訴求,促請國家監控計劃必需遵守國際人權原則。聯署已翻譯成逾三十種語言,並獲得全球數百個團體簽署。獨立媒體(香港)及香港記者協會亦已加入聯署。

聯署中十三項原則:

  • 合法性
  • 合法目的
  • 必要性
  • 適當性
  • 比例原則
  • 公正獨立的司法單位
  • 正當法律程序
  • 告知當事人
  • 透明度
  • 公眾監督
  • 通訊系統的完整性
  • 國際合作的限制
  • 防範非法使用

有關這些原則的詳細解說及參與聯署,可到
https://zh-hant.necessaryandproportionate.org/tex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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