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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殺籃球學院 籃總煮豆燃萁

明報 22-3-2006 《社評》
封殺籃球學院 籃總煮豆燃萁

《明報》的偵查報道揭發,香港籃球總會在今年2月發出通告,禁止轄下的會員、球員、裁判及教練參加香港遊樂場協會成立的「籃球學院」的任何活動。民間團體投入資源舉辦籃球學院,以推動本港籃球運動為己任的籃總,本應協助扶持,如今卻倒行逆施,不惜以取消會籍和註冊資格向會員施壓,務求「封殺」籃球學院,致使一項很有意義的社會服務面臨註冊導師無以為繼的局面,也不利於推動本地籃球運動的發展。

香港遊樂場協會舉辦的「籃球學院」,目的是透過籃球訓練的群體精神,讓無心向學的邊緣青少年可以寓接受輔導於籃球運動,但籃總的決定令「籃球學院」處境尷尬,註冊教練為教導青少年籃球技術,最終可能被取消資格。

籃總作為體育總會,有責任推廣更多人參與這項有益身心的運動,應該主動邀請民間團體加入協助,吸引更多青少年投入這項運動,本港的籃球運動才會生機蓬勃。可是,籃總以「籃球學院」並非該會的認可機構就「封殺」,只會令其他民間體團卻步,參與籃球運動的人數萎縮,最終只會令籃總蒙受其害。我們認為,籃總不但不應「封殺」學院,反而應積極協助該院發展,主動派出轄下的專業教練從旁協助,如果一味只以「本港唯一舉辦籃球活動的機構」自居,故步自封,做法並不合理。

此外,籃總每年獲政府資助逾700萬元,但對民間團體以社會資源舉辦的活動不但不支持,反而「封殺」,這種損人又不利己的短視保護主義,令人質疑政府應否撥出公帑給這樣的一個組織﹖我們認為,如果籃總堅拒與其他民間團體合作和溝通,康文署實在有需要檢討現時向籃總發出的資助,到底是否用得其所。政府每年向全港各體育總會撥款逾1億元,但撥款過後全無監管,以致多個體育總會先後發生利益衝突或者罔顧公眾利益的問題,港府有需要檢討這種資助模式,是否變相鼓勵「獨立王國」的出現,最終反而桎梏了香港體育運動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