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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bo】解殖 修憲 建設我城

【Jumbo】解殖 修憲 建設我城

原載於《Jumbo》48.2 P.46-47
ISSUU網上版:http://issuu.com/_hkbusueb/docs/jumbo48.2

剛過去的六四晚會上,四大學生會在未有事先預告的情況下,於台上火燒《基本法》,聲言希望把雨傘革命當時的「命運自主」提升到另一個層次──修改《基本法》,亦即所謂「修憲」。這可為一聲春雷,有人激昂地表示這是回到根本的鐵屋裡吶喊,亦有指像陳祖為教授那樣的「拂袖而去」。然而,社會上的回饋卻未見理想,隨著政改表決戲劇性地獲得否決(這得感謝建制的落力演出),我城的民主進程基本上回到起點。

湯家驊所謂「何喜之有」,也正好說明了我城民主運動有如銜尾蛇般不繼循環,在後政改時代,回到殖民以降之根本問題的修憲議程,將無可避免地成為民主運動其中一個重點;同時,它亦會成為兵家必爭之地。在此之先,我們必須更好地裝備自己,我們必須拷問自身:甚麼是修憲?修憲的意義在哪裡?為何我需要修憲?

耿耿於懷──回到八九的歷史重塑

談到修憲,筆者認為必須回到八九年,即《基本法》最後階段諮詢的時候,重塑它的歷史。記得有位朋友說過,現在再談及六四的話,多少也帶點「柒味」,而他所指的,是六四中有一種「民主中國」的無形掛鉤──因六四阻礙了香港獨立的道路,所以便「效益地」成為了一種負面的反民主載體。雖然無從得知這位朋友對於六四的本體,亦即當晚那場驚天泣鬼的反人類殺戮,有著甚麼感情連繫,但這一種說法,認為六四僅僅是一個他者他地的事件,其實是對香港歷史之誤讀。

別忘記八九當年,港人亦如在雨傘革命中無懼催淚彈、送物資等,展現出一反其「市儈」性格的光明形象。當年支持天安門廣場學生運動的呼聲,甚至用得上鋪天蓋地來形容。舉其一例:5月21日,史無前例的一百萬人大遊行,再於馬場進行聲勢浩大的大集會。這樣的一個事例就已經說明,八九年全然不只是屬於中國的歷史,亦同樣屬於我城。八九年於香港而言,絕對是一次大型的公民覺醒,就正如在馬場進行政治集會的象徵意義,是屬於香港人的超越自我。其即使帶有「民主中國」的無形掛鉤,卻無阻其成為香港公民社會的一個里程碑。

然而,更加與修憲有關的,則是《基本法》的最後階段諮詢,馬上在緊接著的7月重新展開,當時負責諮詢的是大家都非常熟悉的梁振英。可想而知,「往事卻似斷箭,還剩下在體內」,港人還可以相信《基本法》嗎?在這樣的一個社會氣氛下,當時有一個民調指出,八成半受訪者並無打算在諮詢完結前提交任何意見,但梁振英依然故我,在《六.四事件後的基本法諮詢工作》如是說:「大家不妨想一下,如中國政府突然宣佈,基本法的頒布日期無限押後,或者乾脆取消基本法的制定,香港社會會有怎樣的反應?」如此「一味靠嚇」,不就是為了替主子盡快完成《基本法》制定,以便聲稱已經通過市民諮詢,得到認可。

這個連結八九六四的最後階段諮詢,以反應冷淡告終。民主派委員在六四後退出了諮詢機制,甚至連針對諮詢的「一人一信」群眾運動都出缺(「一人一信」是1988年民主派在第一階段諮詢所舉辦的運動)。在這種冷淡的社會氛圍下,單方面依從中方意願的《基本法》還是接著頒布了,一本根本沒有港人參與的小憲法主宰著我們的命運,若了解這段歷史,便明白現在的《基本法》根本不是我們的東西。

念念不忘──解殖路上的修憲運動

重塑八九年的歷史,除了旨在說明《基本法》根本不是我們的東西之外,亦為指出重寫香港命運的重要性。由殖民地時期以降,「馬照跑、舞照跳」幾乎成為那段時間的代名詞,當中包含一種資本主義式的「去政治化物質生活」,予人八九年前後的「市儈」形象。而直到九七回歸以至往後的十多年間,香港的政經秩序基本上沒有甚麼改變,呈現一種「凍結」的狀態。這道出了修憲運動的一個目的──重新建構香港的主體性、徹底解殖。

香港政經發展被「凍結」,可根據《基本法》第五條,即「五十年不變」的承諾來理解。回歸以降,香港特區的體制、管治指導思想以及內部問題都帶著80年代的烙印,換言之,這些問題都只是回歸前的伸延。這一切恰好說明並符合《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的願景,保留香港賴以成功的資本主義制度至九七後的五十年。而構成這次「凍結」的要因,一部分來自香港社會對於共產黨、以至社會主義的恐懼,以及對殖民時期制度的依戀。結果,那本從來沒有港人參與的《基本法》,成為了阻礙政經秩序改變的「神諭」,不只在限制政治制度上的改革(如特首普選),更加在整體經濟思維上偏向了資本主義(如發展模式、資源分配)。

這次「凍結」,更構成了一種自殖民時期的「大香港」情懷,即所謂「處處建構與中國大陸的歧視性差別來想像自我,而中國大陸又需要學習的『制度』和『生活方式』」,深深刻印在一國兩制之下。然而,在回歸後經歷經濟危機、以至危及自身的制度暴力時,這身份認同卻遭受前所未見的否定。舉例來說,保衛天星、皇后碼頭運動中,參與者呈現出一種不同於「歧視性差別自我」,而是批判自身的形態,否定一直以來行之有效的發展主義。這種批判精神對於我們而言並不陌生,在囍帖街(利東街)、觀塘的重建項目和新界東北發展計劃上亦數次現身。然而,社運人士每次都只能被動地回應政府的「殖民」思維,那種建構自民間的批判性自我認同,無法提升到憲政層次。

因此,修憲運動作為解殖路上的必經處,需透過針對《基本法》的民間辯論,憲政層次的主體性才得以確立。當然,修憲並不是全盤推翻既有條文,但《基本法》中確實存在很多值得批判的位置。諸如第七十五條,「立法會議員凡提出涉及政府政策的法律草案,必須得到行政長官的同意」;第一百零七條,「香港特區的財政預算以量入為出為原則……」當《基本法》原先就不是由我們所撰寫時,凡此種種,都值得我們認真思考,香港人想要的到底是什麼。2047這個「可遠可近」的大限將至,香港人必須準備好自己的社會藍圖,透過一次的修憲運動,重新確立自己對這個共同生活的城市的想像,重新確立《基本法》所能干預的範圍,藉此解除殖民時期的封印,並建設自己的社會形態。

後記:我愛過的那個時代

修憲運動剛開始,能討論的地方仍有很多,尚待我們理性地分析。但隨著雨傘革命落幕,筆者亦察覺到網絡、甚至現實上的政治討論,針對政敵,充斥著一股熾熱的民粹的氛圍。這股力量不只有目的地煽動群眾,更成一種製造敵人的可怕毒藥。

在日本改篇電影《所羅門的偽證》中,城東三中的學生面對與我們同樣的問題:現存的法律失效,只得靠自己「立法」。作品中,藤野涼子等人盡力游說他人,透過一次理性的呼喚,尋找鑄造民主社會的契機;他們所追求的並不是把犯人殺死,而是從新建立人與人的關係,成為共同體。

這或許也是我對修憲運動的期望。日本第二次安保鬥爭中,交錯的暴力釀成自我增生的仇恨,藉得同路人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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