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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事規則也未熟讀的梁耀忠

梁耀忠於立法會會議中「劈炮」,將議會主控權讓予建制派,被批評是不當的愚蠢決定,把主導「立法會主席選舉」這權力雙手拱讓人給對家,本來可以及時否決梁君彥的參選資格,讓涂謹申當選,卻「捉到鹿唔識脫角」,造成不可挽回的局面。

梁耀忠顯示的是軟弱無能,已讓市民信心盡失。他召開記者會向市民道歉,卻不肯承擔責任,除了拖其他非建制議員下水替他掩飾錯失外,還把責任推卸,稱當日立法會秘書處不斷提醒他,在會議上不能行使任何主席權,無權提出休會或取消候選人資格,稱秘書處「誤導」及「出賣」他。

在議會二十一年,梁耀忠連議事規則也未熟讀,被秘書處玩弄,咎由自取。其實,《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A部有關「立法會議員及立法會人員」內第三節清楚說明「立法會代理主席或其他主持會議的議員,在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或在立法會主席要求其主持的立法會會議或擔任主席的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享有本議事規則賦予立法會主席或全體委員會主席在該次立法會會議或全體委員會會議或部分會議上可行使的一切權力。」

當天梁耀忠是享有立法會主席「可行使的一切權力」!怎可能被秘書處牽著鼻子走?其他資深的非建制議員難道也不熟議事規則?為何不提醒梁耀忠他可以行使主席的一切權力?叫秘書處shut up !DQ梁君彥!驅趕任何不合作的議員!抬走不服從命令的囂張議員!然後即席宣佈只有一位合法參選人,投票也不須,涂謹申零票當選!

今天我們不能再護短,必須痛定思痛,認錯之餘要讓市民重拾對我們的代議士的信心。最恰當的做法是找一個適當時機,抓緊一個關鍵議題,梁耀忠辭職發動公投,才能力挽狂瀾,議會抗爭才可有效地繼續進行。