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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究賴敏華「自殺」真相 澳門人都關事

深究賴敏華「自殺」真相 澳門人都關事

澳門海關關長賴敏華「自殺」事件全城關注,撇除恐怖死法、似缺乏動機等所種種疑點,單純以一件被宣布「自殺」嘅案件嚟睇,非常值得澳門人關注。

由制度嘅角度,死亡有冇可疑、涉唔涉刑事,應由澳門司法機關(檢察院)主導偵查。目前澳門人睇到嘅現象係,司法機關喺案件存在眾多不合常理疑點下,極速宣布「自殺」為死因。當然,道理上,如果確實查無足夠證據支持「他殺」理論,亦無足夠證據推測出「自殺動機」,案件可成為懸案。政府或者司法機關有嘢隱瞞,係澳門人嘅合理懷疑。

如果連主要官員死得咁可疑情況都叫得「自殺」,咁假設有日神秘死亡事件發生嚟你、同事、朋友、家人身上時,更難保司法機關會有幾多熱誠幫你尋求公道。

澳門審終法院院長岑浩輝喺今年司法年度開幕致辭時,強調「評判司法是否公正的唯一標準是事實和法律」。我認為,今次事件亦係對司法獨立嘅考驗,體唔體現到司法機關有認真去徹查所有疑點以釐清事實,係全澳門人應關注嘅問題。

「被自殺」喺神州大地已唔係新鮮事物,如果澳門檢察院今次唔交出令人信服嘅結果,只會令澳門人更怕有一日「被自殺」會發生喺你身邊。

原載2015年11月3日《愛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