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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打工廈實為轉移視線 高昂租金方是問題根源

【嚴打工廈實為轉移視線 高昂租金方是問題根源】
【反對政府沒有安置一味取締記者招待會新聞稿】

繼早前兩宗工業大廈大火造成人員死傷,特首,保安局局長及發展局局長於昨天(15/7)宣布,針對有危險品牌照及有公眾人士出入的工廈,限業主於14天內糾正,否則收樓;更高調列舉六棟重點工廈作嚴打對象。並聲言會加強其他違例工廈的檢控及取締工作。

政府此一舉動,無法不令人聯想到,於前年特首高調宣布取締工廈劏房之後,發生榮豐、永華等工廈遭屋宇署強硬封閉,致使住戶無家可歸的慘況。 政府今日再一次宣佈高調針對工廠大廈的執法工作,目的其實和此前的取締行動一樣,將責任轉嫁租戶,然後盡卸政府要肩負的安置和善後責任。

事實上,工廠大廈大火問題的根源,是政府針對工廠大廈消防設施之監管不足,法例落後;就例如2010年的花園街大火燒死多名住戶,就表示了住宅劏房和工廈劏房一樣,面臨嚴重危險。造成今日工廈違例改建蔚然成風的原因,是現時的住宅、商廈、店舖等,租金過於昂貴,造成使用者有此需求。例如,基層市民因為住宅劏房的租金也負擔不起,又未能輪候公屋或苦苦等候,唯有轉移去其他不適切的住房,例如天台屋、工廈劏房等。工業式微,沒有人願意租用大單位進行工業用途,而商用或居住需求龐大,自然造成誘因,讓業主改建違規改建成劏房及非工業場所等。

政府加強檢控違例業主,本身無可厚非;亂劏亂改沒有監管,亦是嚴重問題。然而政府平日疏於巡查,未有將問題先行杜絕;現在卻高調表明取締和檢控,卻沒有有整全的安置及配套政策。現時政府的做法,根本是借業主之手逼遷,趕絕租戶。要知道業主只需要一個月的書面通知,就可以要求租客遷出單位,沒有賠償也沒有安置,是變相懲罰使用者及租戶,政府又迴避了自行進行迫遷的安置及善後責任。政府應該制定措施防患未然,將問題扼殺於萌芽,例如公開工廈危險品名單,讓租戶有知情權等;而不是在問題發生後,高調打壓,卻草草張單位封閉或借威脅業主趕絕租戶,然後面對外聲稱解決問題。

在此,關注基層住屋聯席,及一眾關心住屋的民間團體,均在此強烈要求政府作出以下措施:

1. 制訂完善的安置政策,善用現存房屋資源,保障基層住屋權

作出取締工廈的行動之前,政府當局必須確保已通知處所內租戶,讓其清楚知悉自身權益,以免因缺乏知情權而遭剝削;並必須確保該處所內的居民及租戶,先有合理的安置或善後措施。就以工廈劏房為例,現時政府針對工廈住戶遭到取締後的安置政策,只有寶田臨時收容所作為唯一的選項。當居民在臨時收容所住滿三個月,並須通過「無家可歸者測試」及「公屋申請資格審批」,才可住進中轉屋,等候上樓;否則就要遷離。然而,寶田收容所環境惡劣,需多人共用一個空間,而且位置偏遠,加上三個月後又隨時面臨遷離的命運,缺乏穩定性,因此並不是合理的安置政策。

在現時的社會資源下,有若干的選擇可用作安置方案。首先,石籬中轉屋是一個可行的方案,因為現時其空置率比寶田臨時收容中心高出很多,而且居住環境較為合理。政府應容許除寶田以外有其他的選擇。

此外,現時政府有相當數量的空置公務員宿舍,如觀塘、黃大仙等,以至一些空置校舍等,應該加以改裝成過渡性房屋,既是可行的安置方案,又能避免空置而造成浪費,善用社會資源。總而言之,如其他不適切住房也有相應的安置政策,工廈劏房戶也應該得到較合理的安置措施,避免流離失所。

2. 要求政府檢討活化工廈政策,考慮改變整座工廈用作做住宅或安置用途;以及就某些工業用地使用權限,作出改劃,以釋放空間作居住或其他用途

事實上,除了工廠大廈外,其他唐樓劏房一樣面對嚴重火險,2010年花園街大火就是一例,當年更造成住戶傷亡。冒險選擇居於工廈劏房的原因,就是由於工廈相對其他私樓劏房或商舖商廈的租金較可負擔,但環境並不一定比唐樓或私樓劏房惡劣,因此一味妖魔化違例工廈,而無視同樣嚴重的劏房問題,實是以偏概全。

政府實應積極考慮因時制宜,研究改變整座工廈用作住宅用途的可行性,柴灣工廈改建公屋已是鮮明可行的例子。政府應諮詢公眾規管及改裝整座工廈用作非工業用途,包括做住宅或安置等,並與民間討論規管及改裝的方式,促進真正的活化工廈,而不是一味取締,或是好像現時活化九龍東的項目一樣,淪為大財團進佔及的逼遷租戶的手段。.

3. 真正保障使用者安全,公開工廈危險品名單;不應強行取締工廈租戶,而應將將焦點對準違例業主

針對用戶強行取締工廈劏房或規例改建,只能掩蓋問題,卻無法真正解決問題。被逼遷的工廈租戶基於經濟理由,最終大都沒有其他選擇,只能回遷工廈,或其他更隱蔽更危險的場所。如果政府真的是為租戶或使用者的安全着想,應針對「物」而非針對「人」,列出有危險品牌照、或儲存有危險品的工廈清單,讓租戶有選擇。並應制定政策,規劃有危險品和沒有危險品的工廠區域,收緊有危險品牌照的工廈使用(相應地要補償該工廈的業主),放寬沒有危險品的工廈以達致活化效果。此外,制定新的消防條例,改善工廈的消防設施更是刻不容緩。
總而言之,在未有妥善安置或善後方案時,政府應以人為本,暫緩執行工廈取締行動,更不應以條例脅逼業主趕走仍在居住或使用的工廈租戶,保障其基本的權利。

4. 檢視私人樓宇市場租金情況,推動租務穩定機制

基層租戶成功上樓之前,無力負擔現時私人樓宇的租金,因而在缺乏選擇的情況之下,以工廈劏房作為輪候公屋時期的穩定過渡居所。政府要真正解決基層住屋問題,就必須訂立長遠、明確目標,並切實興建執行,增加每年公屋實際供應量,避免延長基層市民輪候公屋時間,同時減少更多基層市民因無法負擔私樓市場的租金而住進工廈。

私樓劏房的租金飆升,基層負擔租金也面對很大的困難,因此部分人在輪候公屋期間,只能搬進租金較便宜的工廈劏房作為上公屋前的穩定過渡居所。在未能短期增加公屋供應下,政府應重新就住宅租金作出規管和推動適度的租金管制,制定租務穩定機制,避免基層市民在私人樓宇市場中承擔龐大租金壓力,保障租戶的租用權及合理租金,遏止瘋狂加租及逼遷,減少市民挺而走險租用不適切處所的風險,也杜絕業主違例改建工廈作其他用途的誘因。

5. 善用土地資源,加快興建公屋,真正改善基層住戶的居住情況

香港土地資源其實仍有很多可以善用的地方。比如市區重建土地、市區閒置地、短租地、以「私人遊樂場地契約」批出但使用率低的土地、新界無法耕作的棕地等,都是可以善加利用的建屋土地。因此,我們建議政府善加利用土地資源,實際建屋量需要真正達標,才是治本之道。

最後聯席在此呼籲,政府切勿倒果為因,應正視問題根源。 再次強調,嚴厲打壓工廈,只是轉移視線的舉動,並不會因此真正解決租住或違例改建工廈的問題。

成員團體:
關注基層住屋聯席 關注綜援低收入聯盟 葵涌工廈劏房戶關注組 大角咀工廈居民關注組 屯門工廈權益關注組 土地正義聯盟 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 影子長策會 砵蘭街天台關注組 西區被迫遷租客大會

聲援團體:
全港關注劏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