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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學縮班導致教育不公

上星期升中派位揭盅,升中一學生人數跌至四萬五千多名的情況下,高達92%學生獲派首三志願學校,消息對不少家長而言,可謂皆大歡喜。然而,對於不少中學而言,同一消息卻等同噩耗。因為隨著適齡學生人數減少,第三組別學生都能夠擠身入一些接收第一組別及第二組別學生的學校,導致照顧第三組別學生的學校收生不足。雖然各區中學因應各區情況作出不同程度的區本減派措施,但據中學校長群組流傳的消息,今年再多五間中學只開三班,有四十六間間學校只開兩班或以下。情況相當惡劣。

有人認為家長和學生按意願選校,在自由競爭下,學校之間優勝劣敗,有學校收生不足甚至遭到淘汰是正常不過的事情。這種說法忽視兩個事實:第一、普遍家長錯誤地理解所謂派位組別(Banding) ,不少家長以為中學分組別,誤以為所謂「Band 1學校」較好,「Band 3學校」較差,卻不知道學校本身沒有組別之分,分組別的是學生,學校的師資和政府投放的資源並無二致;第二、不少學校的辦學理念是教育能力弱的學生,例如前職業先修學校,這些學校強於照顧Band3學生,卻因為辦學經驗而造成負面標籤效應,令「望子成龍」的家長卻步。可以說,今時今日收生不足的學校,其實不少是教弱勢學生獨當一面的學校。

對能力弱學生不公平

而更關鍵的問題是,當能力弱的學生進入一所縮班的學校,他們將會面對教育資源上的不公平。政府推行新高中學制其中一個目標,是提供均衡而寬廣的高中課程給學生。無論任何組別的學生,理應有足夠的選修科可供選擇。2015年新學制中期檢討,教育局甚至鼓勵學生修讀三個選修科。要達到這個目標,教育局認為理想的學校規模是設有24班,以有足夠資源提供不少於11個選修科給學生選擇。根據2006年教局文件《中學班級結構重整》,設18班是提供足夠選修科的下限。換言之,無論取錄任何組別學生的學校,每級學生不應少於3班,才能符合新高中學制的原意。

而一所每級只有兩班,長遠只設12班的學校,學校的資源只會足夠開設約6個選修科,無法提供多元的選科供學生選擇。在目前沒有統整中學政策,教育局又無所作為下,今年獲派兩班甚至更少的學校數字竟達四十六所之多,教育局容許這種情況出現,變相剝奪了入讀這些學校的學生享受均衡而寬廣的新高中課程機會,相對入讀設有24班學校的學生所獲得的多元選擇,明顯是對弱勢學生不公平!

現時的中學縮班情況已經危及教育公平,教育局實在有責任進行補救措施。展望未來人口回升,教育局「保學校」的原則下應進一步的行動。筆者促請教育局計算各分區小六學生的人口變化,以「維持學校班數」為目標主動協調新一輪的「區本減派方案」,達致沒有中學獲派少於三班學生,以貫徹新高中學制「提供均衡而寬廣的高中課程」的初衷。

盧日高@進步教師同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