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捍衛教育尊嚴,拒絕夾帶私貨 ──進步教師同盟就《基本法視像教材套》的聲明

長期以來,教育界都積極參與《基本法》教育工作,因為我們都深信《基本法》內「一國兩制,高度自治,五十年不變」的莊嚴承諾是維繫中港關係的最重要基石。可惜的是,原來高效有序的合作,在《基本法》頒布25周年後的今天竟然完全變質,實在諷刺。

教育局於今年四月底發佈並推出《活學趣論.基本說法——基本法視像教材套2015》,並以「生動有趣」為賣點,鼓勵教師在初中課堂選用,以協助學生反思《基本法》與日常生活的關係。表面上,這和教育局的一貫做法無異,但當我們嘗試研究教材內容時,赫然發現教育局為達政治目的,竟公然違反教育工作基本原則,為師生提供偏頗及失實的教學內容,帶頭扭曲基本法。

就以下面一張圖片為例,當中竟指特區行政長官和特區政府直轄於國務院港澳辦公室。

事實上,雖然港澳辦是國務院轄下機關,但其工作只是負責中央與特區政府的聯繫,並沒有實際的管治權力,與特區政府沒有從屬關係。作為一份教材,這明顯是不能原諒的嚴重錯失。又例如教材套中另一張圖,當中竟指「行政管理權:除少數幾項事務必須由中央管理外,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廣泛的管理權」

但眾所周知的事實是,根據《基本法》第十六條:「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行政管理權,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自行處理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行政事務。」原文並沒有提及所謂「幾項事務」。至於外交和國防事務問題,《基本法》內早已清晰將外交、國防和行政管理權三者分條文撰寫,前兩者理應不屬於行政管理權的範圍。

教育局的《基本法》教材,故意曲解《基本法》,其目的不過是混淆視聽,讓師生誤以為中央有權介入香港特區政府行政事務,蓄意矮化一國兩制中的香港地位!

更令人吃驚的是,教材中不但透過梁愛詩等人的訪問,意圖滲入「三權合作」等中國式民主論點,更刻意忽略《基本法》中本來包含的普世價值的元素,例如公民權利及示威抗命自由等,明顯背離公正持平的教材製作原則。

較諸上次掀起國民風波的《中國模式》教材套,教育局今次的責任明顯更大,至少吳克儉為首的官員不可再以監管外判製作教材不力一類託辭蒙混過去。亦正因此,我們必須站出來,要求教育局馬上收回《基本法視像教材套》,並重新審訂相關教材,並承諾日後推出有關教材時,必須先諮詢業界,尤其有經驗的前線工作者。

教師的責任,是傳道授業解惑,我們不是亦不想淪為政治工具。我們更不是水貨客,請不要迫我們把不盡不實的政治目的和混淆事實的所謂法律知識帶入學校傳給學生為害下一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