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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持公民提名 改變就是現在!

堅持公民提名 改變就是現在!

戴耀廷教授將目前保守民主派及激進民主派分為「等待時機」及「主動出擊」,提到「『主動出擊』策略認為大部份人都未必能掌握事情作出明智的判斷,故政治領袖應扮演帶領性更強的角色。『等候時機』策略認為只要經過商討的過程以掌握足夠資料,所有人都有能力去作出明智的判斷,故政治領袖的角色在帶領之餘,更在於賦權所有人及促導共識。」

我認為教授言重了,上次他、我及陶君行做花生台《大君伐》的節目時也爭議到這一點。老實說,我認為這個想法有點強來,我們說「公民提名」無須再爭議,有兩個原因:

(一)多次民調顯示,香港人大比數支持「公民提名」,各民主黨派都支持「公民提名」;

(二)沒有「公民提名」,就沒可能有「無篩選的普選」或「符合國際標準」的普選(這是基本政治判斷問題)。

我們「進擊派」跟「等待派」的分別只是在於:我們認為「公民提名」無須再議,這是我們的底線,而對於「等待派」,他們的底線並非「公民提名」,而是透過「公民提名」的「元素」推舉一位候選人,通過改革的提名委員會(即使仍有不平等的可能性)以低門檻方式產生候選人,簡而言之,就是民主派入閘。若然,「等待派」能給我說出沒有「公民提名」都依然可以有其他可行的、平等的提名方法,我真的願意等待時機。

然而,時勢經已有變,當吳靄儀及余若薇兩位都在袁國強否定「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之時衝出來反駁,我們的佔中三子,或者一直高舉「政黨提名」的民主黨又在哪裡?當「公民提名」變成不可能,「政黨提名」根本亦無可挽救餘地,剩下的只是改革提名委員會。在他們的小圈子裡,參考過往選舉委員會的做法,推舉民主派一個經初選的共主出來。然而,這是平等的提名權嗎?一點也不!這是入閘權,不是平等的提名權!在香港人身上,我們的提名權與特權人士的提名權是不平等的,我們有必要為這個變動去佔中嗎?

我這樣說,不是叫大家不要佔中,而是希望各位準備佔中公民抗命的朋友想清楚佔中的「目的」,我們的目的是要公平的選舉制度,不是民主派(黨)入閘!你可能會質疑,當政改拉倒了,我們又離真普選很遠了,但我反而想說,當你同意一個不公平的選舉制度,而這制度亦在《基本法》寫死是「最終」的,那麼我們離真普選的遠豈可以年計?當你授權通過政改,難道日後中共不會說:「喂,當年你有份通過架喎,最終喎,重改乜?你有份參與架喎,重改乜?」然而,一些原本可以遁「公民提名」這個正軌入閘的合資格選民的被選權,就如此被剝奪了。公平嗎?

「進擊派」的要求一點也不過份!只是「公民提名,絕不退讓」八隻大字而已!我們其實已經作出最大的讓步,就是承認不平等的提名委員會存在,甚至讓這個特權委員會「確認」我們推舉的候選人。特權委員會原本的提名權不但沒有剝弱,還得到一定程度的肯定。至於袁國強所說的不是「實質提名權」,而是「篩選權/否決權」,這一點大家要清楚告訴廣大市民。

我不會排拒商討,我現在就跟你商討!路線很清楚,「公民提名,絕不退讓」,這就是符合國際標準的底線,不是理想(理想方案是公民提名及政黨提名雙軌制,並取消提名委員會)!沒有「公民提名」,肯定沒有「政黨提名」,也肯定沒有真普選!(有的話,請你告訴我你的方案!)符合國際標準的底線是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平等,如果特權委員會以低門檻的委員制「通過」我們的「公民提名」,其他沒有被提委看中的人,原本可以參選的人,例如長毛,他的被選舉權又在哪裡?誰保障他的被選舉權?

別再繞圈圈了,我們用最基本的民間智慧,充權於每個香港市民,爭取一人一票選特首,平等提名參選投票權吧!對於「等待派」那麼喜歡商討、等待,我必須再次借用馬丁路德金牧師的一句話,我相信戴教授都聽過:「我們來要求兌現這張支票——這張能夠付給我們所要求的自由財寶與正義保障的支票……現在是非常急迫的時刻!現在決非侈談冷靜下來或服用漸進主義的鎮靜劑的時候!現在是實現民主的諾言的時候!」現在開始計劃辭職公投,堅持公民提名不退讓,改變就是現在,沒有其他!

(題及圖為編輯所擬,圖片取自hkpeanu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