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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華與綜援:民主與法治的反思

子華與綜援:民主與法治的反思

原文刊於此

文:月讀命

今天走到街上,聽著別人高呼子華的勝利是民主的勝利;大陸人得到綜援的勝利是法治的失敗,筆者默然無語。

是嗎?子華的勝利是民主的勝利嗎?東急亞雪的他對於視帝的獎項不甚稀罕,他更在意的或許是嘟嘟兩年未曾致電給他,或是獎項是否每人都有的豬肉獎;網民則視這次為民主的勝利,在民意的基礎下子華贏了人氣贏了收視贏了視帝還贏了那些打算熄電視的人群。

可是,子華的勝利,只是民意的提前透支。先不說50%專業評審50%全民投票的這制度是否含有足夠的民主成分,單從結果而言它的確代表了那堆會發聲的香港電視人,至少黃子華贏了後歡呼聲此起彼落,可假如在這制度下評選出來的是同樣優秀的大醫生吳啟華,又或Cool魔Sam哥,甚至是親生仔馬明,那這個制度就不再民主,不再能代表香港人的心聲嗎?只有代表會發聲的一群,才是真正的民主嗎?

今日子華靠著電視專業評審的慷慨追回全民投票的差距,大家以民主民意之名掩蓋這個不爭的事實,因為你們能連群結黨聲討敵陣也能為自己謀福祉;可憐那些投Cool魔的由多數變為少數,由皇者變為敗寇,臣服於你們民主的紅旗之下,難怪Cool魔一句狠狠的殺過來:「原來TVB不喜歡我。」其實香港人也不喜歡你。

更可怕的是那種僅滿足自己的民主在我們前進的浪濤中引起層層波瀾:今年的贏家是黃子華所以這個制度是民主的,到了下年沿用同一制度最後勝者為Chok王林峰,那麼大家便訴說這個制度不公黑箱作業罷看TVB,這樣跟閣下口中排除異己一黨專政的某黨有何分別;放回政治上我們因自己的信念或理想而忘卻那些投票給某聯盟的大多數,又或普選一屆贏的是我們的香港人而下一屆偏是曾經的大陸同胞,是否香港人就是正統皇室而內地人就是造馬云云,筆者無言以對。

寫到這裡想起今天的綜援問題,今天網上寫手對該司法判決的抨擊鏗鏘悅耳擲地有聲,紛紛指罵內地為了入侵香港不惜一切,政府同流合污干預司法獨立,甚或香港已死眾人應當撤離錢財閣下自理。事緣終審法院今日判令,居港未滿七年人士亦有資格申領綜援,導致大量香港人人心惶惶深怕大陸同胞將會寄生本土並依賴我城的福利維生,局面一發不可收拾。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我想誰都聽過,但作為標語是一回事實行起來是另一回事:深信法治精神的香港人定必明白,法律比起其他工具更有責任保護眾人的權利,包括那些不屬於香港人的居民,正如世界各國也有保障外來者的基本權利;政治考慮在人權面前是不重要的,只有平等才是法官的著眼點,哪怕那平等會傷害絕大多數的利益,因為法律正正是保護少數的重要甚或唯一工具;沒錯大陸人來港的確減少了香港人所能享用的資源,但在法律上看這條文跟大陸人一點關係也沒有,它只是單純的描述那些居港未滿七年的人士(可以是印度人,美國人,甚或新幾內亞人),只要是在該條件下的人類就受這條法例的保障或規管,即使今天受惠的基本上都是大陸人。至於終審法院以什麼精準的法律觀點判上訴人得直,筆者未敢深究,只能拋磚引玉,淺述法治及判決的一些雜碎。

可惜這些,都因結論不合閣下心願而變得無關痛癢。在中共張牙舞爪下政府不斷退卻,最後連司法獨立也喪失了,在這次綜援的戰爭之中將香港永久居民的利益割讓給中國,正如上次的居港權問題一樣。諷刺的是政府從不同意將我們的稅收分給那些新來的客人,只是法令如此夫復何言;至於更為匪夷所思的就是一直煩擾香港人的蝗蟲居港權,正是在終審法院頒布下任由內地人奪去,偏偏內地所堅持的人大釋法則更痛的刺進了我們的心扉,他們認為在立法原意下雙非是沒有居港權的,只是這釋法巧妙地不被法庭採用,只為保障你們所重視的香港司法獨立及人民基本權利。(可參考吳嘉玲案及莊豐源案)

今天請我細想,假若在民主和法治的征途上你會否放棄自己的既得利益,以平等為度量衡發展出不完美的政制,在爭執之下我們堅持或妥協,然後在法規之下跟上大隊的步伐;還是以我們想要的利益為依歸,只要達到我們想要的便是好辦法,懶理一直所堅持的民主自由或正義。

默然無語。

原文刊於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