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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規會系列】城規會你憑什麼?

原圖:蘋果日報。本文原刊於《明報》。

《明報》偵查組發現地政總署高官在轄區內購入農地,並得到城市規劃委員會批准重建四幢村屋。高官以權謀私的指控甚囂塵上,政黨中的前廉政人員也完成了開記招和示威等指定動作,要求高官放棄土地,政府則要檢討機制云云。

針對高官的指定動作當然要做,但是,我認為這次報導最有趣和有啟發性的是關於城市規劃委員會的部份,不應輕易繞過。

過去幾日的報導,讓大眾看到平時不受人關注的城規會運作細節:

  • 城規會大會和小組都是由官員出任主席,除了由特首委任的非官守委員外,亦有政府部門代表出任委員,事件主角林嘉芬是鄉郊小組委員之一。
  • 城規會在「決策階段」的會議不公開,公眾不知道表決過程及委員取態。
  • 城規會委員在做決定時,主要是看部門的立場,差不多坦承自己是部門的橡皮圖章。這次地政總署認為批給林嘉芬的可建樓面應比上手業主更多,鄉郊小組不到五分鐘就通過申請。
  • 鄉郊小組有二十名成員,林嘉芬是其一,當林在七月廿五日由委員搖身一變成為申請人時,二十名委員中,只有雷賢達出聲質疑:「不要介意我這樣問,因為申請人在地政署。」主席凌嘉勤回道:「申請人的身分並不屬我們考慮」,一句「KO」了雷,其餘十多名委員再沒有異議。
  • 當城規會的決定受輿論質疑,當日有份參與的委員,沒有站出來捍衛當日的決定。身兼委員的許智文教授只是評論說,城規會已盡了法例賦予的職權,彷彿決定跟他個人無關。

如果讀者了解香港殖民地歷史,就會發現上述五點都充滿殖民地行政主導的特色,今天的城規會活脫脫是八○年代引入選舉前的立法局翻版:(1) 行政當局牢牢地掌握權力;(2) 納入社會精英以增加正當性;(3) 被納入的精英樂於做當局的橡皮圖章;(4) 精英就算面對明顯不合理的狀況,仍然對當局相當馴服;(4) 精英和當局分享了政治權力,卻不用為自己的決定面對公眾質疑和承擔政治責任。

城規會的決定涉及土地資源分配,無論是社區內的規劃申請,還是新市鎮建設,都和公眾利益息息相關,近年亦激起了市民非常大的參與熱情。在一個「循序漸進」邁向民主的社會,這個核心政策範疇理應率先民主化,城市規劃要由民眾選出來的政治代表負責決定,再配合以更深入廣泛的公眾參與決策制度。然而,我們卻見不到九七後的特區政府有任何將城規制度民主化的計劃,反而死抓住殖民地的「行政吸納政治模式」,像殖民地政府一樣繼續聯合社會精英壟斷權力。

特區政府以至北京當局固然是刻意維持香港城市規劃制度的殖民性,因為任何真正的民主改革都會深深影響到本地以至大陸資產階級的利益。大家幻想一下,如果城規會全面普選,還會不會容許地產商繼續透過城市規劃,壟斷我們的生活和消費空間?還會不會容許政府將厭惡設施全部堆到基層社區?還會不會容許「新界東北」這類逼遷上萬村民的計劃上馬,同時讓哥爾夫球場的富豪繼續佔市民的便宜?

最起碼也不敢在五分鐘內閉門通過林嘉芬的申請吧。

但是,一個巴掌拍不響,殖民地管治模式透過中英政權移交延續到九七後,其實也是得到社會的默認。到了今天,雖然大家口裏說爭取民主,殖民地的管治意識其實仍然深入民心,仍然是傳媒和政黨﹝就算是泛民主派﹞的思想前提,評論界甚至不時唱好殖民地制度,將反民主的管治模式說成是寶貝遺產。這也許是為什麼,林嘉芬這單新聞揭露了城規制度的荒謬,但傳媒和政黨還是只懂得按「指定動作」,集中質疑當局的指引和申報機制,卻沒人質疑這些高高在上的城規會委員:到底憑什麼可以享有現在的政治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