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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是否非得淪落至此?

選舉是否非得淪落至此?

四年一遇,區選今至。今年區選候選人除了向選民推介自己如何為民效力,抹黑事件似乎也成了不可或缺的材料。傳聞部份政黨更有全職人員負責不斷投訴對手,阻礙其競選活動。

既然上有好者,連政府都當仁不讓去搞敵我矛盾;大家對種種超技術可能也見怪不怪。這種抹黑手法,在商業市場上,相當於阻止對手加入競爭。市場上同行如敵國,出奇制勝無所不用其極。加強政綱、落力工作就如自我增值、改善產品吸引顧客;抹黑、狙擊工作則志在自己不長高,拉低對手,讓自己看起來高一點。

只重抹黑,不論政綱、政績的,當選後是不是會實幹為你?

香港市民由什麼時候開始,再配不起有一點上進的議員?

當我們說討厭政治爭拗不斷的時候,選出一些只會抹黑不會做事的人,他們就不會挑起爭端?

如果你討厭不做事、只懂拉低別人的人,會不會用選票去告訴他們這種人沒市場?

選舉,是否其實不至淪落至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