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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隱專員回應擱置被遺忘權聯署:沒有用「立法」字眼

私隱專員回應擱置被遺忘權聯署:沒有用「立法」字眼

(獨媒特約報導)個人資料私隱專員蔣任宏上週五出席香港大學「大中華私隱座談會」期間,有關注網絡組織向他提求聯署信,要求「擱置在香港引入被遺忘權」。蔣回應他並沒有提出要「立法」,只是認為執行歐盟法庭裁決的搜尋公司乃跨國企業,理應把措施在全球實施。

關注網絡政策組織認為,「被遺忘權」有爭議,質疑實施措施做法危險,窒礙資訊自由,同時容易被利用成為當權者消音滅聲的工具。蔣任宏回應時表示有留意網上聯署,正「考慮是否作出回應」,但重申自己從無使用「立法」字眼,只是跨國網絡公司如谷歌理應把相關政策在全球實施,而不單是歐盟地區。

蔣評谷歌删內容:「黑箱作業」

蔣又提到,現時谷歌已有删除內容政策,這同樣是「黑箱作業」。請願團體代表問蔣,既然現時已有誹謗、兒童色情、煽動仇恨等原因申請删除網絡內容,為什麼還要空泛的「被遺忘權」,不怕企業「進一步」黑箱作業嗎?蔣卻沒有正面回答,反指谷歌團隊有大量來至不同界別的專業人士提供意見,相信在審批時會衡量各方利益。更道現時谷歌沒有百分百執行「被遺忘權」的申請。

亞太私隱機構會議將在12月初舉行,蔣任宏表示將出席會議。記者再三問到他會否在會上游說各國實施「被遺忘權」時,他沒有正面回覆,只形容「唔係叫游說」,又以香港大學當日論壇作比喻,反問每人講不同意見是否叫「游說」。

蔣相信機制不會被濫用

蔣強調希望私人公司都尊重個人資料私隱權,相信實施「被遺忘權」並不會令政治或公眾人物濫用,因為歐洲有關法院已清楚說明公眾利益必需為先要考慮的重點,而且谷歌等大公司要為公眾負責。對於現時已有涉及公眾人物及利益的報導及評論超連結遭删除,如何能保證私人企業的評審結果符合公眾利益,蔣回應要「靜觀其變」。被問道落實被遺忘權時,特首選舉醜聞的報導連結會否被删除,蔣表示這是「假設問題」,迴避猜測。但提到四大原則:公眾利益、個人私隱、新聞自由以及言論自由是平等。

今次聯署組織包括獨立媒體(香港)、USP 社會聯合媒體、鍵盤戰線、版權及二次創作關注聯盟和香港公民自由聯盟,網上個人聯署仍然進行。

附稿:蔣任宏演講內容

蔣任宏表示,一般來說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下稱公署)處理或監察個人資料私隱權時都較被動,並不會主動防止侵犯個人資料私隱的事件發生,但其實應要主動防止有關侵權行為。這面方不能只靠私隱專員去監察或處理,而要社會機構及各公司配合。蔣舉例指出,八達通公司擁有二百四十萬香港市民的個人資料,於2010年卻將市民資料售予六間公司,收取四千四百萬報酬的行為,社會不能接受。八達通公司及後表明,該行為是「合法但不被社會接受」(leagally proper,but socially unacceptable)。他批評「日日賞」的申請表要客戶提供不必要的個人資料,如身分證號碼。

又再舉例指早前有大量匿名招聘廣告於招聘網站等平台上出現。這類招聘廣告會收集應徵者的個人資料並有可能將資料用於非招聘事宜上,例如售予其他公司作推銷用途,但由於匿名,無從追查責任。經了解後,公署曾接觸七個招聘平台,六個招聘平台願意承諾拒絕刊登匿名招聘廣告。

蔣表示,任何公司或機構要妥善運用客戶個人資料才會成功,如美國蘋果等公司皆十分重視客戶資料,臉書(Facebook)更會更改其私隱政策如容許用戶為自己的資料設立地域權限,非某地域的其他用戶不能看見其資料或貼文。他強調,任何人士或公司運用個人資料時應盡社會責任,盡量符合大眾市民期望。他舉例提到,早前有傳媒攝影師偷拍藝人家中生活照便是不符合社會期望的例子,不會被社會接受,同時亦侵犯了私隱。

記者:丘敦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