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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點解你仲要挑戰香港人底線?

港鐵,點解你仲要挑戰香港人底線?

近日港鐵聲稱要嚴打「交收客」(有報章說是「面交客」,我接受不了這樣奇形怪狀的自創詞語),因為「一手交錢,一手交貨」的商業活動越來越頻繁,尤其在下班時間,「交收客」就會出現在旺角、太子及銅鑼灣等地鐵大堂作買賣交收,當中有網購、有速遞、也有買賣二手用品,年齡層甚廣,由學生至大叔都有。更有網民表示遭港鐵職員出示告票,要罰款五千元,如此高調「執法」,就是為了打擊地鐵站內的商業活動,「交收客」或多或少都會對站內通道暢通造成影響,你要打擊,無可厚非。不過,事有分緩急輕重,真想做武松,就應該要打「大老虎」,「大老虎」在哪?上水!

上水鄰近關口,「走私客」問題嚴重,惡勢力如日中天,對,是「走私客」,不是「水貨客」,這點必須分清楚!水貨是指不經過批發代理,由他人自行帶貨,而貨品亦無證書保養,不涉及關稅亦不犯法。以前廣州及香港貨運靠水路,內河船或大河船兩種,內河是珠江流域航行,大河是航行公海。廣州人說一批貨是「一水」貨,在港口之間來回跑,帶貨賺錢的小商人或水手,就是叫「水貨客」。而「走私客」就是指攜帶未經落地海關檢查及報稅的貨物過境的人,乃犯法行為,就正正是現時在上水異常猖厥的情況,眼看著香港的奶粉、藥物及其他生活必需品等一箱箱被帶走,穿插路上,四處碰撞,作為把守關口的港鐵,我為甚麼就見不到你義正詞嚴地說要嚴打「走私客」呢?翻查《香港鐵路附例》,根本就沒有專門針對交收行為的條例,極其量只可以第25條「對乘客造成滋擾」的前提下作出所謂的票控。對乘客造成滋擾,是「交收客」嚴重還是「走私客」嚴重,一目了然吧,港鐵如此雙重標準,很難不令人七竅生煙!

屈指一數,港鐵的罪名罄竹難書。第一宗,高鐵工程嚴重超支,最新造價估算由六百五十億元,飆升至八百五十三億元,足足超支了二百零三億元。而通車日期原訂一五年通車,其後押後至一七年底,直至今六月底,港鐵宣布將通車日期進一步推遲至一八年第三季,整體工程僅完成百分之七十一點三,較一七年開通時間表預計的進度百分之七十七點一,滯後近六個百分點。如此造價,實如「無底深潭」,但負責「找數」的卻是香港市民,就是因為港鐵監管不力,而且在未解決「一地兩檢」的問題時就硬推工程上馬,才出現今時今日的困局,「港鐵,你孭唔孭得起呢隻鍋先?」

第二宗,在一個月前,有網民在facebook群組「香港機場實況討論區」上載照片,指其同事的朋友昨在荔枝角站內飲水,被港鐵發警告通知書,違反港鐵附例第27b條「飲食」,若再犯可被檢控及處以罰款2000元最高刑罰。我也不知道港鐵車箱甚麼時候變得如此矜貴,飲水也不准,是何其的不人道,坐一次地鐵彷彿連人生自由也失去。如果真那樣怕水,不如索性禁止乘客帶同雨傘進入地鐵範圍,保證「水都唔多滴」,不過到時官迫民反,後果就要準備自負。此外,既然港鐵不准乘客飲食,但為何又要在閘內出租店舖予商戶售賣食品及飲品呢?難道真是「龍門任你搬」?

第三宗,縱容強國人在車箱內以貨霸位,大呼小叫,「厚多士」一事街知巷聞,甚至隨地大小二便,與這種人同處一個車箱,是何其恥辱!任由強國人將自己的快樂建築在香港人的痛苦身上,將所有問題若視無睹,曾幾何時我們又會聽到港鐵表示「嚴正打擊」此等「對乘客造成滋擾」的強國人呢?

第四宗,車費永遠「有加無減」,「可加可減」機制形同虛設,車費貴了,理應提高相應的服務水平,但每天仍然照舊一堆事故和延誤,香港人好像連反抗的空間也沒有。而且,港鐵更將大批金錢購買國產列車,其質素與安全遠比歐美製列車低得多,也許港鐵覺得香港人「條命唔值錢」,最好還是出盡力把「阿爺」的鞋擦得星光熠熠就好。

第五宗,唐狗「未雪」還未沉冤,當時港鐵員工整個處事的流程和手法都反映出港鐵員工嚴重欠缺處理突發故事的訓練和常識,而且在犯錯之後更「死唔認錯」,面皮有多厚? 十塊厚多士都未必夠形容!

生活已經夠艱苦,「港鐵,點解你仲要挑戰香港人底線?」

文探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