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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委會改革 最得益到底是誰?

圖:早前醫生在立法會外發起靜坐抗議,反對通過草案。

今次,政府又再重施故技,把醫委會改革條例簡單包裝成維護病人權益,妖魔化反對草案的醫生。用最簡單的邏輯,醫委會主席先會初步檢閱投訴個案,決定是否受理。草案竟沒有增加主席人數,所以連關鍵的第一步都不會改善。立法會議員梁家騮早已撰文羅列所謂58個月的處理投訴時間如何來,原來有31個月是和非醫委會有關的行政程序。如此說來,到底通過條例草案,誰最快得益呢?政府可以透過提名委會擁有醫委會的控制權,這是肯定的事實!第二,現時海外畢業醫生本來需每年續牌一次,草案將會放生他們,變成三年續牌一次。統計上最多回流的是在英國就讀的醫生,誰不知官場上有多少高官有子女到海外讀醫?他們回來,會到公營醫院定私營醫院執業呢?對解決本地公立醫院人手不足有多大作用?病人呢?我們是否幻想將來新增的業外委員會最得閒開會,並每次都站在病人角度認為醫生出錯,所以將來病人肯定會投訴有門?我們要真正的公義,還是情緒發洩?最最簡單加快情序豈不是行「雙panel制」?

遺憾地傳媒報導都略過上述論點,醫生的論述或有不足,他們亦不懂spin傳媒,以至今次政府彷彿立於道德高地,更不斷有病人組織出來聲援,甚至聯署支持。再者,本地的醫療大方向到底是什麼,政策混亂為什麼高永文不多出一句聲

記得政府幾年前就推出「反對纏擾行為立法」的諮詢,它最簡單的宣傳,就是說現時法例無辦法幫受纏擾行為如被跟縱的婦女或受收數滋擾的人士。而最反對立法的是新聞業界,因為整個條例草案會大幅度影響新聞自由。最後,有律師出來解釋,原來現行法例都有辦法處理一些問題,而政府因為民間反對聲音浩大,包括政府一廂情願會支持草案的婦女界,她們選擇以政府的往績和事實反對草案,最終擱置立法程序。

最後,筆者以下轉貼筆者任職醫生的朋友意見,希望略盡綿力,支持在立法會獨力支撐的梁家騮:

1. 我支持醫委會改革,但不同意政府現在提出的方案。

2. 有人說醫生對自己冇信心... 我不是對自己冇信心,我是對現屆政府冇信心。

3. 有人說醫生為了專業自主,妄顧病人權益,奉勸醫生要有道德,要行公義... 增加四名業外委員=投訴時間大大縮短=行公義?這些等號真的成立嗎?市民透過醫委會投訴醫生是免費的(除非他自己請律師),委員及專家證人都是義務的,聆訊最大懲罰是釘醫生牌。投訴人若想要賠償,想快,可去法庭;若單純想證明那醫生有專業失德,單單增加業外委員就可以公正又快捷作判斷嗎?

4. 有人說那些業外委員代表各自的專業,不會只聽命政府... 請看陳文敏,李國章事件,政府委任或不委任一個委員,真的會聽民意?

5. 有人說香港不夠醫生,應放寬海外醫生來執業... 香港不是不夠醫生,是醫管局不夠醫生。海外醫生不一定留在公營醫療系統,本地醫科畢業生由250加至420,政府削減公共醫療開支預算,便利海外醫生來港,真能造福市民大眾?此外,有多少高官富豪的子弟在外國讀醫,想得到便利回港執業呢?

6. 有人說醫委會改革已得到充分討論,民心所向,應該通過今次的草案... 事實上,業界積極提出不同改革方案,但政府不接納,不讓步。現草案推出至今只有大概半年時間,爭議未停,為何政府要急於在此時通過?

7. 有人說醫生把事件政治化,拉上中港矛盾,混淆視聽... 以上這麼多問題還未清楚交代,政府避重就輕,三言兩語把醫生和病人設於對立面,到底是誰混淆視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